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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站笼内外


  红日挂在天空,将大地烤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水喷到地上,马上就会被烤干。灰尘在空气里漂浮着,天地间一片灰蒙蒙的景象。

  即使是揭不开锅的穷苦人,这种天气里也很少出门,出了门,也多半是找阴凉处纳凉。明知道找不到生意,就不去白费力气了。再者年头不好,人心不古,若是谁倒霉中暑,就这么一头倒在路上,多半是没人肯来施救,只好自己小心。

  有钱的爷们,早早的到茶馆里厮混,叫上一壶香茶,四盘干果,高谈阔论,讲古道今,以香茶果品消减暑热。这等地方乃是消息传播最广之所在,惟止有一条要紧,墙上莫谈国事四个字要看的清楚,否则总归是自己吃苦。

  茶馆外,一个赤着上身,下面穿着长短不齐破裤的乞丐,蹲在地上,手里打着两块牛胯骨,摇着上面十三颗铃铛卖力地唱着“袁道台,手段精,小站里头练天兵;县衙门,摆站笼,谁敢进去是英雄……”,唱的口干,嗓音嘶哑,眼前的破碗里,也不见几个铜钱。

  几名戴着瓜皮帽,穿着长衫脑后拖着乌黑大辫的男子,在茶馆里一边品着茶,一边指着外面议论“这王二傻唱的不怎么样,这事倒是真有意思,袁道台确实手段狠辣,不打不骂,只用站笼处置混混。这几天,听说是近百条人命。这帮玩意啊,平日没人敢惹,这回碰上茬子了。看这架式,过了这一遭,津门的混混怕是要绝了。”

  另一人摇着头“绝了谈不到,毕竟也是几万号人,哪那么容易就绝了。可是挨了这番敲打,今后也该老实了。该!前些年长毛犯津门,胜官保要给这帮人一个出身,组建了几千混混军出城,说是打胜了仗,就保举他们前程。结果炮声一响,胜大人是冲出去了,这几千人全都跑回城里了。弄了个胜克帅单骑踹长毛,这叫什么事呢?不办他们,又该办谁?几位,喝了茶,到县衙门外头,看站笼去。这几年看不到出红差,杀人的少了,就只有看这个过瘾了。听说昨天还有洋人带了照相机去拍照,这个热闹可必须得看,过了这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津门县衙署后门八字墙外,十几架木笼一字排开,每个木头笼子内,都关着一个男子。

  这笼子修的形状奇特,人站在里头,木头笼子卡着脖子,人就蹲不下去。高度上,仅能脚尖着地,如同跳芭蕾舞,站在这样的笼子里,任你是铜金刚铁罗汉,也耐不得折磨。

  这些人平日里也是街面上大有面子的主,可今天全成了观赏物,任人围观,兴奋的围观者顾不上烈日当空,挥汗如雨,对着他们指指点点,议论着哪个英雄,谁又是孬种。

  一些小贩趁机过来发财,把摊子支开,把这致人死命的地方当做了庙会。卖炸果子的吆喝着“……木连僧救母到过阴间,打开了酆都城,砸开了鬼门关,放出来十万八千个饿鬼……”将一根根油条摆开,在他旁边,卖西瓜的将十几块黑耔红瓤的西瓜一字排开,边用大蒲扇赶着苍蝇边卖力吆喝“红的瓤儿高啊,黄的瓤儿甜咧,吃到嘴里赛糖疙瘩,月饼馅儿也不如它”。个个兴高采烈,如同赶集。

  站笼内,一个十七、八岁的英俊后生,头歪在笼边一动不动,这两天,像他这样情况的人有很多,一动不动,接下来就该拉出去埋掉。一名巡兵过来摸摸脖子,正要吩咐开门往外拽人,忽然面色一变,连忙向后退了两步。

  这人明明没气了,可是就在他想喊人的时候,忽然就感受到了强而有力的跳动,大白天,诈尸了?就在他刚刚向后退的同时,那名英俊的少年也猛的睁开了眼睛。

  阳光……太刺眼了。

  睁开眼睛的少年,陷入了短暂的迷惘,想要动一下身体,却发现自己被束缚在一个古怪的木笼里,根本动弹不得。这种结局,也并不出乎意料,南美小国习惯用酷刑折磨罪犯,自己杀掉了他们的局长,他们会这样折磨自己,也很正常。

  可是情形似乎不是那么简单。自己所在的地方,应该不是那个南美岛国,当他适应了光线之后,发现眼前是一片低矮破旧的房屋,和班驳陈旧的围墙。如果按照某些人的看法,这或许可以叫做古色古香未经破坏的原始风貌?

