第527章 无欲无求
南宫烨本是以看好戏的姿态打开的信,谁知看着看着脸色渐渐变得严肃了起来。
清颜眼皮子一跳,狐疑地看了过来:“怎么了?”
她本来对陈百顺的品行很有信心,可见南宫烨的这个表情,想到他诡计多端,难不成陈百顺没通过考验?
“朕让人安排了个卖身葬父的戏码,在他必经之地,他们一通前往的学子都看不下去,纷纷慷慨解囊,唯有他,径自转身离开了……”
想到当时试探女子错愕的眼神,清颜忍不住想笑。
“这不挺好的嘛……”清颜有些得意,自己的学生能经得住考验,她还是与有荣焉的。
南宫烨却摇头:“为官着,悲天悯人之心总是要有的。”
他不怕他心软,却担心他心过于硬,一个为民请命的父母官,必备的则是怜悯之心。
南宫烨压下心头的担忧,又继续往下看,对清颜道:“第二关,榜下捉婿,就更有意思了。”
“礼部侍郎想要将自家的女儿嫁给他,偏偏宴席之时,他穿了一身灰袍子,还莫名地起了疹子。满头大包跟蛤蟆似得,莫说礼部侍郎的女儿,正常的小姐谁能看得上?果不其然,被榜眼给截胡了。”
清颜想到礼部侍郎,无奈一笑:“礼部侍郎性子随和,不会为难他。”
“礼部侍郎倒是没为难,京城首付沈千山想要将独女嫁给他,聘礼据说有半城之多……”
“这个倒是有些心动。”清颜笑道:“我倒是听说沈千山的女儿长得不赖,性格也很温柔,若是有这样的岳家,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助力。”
南宫烨冷笑道:“可不,沈千山经商多年,商铺遍布天下,其千金有个怪癖,不能见绿。”
“说是儿时去草丛里,被蛇咬过,其母将蛇毒吸走,当场毙命,从此她便有了个怪癖,不能见到绿色。”
“若是见到绿色呢?”清颜疑惑问道。
“便抽搐,发狂症。”南宫烨解释。
清颜瞬间明了,便是现在的羊癫疯。
“那陈百顺有做了什么?”
南宫烨笑道:“沈千山千叮咛万嘱咐,不要穿绿色。”
“他带了个绿帽子?”清颜好奇问。
南宫烨摇头:“那倒是没有,穿着倒是正常,本来沈家千金一眼便看上他了,谁曾想,两个人在园中的凉亭说话,他忽然道了句,螳螂!”
清颜:……
他虽然没带绿,可他说的这个物什,从上到下,皆是绿。
也是个人才!
南宫烨将信件在手中摩挲着,冷笑道:“院子中有没有螳螂倒是另说,只是沈家千金听到这句话,一个白眼翻过去,倒地便开始口吐白沫,旁人赶忙过来施救,唯有他,淡定如座。”
“沈家千金丢了如此大的脸,每每想到他都是先想到自己发病的样子,怎么会想嫁给他……”
“沈千山事后,听到事发之时仆人的转述,小姐发病之时,陈百顺无动于衷,便是两旁世人见到发病的小姐,都会新生怜悯,起身相助,别说他沈家如今还有半城繁华,可以给陈百顺的官场带来助力,若是有招一日没有了……那沈小姐岂不是下场凄惨?”
清颜看了南宫烨一眼,没做声。
南宫烨似是一无所觉,继续又道:“还有书肆想要给他立传的,他也推辞了。”
“同僚应酬拉他去酒楼,开了十坛酒,最后全都躺倒在桌子底下,他岿然不动……”
拉他去醉仙楼的同僚本以为趁着他微醺,然后去后巷,酒醉之人最容易散德行。
大曦不许官员明着狎妓,陈百顺只要被沿街之人拉了进去,便是送上来的把柄!
可谁曾想,带去的所有人,全被他灌倒在桌子底下,躺得东倒西歪,他却四平八稳地开门大摇大摆地走了。
连饭钱都没结算!
清颜听了,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有道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陈百顺自幼无父无母,与豆腐王母相依为命,吃过苦,所以心也相对比较硬。
看到清颜笑,南宫烨白了她一眼,将信放到一旁。
“这个人,不行。”他下了结论。
清颜则不认同:“但凭这几件事便否定一个人,未免太过武断。”
南宫烨轻声道:“大曦朝堂上,朕当然希望所有的人都是两袖清风的清官,可他们也是人,所以即便是德行有瑕,贪墨不多,朕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人性如此。”
“御史大夫一个个的两袖清风,今天参一本,明天参一本,闲来无事么?不,他们是想要名垂史册。贪官污吏呢,他们贪墨,无非是财,是以清官图名,贪官图财。”
“可这陈百顺,不图财,不图色,不图名。也不为周围所累,不在意同僚的看法……”
“这样的人,若不是清心寡欲到了和尚的地步,便是所图更甚。”
南宫烨悠悠叹了一口气:“世人皆有欲,朕便希望你我儿女,起码一生平安顺遂,枕边之人相亲相爱,携手到老,若是他图势,图权,朕也不怕。可若是权势财帛都打动不了他,将来万一……”
“南宫娇虽不是你我亲生,可她性格温婉,朕知你待她真心,朕也希望她过得顺遂。若是果儿,哪怕是驸马欺负她,她也能跳起来,划花他的脸,再自己哭一通,来咱们面前恶人先告状……”
“驸马对上她,讨不到半分的好处。可南宫娇的性格,是打落牙齿和血吞的人,任何委屈都能藏在肚子里,极为自苦。这么多年,可曾听过她说任何人一句不是?”
