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闹婚
孙美瑶既然在赵冠侯房子里,苏寒芝就算想做些什么,也做不成,苏瞎子有了黄鱼,又有了两千两银子的指望,对于苏寒芝与赵冠侯的接触就不反对。
他现在也有点为难,到底是庞家好,还是赵冠侯好,两下倒真是难取舍。当然,于他而言,自然是钱最好,可是两者谁能给他最多的钱,连一向自诩多智的苏瞎子也拿不准了。
苏寒芝跟着赵冠侯来到胡同里,跟着他,不管是什么地方,她都不会觉得害怕,黑暗中的小巷,也没那么恐怖了。
“冠侯,两千两银子,你给的……太多了。咱们这小门小户的,哪用的了那么多。”
“两千两很多么?不觉得啊,如果只花两千两就能把姐娶回家做老婆,那是我拣了大便宜。再说,咱们怎么能叫小门小户,等有了六千两银子,我们买所房子,然后盘个店面,也能过个体面日子。姐你还能在报社拿钱呢,好日子在后头,别急。”
两人的手紧握在一起,苏寒芝只觉得身上渐渐有了力气,在远方,似乎有一盏灯被人点亮了,光芒逐渐驱散了黑暗,为她照出了一条光明之路。院门之前,赵冠侯才道:“姐,你跟我说实话,你今晚上过来找我,恐怕……不是那么简单吧。你这些日子,是不是就惦记着任我摆布,等到上花轿之后,再去寻死?那天问凤芝师姐的事,恐怕也和这有关。”
“你既然猜出来了,还问什么。”苏寒芝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这种事被人说穿,总归是脸面上下不来。“我……我是不会嫁给庞金标的。可是也不会……不会让你为我去玩命。庞家势力大,咱惹不起,可是我也不会让你吃亏。凤芝人也挺好的,跟你也能过日子。可是今天爹给我栓了红绳,我就想着,要是庞家真派人过来看着,我就算想找你都找不了了。今晚上,原本是想……是想和你做了夫妻,等天一亮,我就去跳海河……”
赵冠侯没好气的推开院门,将苏寒芝推进去“我一直以为姐挺沉稳的,怎么遇到事,比我还毛躁。幸亏是有了这档子事,否则的话,不是坑死人了?听我的,今后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相信我有办法,别总想着寻死的道。”
房间里,孙美瑶的声音传出来“你们两,别在那嘀嘀咕咕,等有了钱,有的是你们腻乎的时候,现在还是先想想,怎么出城再说!”
她对于赵冠侯解开她衣服的事,还是有些耿耿于怀,尤其是看他和苏寒芝亲近的样子,心里就更不舒服,忍不住出言讽刺几句。赵冠侯笑着走进来,将李秀山留下的煤油灯挪的近了点
“孙当家放心,我不是你那些朋友,收了钱,就一定会办事。若是不能把你送出津门,我就没脸在街面上混了。可是眼下,倒是有点麻烦,你这伤口还是得先用盐水擦一擦,你说你这么早穿上衣服干什么,还得脱一回。”
他虽然调笑几句,可之后的伤口擦洗,总归是不能自己动手,只有苏寒芝代劳。李秀山留下的红伤药,是军营里专门治疗枪伤的,比孙美瑶找的江湖郎中所用野药更为对症。到了后半夜时,身上又出了许多汗,天亮时,她闭眼睡过去,额头上已是一片清凉。
折腾了一晚,赵冠侯也颇是疲惫,可是一想到黄鱼,还有银子,精神又足了。家里这边简单安排几句,自己直接奔了孟家去送信。
这次接待他的,不再是孟家的管家,而是孟思远本人。发生在元丰当的事,他也已经得到了消息,一见到赵冠侯,就郑重的鞠了一躬“赵壮士,为我孟家之事,居然连累你损失一根手指,这份人情我孟某无以为报。今后若有需要之处,尽管开口,思远定当全力以赴,不敢有半句推辞之语。”
虽然孟思远是留过学的,但终究还是个金国人,金国自立国之后,与前朝相同,一样推崇儒学。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坏这些观点,已经深入他的心里,当然对于辫子之类的东西,他是不接受的,可是切手指这种事,他也同样难以理解。一想到是为了自己的事,连累眼前这个草莽豪杰丢了半截指头,就觉得十分过意不去。
如果是对一般人,他可以拿出一笔钱来算做慰问,可是与赵冠侯交谈后,他又觉得眼前人是个奇才,不可以江湖草莽对待,拿出钱来,是对这个豪杰的污辱,未免不够朋友,一时反倒是觉得有些不知该如何自处。
赵冠侯反过来倒是安慰起孟思远“孟先生,您就不用这么客气了,您是做大事的人,想要实业兴国,机器救国,这都是好事。我不过是个混饭吃的锅伙头,干我们这行的,十个有八个是残废,就是早晚的事。我这手指头掉的,也没什么大不了,不用往心里去。我今天来,是想请您见一个人,新建陆军哨官李秀山。他是我的朋友,听闻孟先生的遭遇,深表同情,愿意尽力帮您。我想,有他帮忙,夺回您的传家之宝就更有把握一些。只是不知道孟东家是什么想法,今天又有没有时间?”