  见鬼。他可看不出,这种古建筑有什么好看的,更重要的是,这明显是旧中国的建筑风格,自己到底是在哪?

  四周聚集了很多围观者,看自己的眼神,就像是去动物园看猩猩的小朋友,目光里带着莫名的兴奋,或者可以叫做幸灾乐祸。黑压压一片的人头,看不清具体的五官,但是大体上给人的印象,就是呆滞的表情,身上那肮脏的土布裤褂,以及马蹄盖的头型和脑后那长长的辫子。

  几名穿着制服的男人,在一边走来走去,似乎不介意他醒过来,正如同他们不介意他的昏倒。这些人头上带着红缨帽,身穿对襟号褂,胸前写有一个大大的巡字。在脑后同样拖着长长的辫子,在背后则背着长铁管,腰里缠有火药包,肩上有装弹药的布袋。

  这种武器……大概是叫做火绳枪吧。因为莫尼卡对于武器以及古董的兴趣,少年对于这种原始的火器有所了解,它现在该出现的地方是古董店或是地摊,至于武装士兵……即使是非洲食人族部落,也多半不会使用这种东西。更何况这种土掉渣的军服,又有谁会去穿?

  居民的穿戴,执法者的打扮和武器,周围的建筑,这些都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难道他们把自己绑到了片场?他相信,南美人没有这么无聊。还有那些熟悉的中国语言是怎么回事,这个国家可没有唐人街。

  一阵阵粗俗不堪的辱骂声,从两边飘过来,他这时发现了两侧站笼里的那些男人。他们在笼子里既站不起来,也蹲不下去,必须用胳膊维持住自己的身体,否则就会像自己一样,被木刺扎出许多伤口。

  这干人一边用这种姿势维持身体,一边破口大骂发泄愤怒。而在这些木笼附近,十几名穿有勇字制服的男人就这么笑着看着他们,对他们的喝骂或是处境默不关心。

  在少年的右侧,木笼里的男人头歪着一动不动,少年眯着眼睛观察了片刻,基本可以断定,这人已经死了。

  温度太高,加上这种难受的姿势以及日晒,一个人是撑不了多久的。一名穿制服的男人走过来摸了摸那人的脖子,打开笼门,将人像死狗一样拖了出来,随后又问道:“这空出来一个,有来的没有?”

  话音未落,人群中一个男人应一声“西头王二秃在此。”说话间,一个中年男人分开人群来到笼前,他身上穿着青色裤袄,青洋绸长衫,肥衣大袖不扣纽扣,腰扎月白洋绉褡包。脚穿蓝布袜子、绣花鞋,头上的发辫蓄着大绺假发,粗大的辫子搭在胸前。这种打扮颇有些怪异,绝对不像是个安善良民。

  他朝众人作了个罗圈揖,人群里顿时响起一片喝彩声,称赞好汉声不绝于耳。那男人点着头“老少爷们,在下西头王二秃,在码头脚行里做事,麻烦哪位给脚行带个话,我一家老小十七口,就靠他们照应了。”说完,就被士兵塞到了笼子里,接着就加入了咒骂大军。

  少年并没有兴趣参与这种娱乐活动,而是把目光向下移去,落到了自己的手上,但是这只手……不是自己的。

  干!什么时候有人换了自己的手?这只手虽然粗壮有力,但是绝对不属于自己,自己的手可以灵活的拆开枪械,可以弹奏钢琴名曲,可以在键盘上飞速的敲击,而眼前这双手,最擅长的事估计就是拗断别人的脖子!发克!