清颜摇头:“她的确从没说告过状。”
南宫烨平静道:“若是对朕,她顾忌一二,可对你她也从不诉苦,若是将来陈百顺待她不好,岂不是磋磨到死咱们也不知道?”
“但愿是朕多想。”南宫烨摇头道:“朕倒是宁愿选择有求于朕的人,起码在硕儿的江山下,没人能欺负得她……”
清颜看着南宫烨,一时有些感慨,便忍不住上前从后拥抱了他。
“想不到,你看起来对二丫冷冷淡淡,想得居然如此多……”一片慈父之心,让人感动。
南宫烨手轻轻地拍着清颜的胳膊,斜睨了她一眼:“废话!咱们的子女,朕如何能不放在心上?”
只不过南宫娇并非他亲生,而且年岁见长,女大避父,他不便亲近而已。
“那在看看吧。”清颜倒是没想过南宫娇一定要嫁给陈百顺,虽然是青梅竹马,可男人的心最是善变,谁知道现在是不是还喜欢二丫呢。
-
长月当空,清冷孤寂的院子里,一席青衫横奏笛子,曲风悠扬,动人悱恻。
便是院中的树叶,都仿佛陶醉了,跟着摇摆抖动。
直到一曲终了,男子才慢慢放下笛子,身后的书童赶忙上前帮忙把笛子收好。
笛子套是用布袋缝制的,书童轻车熟路地将笛子放进去,哪曾想笛子布袋底布漏了个窟窿,咣当一声,笛子穿了个空,直接砸到了理石地上。
“哎呦呦——”书童赶忙捡起来,用袖子擦了擦灰,嘴上吹了吹。
“还好不是玉笛,只是磕掉了一块漆。”书童小声嘀咕道:“若是跟沈家小姐成了亲,做了沈半城的女婿,小的也不至于心疼一个木笛子了……”
陈百顺闻言,稍稍抬眼望了过来。
他行事沉稳,面冠如玉,只一个眼神扫来,便让书童识趣闭了嘴。
他自抽了嘴巴一下:“让你嘴贱,该打!”
这才回头看一眼自家公子,见他并没追究的样子,这才松了一口气。
反正该说的不该说的,他已经说出了口,于是他心一狠,索性打破砂锅问到底:“公子,小的不明白!”
陈百顺淡定地坐着,微风吹动他的发梢,吹动他的袍子,仿佛羽化登仙的月光仙人。
见公子不说话,书童自顾自地碎碎念:“便是卖身葬父,别人都上去问问,心有怜悯,可公子呢,心狠得嘞,转身便走——”
陈百顺倏地笑了一下,眼里闪过了一丝的不屑。
虽然一闪而逝,可还是被书童给捕捉到了。
“公子,不对,你快说!”
陈百顺淡定地望过来,问:“她长得可好?”
书童连连点头:“长得我见犹怜。”若是长得不好,哪里会这么多人看得不忍。
“那你可记得她穿的是什么?”
书童回想了下,当时人多眼杂,人群拥挤,他不过扫了一眼,可他公子之前刻意锻炼过他。
因此,他思索了一下便很快回到:“葛麻。”
“不错。”陈百顺眼露赞赏。
“头上可带了饰品?”
书童摇头:“只插了一根木簪子……是梅花样式的,很寻常,别了一朵白花,再无饰品。”
陈百顺点头,又问道:“鞋呢?”
书童猛地被问住了。
君子讲究非礼勿言,非礼勿听,非礼勿视……
他匆匆一眼,能记得这么多已经很不错了,哪里记得女子的鞋,他也不能往人家脚上看啊。
“她脚上着的是缎,描金莲花的洒花锻鞋。”陈百顺悠悠道。
书童一愣,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穿的布鞋,还是他娘亲给纳的千层底,大脚指头磨了个边,眼看着便要漏洞。
又忍不住看了眼自家公子的,寻常成衣铺子里的布鞋,寻常普通,这些日子走得路多,边缘已经磨边了。
想不到,一个卖身葬父的女子,穿得都是锻鞋。
而自己和公子呢,居然是连个卖身葬父的姑娘都不如,枉费他还可怜人家……
到头来,居然是自己和公子更加寒酸!
书童看了眼自家仙人一般的公子,目露心疼之色。
陈百顺却坐直了身体,淡淡道:“最想要的,永远是最难得到的,一切唾手可得的东西,都不值得在意。”
他在意的那个人,已经是当今的公主了。
想到她温婉的笑,陈百顺心里忽然软得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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