“有,当然有时间。地方由赵壮士来选,派人通知我一声就好,孟某定然准时参加。”孟思远将赵冠侯一直送到大门处,又命下人取了个包袱过来“我一个关外的朋友,送来几根野山参,这两棵参就算是孟某的一点心意,给壮士补一补身体。”
赵冠侯也不推辞,坐了洋车,直奔水梯子李家,至于这两根人参,他也想好了下处,回头送给苏瞎子,算是自己娶寒芝姐,给老丈人的孝敬。
李秀山在军营告了假,一直待在家里,见了赵冠侯之后十分亲热,拉着他去拜见自己的父亲李荣庆。与孟家不同,李家虽然也是大户,但是始终保留着江湖习气,家里的下人也显的野性剽悍,总有些身带刺青,面目凶恶之人,在前院走来走去。
李荣庆为人豪爽,见了赵冠侯,就连称赞着他是少年英雄,未来前途不可限量,乃至于日爹骂娘的,骂起了庞家的八辈祖宗。
“我在津门混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霸道的主,九河下梢这地方,是讲规矩的。出来混事,不能乱了江湖规矩,黑了人家的当物,转过脸来不认帐,津门娃娃的脸,都让他给丢光了。李某不能坐视不管,水梯子的人马,我都给你准备好了,什么时候说声打,咱们立刻带上人,跟他庞家见个高下。他庞金标别看在高丽杀过东洋人,我李某眼里,还没他这号人物,就算他那当老公的叔叔来了,我也不在乎。”
李秀山在父亲面前,表现的很像一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并没有多少话,这时也只是劝着父亲“年纪大了,气大伤身,您老还是稳重为上。外面的事,自有儿子去办,保证不会让咱自己的兄弟丢了人。冠侯,你今后可一定要多来,否则我爹生气,备不住叫上车,就到小鞋坊去骂人了。”
孟家送的礼物是人参,而李家送的见面礼,则带有着自己的特色:四两印度大土。
“听说苏瞎子好抽这个。我是军人,不吃烟,家父倒是也有这口嗜好,加上家里做这生意,所以大土这东西,你别跟我客气。我估摸着,苏瞎子抽上这公班土,比跟他亲爹重逢都高兴。晚上的饭局,你是主角,我只是摇旗呐喊,不会抢了你的风头。”
赵冠侯心中有数,不管李秀山怎么说,今晚上的饭局,他肯定是要想办法出风头,和孟思远拉上关系。可是这也不能算过错,毕竟现在李秀山手头人多枪多,光是水梯子李家,就能动员起好几百混混来,自己只能联结他,却是不好得罪。
等洋车到了胡同外面,却见胡同里一片狼籍,苏家门口,有一些被撕碎的彩绸,还有踩烂的纱灯,仿佛是刚经历过一场风暴。等回到自己的家里,姜凤芝揽着苏寒芝的肩膀劝着什么,苏寒芝则大哭不止。孙美瑶则靠在山墙上冷眼旁观,一语不发。
一问之下才知,就在他出去后不久,庞金标那边派了人过来,正式来下聘礼。按说娶个小妾,是没那么多说道的,到婚礼当天,派顶轿子过来接人就好。可是庞金标似乎对这个新人挺在意,竟是按着娶媳妇的规矩来的。
侯兴带着锅伙的人,正好在外面闲逛,当下发一声喊,就与庞金标的人打起来。锅伙人多,庞家的人并没防备到打架,吃了大亏,被打的逃了回去,连带带来的绸子都被撕碎了。可是这么一闹,苏寒芝大觉脸上无光,在胡同里都抬不起头来,那些邻居妇人,也在背后说了不少难听的闲话,让她无地自容,窝在赵冠侯这痛哭起来。
苏瞎子那里倒是无所谓的态度,尤其听说有四两公班土,就更是眉开眼笑“这土是好东西,我得拿到烟馆里,让含烟替我点上泡。她点的泡,最是地道。”
赵冠侯冷哼一声“庞金标倒是挺急的,这边的事刚有个眉目,他那边就想要讨老婆了?我在这等着他,看看他,能有多大本事,在我眼前把人娶走。”
他边说边取出了那支燧发手枪,将弹药和通条放在面前,仔细的检查起枪的情形。姜凤芝本来在安慰着苏寒芝,可这时见他整顿枪械的样子,觉得日光照射下,这个师弟的身影,变得渐渐高大起来,让她有些恍惚,竟舍不得错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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