  他的头忽然剧烈的疼痛起来,断续的记忆碎片如同潮水一般,涌入他的脑袋。庞大的信息流,让他的头痛的仿佛要裂开,张开嘴连连干呕几声,却什么都没吐出来。

  消失的记忆都找了回来,他不属于这个世界,就像这个世界不属于他一样。他来自未来,与自己的爱人莫尼卡,从事着人类最古老的职业:杀手。

  两人虽然都是中国人,但是却生活在阿美立戈王国,通常的说法,应该叫香蕉人吧?因为接了一票大单,干掉了一个教父级的人物避风头到了南美的小国。没想到莫尼卡的美貌,遭到当地一位议员公子的垂涎。

  男人为了复仇,先是藏了一段日子,随后以亡命的姿态接连干掉了议员父子以及当地黑帮的头目,最后设下了一个死局,与井察局长同归于尽。枪弹、毒药,心跳起爆装置……以及莫尼卡,他的天使。

  爆炸之后,他应该是被炸的粉身碎骨,事实上在爆炸前,他也吃下了足够致命的******。而后他的灵魂,却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穿透了时空的壁垒,来到了这个时代,与眼前这具躯体的主人,合二为一。

  自己,穿越了。

  不管什么科学不科学,事情就是这么发生了,更为重要的是,自己现在所处的时代,也不属于任何一个已知的历史时代。

  他并不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事实上,在莫尼卡收留他以前,他始终是一个社会上的烂仔。后来接受的学习,也多半是和杀人有关,历史只能算是初步了解,谈不到精通。

  但是他却可以确认一点,他所学过的地球中国正常历史上,宋之后是元,元之后是明,再后为清。可是在这个时空里,时间出现了拐点,元朝并没出现,而是宋金对峙了极为漫长的时间,以至于让人认为始终就会这么对峙下去。

  直到两百多年前,在这具躯体的记忆里,金国出现了一位雄才伟略,千古一帝般的英主,挥师下江南,攻灭宋室,形成一统。

  然则,通过记忆,他至少可以确定,现在自己所处的时代,就是大金天佑帝二十三年,至于换算成公元纪年……见鬼,只有上帝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他只能确定,自己所处的城市是距离京师二百四十里的津门。

  由于有着运河的关系,九河下梢的津门富豪商贾陆续云集,如今已是金国北方的经济重镇。而自己现在的位置,就是津门的县衙门外八字墙。两边的木笼里,站的全是津门的混混,自己这一世的名字,叫做赵冠侯,身份与那些同样站在笼子里的难兄难弟一样,都是津门地下社会的从业者:混混。

  这群烂仔算是这片土地上的独特生物,百万人口的大城市中的一群混世魔王。他们与自己前世所知的地下力量有所区别,虽然属于地下世界,但是在绝大多数的时候,混混们同样畏惧法律,不敢触犯人命大案。

  收取商人的保护费,同时也用自己的方式,来维持秩序。但是另一方面,他们欺行霸市,于官府和商人而言,都是真正的毒虫。

  金国的官府,极有后世某些专家学者所推崇的皿煮政府态势,只要火不烧到自己头上,大抵是不肯管事的。于普通百姓多有威能,对上这些恶棍泼皮,则束手无策。

  他们不犯死罪,是不能问斩的,若说发配,往往要惊动刑部,给刑曹们增加许多工作强度,那些京官心烦之下,说不定哪一天就手滑,把县官也请到刑部聊聊。

  大家都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大道,于混混多半是不管的,若是有苦主闹的烦了,就发一支签票,让衙役把人捉来,不问青红皂白,当堂打一顿板子,算是给事主出气,自己也落个清净。

  能做混混的,扛打是基本功,一顿板子下来,实际没什么妨碍,一边挨打一边问候主官列祖列宗也是常有之事。金国官员百姓都尊崇祖宗,为保上辈清誉,通常还是不管为妙,也就由得这些混世魔王嚣张下去。

  大金国前几年在高丽与扶桑开战,兵精将勇,指挥有方,加之粮饷充足,器械精良,战事自是大胜特胜。大军一路高歌猛进,杀的扶桑倭寇狼奔豕突。

  三军奋勇,将士用命,部队从高丽的国都,一路猛冲猛打,先是冲过了鸭绿江,接着又冲过了山海关,若不是倭人眼见我大金天兵威武,自己万难追及,主动提出议和。怕是那十几万大军,就要冲到京师,天子多半又要到热河木兰围场巡幸一番。

  倭人腿不如金兵快,船沉的没有金兵多,就只好乖乖认怂,同意议和。为了表示忏悔臣服之心,只象征性的要了两万万两白银做军费,又要了几块租界,上赶着给金国人当佃户,可见倭人短视胆怯,不值一提。

  经此一事,大金皇帝觉得倭人虽然无用,但是金军也需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下次争取跑的整齐一些。于是委了一位名叫袁慰亭的大员在津门小站编练新兵,委了他一个兵备道的前程,权柄也给的极大,津门庶政事权,尽委其身,军民两政皆可过问。

  袁道台当年与其父进京等缺时,曾于津门吃过混混的苦头,对于这些毒虫深恶痛绝。一边练兵,一边开始对混混下手,以极为残酷的手段进行整顿。

  既然混混不犯死罪,不能用王法砍头,那就只好用私刑。这些名为站笼的木笼,并不能直接致人死地,也没有特定的目标。衙门只是派了人在街上宣传,只要自己承认是混混头领,锅伙里的寨主(注:津门此时混混组织称锅伙,头领称寨主),就有资格到里面去站一站。

  只要诚心改过,在站笼内大声认罪那些看守站笼的官兵就会把人放出来,用剪刀剪了混混头上的作为标志的假发辫,再去钻纪女的裤裆,这官司就算了结。

  靠着衙门大墙边上,站着十几个面目普通的纪女,穿着大花袄,红裤子,衙门每人每天给十个大子儿,从事此工作。钻裆的时候,混混需喊一声“娘,儿过来了。”纪女应一声“我的儿,你钻吧。”然后钻过裆去,就可以看做脱罪,转身回家没人会阻止。

  可是混混这种地下社会人员,在江湖上打混,靠的不是武力,而是一张面皮。既剪了辫子,又钻了妓女的裆,那还混个什么?从此以后,街面上没了你这号人物,还怎么做混混的营生。

  如今站在站笼里的,都是天津有名的大混混,各路锅伙的寨主,若是当众丢了面子,与杀了他们也没什么区别。是以只有挺死一途而已。这几天站死的大混混已经有十几个,剩下的还有咬牙硬挺着,没一个真的去钻裆。

  这种站笼,也成了一个身份的象征,只有够资格的混混,才能在这里站一下。事情的发展从一开始的整顿秩序,演变成了津门各路混混的义气之争,大家都以到站笼里赴死为能。

  各路混混锅伙里的头目,若是不敢来这里等死的,就会被看不起,虽然活着,也与死了无异。乃至于一些成名混混,即使不是寨主,也要到这里送死,维持自己的体面名声。

  等待死亡的人比处死的工具要多,就只好排队,笼子里站死一个,自己就过去朝那官兵一拱手“老架儿(注津门称官兵为老架儿,军官为老总),他不是土(死)了么,该我的个了,您老受累,把我弄进去吧。”再不然就是官兵点将,自己应卯,总之,笼子里从来没空过。

  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赵冠侯,事实上根本不是地下社会的头领,只是为了搏出位,在自己的组织中,混出个大名堂,主动过来站笼。

  等到把所有的信息消化之后,赵冠侯只觉得心里生起巨大的无力感……这种事,太愚昧了。

  前世做杀手,也是地下势力的一部分,他并不歧视混混,但是他歧视送死的人。尤其当这种愚行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他就更有一种含血喷天之感。

  这种笼子修的就是让人待不舒服,不管身体素质多好,在这种笼子里站不了一个小时,就没了力气。加上气温极高,日照以及出汗缺水,坚持的时间还要缩短,这个身体的前主人,不久前刚刚昏过去一次,然后被自己的灵魂吞噬了他的灵魂。事实上,他已经可以算是死了,自己如果不想点办法,那么坚持不了多久,刚刚活过来的自己就又要死去了。

  一阵阵叫骂声传过来,那些还有体力的混混,全在指天骂地的咒骂。这也是混混精神的一部分,要充好汉,就要把事情做足,在公堂上挨板子时,口内要不停叫骂,站笼内,也是一样。人在里面,嘴里不曾停顿,各路津门的混世魔王都与袁家祖宗八代的女性,都发生了些不足为人道的关系。

  赵冠侯尝试着喊了两声,发现自己的嗓子没问题,现在能依靠的,也就只有声音了。

  自己不能浪费这次机会。或许是靠着死去妻子的保佑,才有了这次穿越的机会,自己应该珍惜,而不是挥霍掉。他清了清嗓子,运起中气高唱起来“将身形来至在大街口,遵一声过往的宾朋听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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