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28岁小伙竟遇到瓜中瓜
正如某位作家所说,平静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这句话在我们公司体现的那是淋漓尽致。
事情是这样的。
由于我们公司历年七一都有唱红歌的活动。
再加上昨天是建党一百周年。
所以这一次的活动搞的分外浩大。
直接将地址选在了我们这里人流量最大的露天广场进行。
还请了各界的领导来看。
又因为我的外貌比较精干(也就是帅气)。
所以这次合唱,我当仁不让的成了领唱。
听到安排的时候,我是崩溃的。
在七月盛夏美好的夜晚。
别的年轻人都是吃完晚饭带着女朋友上街溜达消暑。
最不济也是三五成群撸串聊天把酒言欢。
而我就得穿个白衬衫,抹个红嘴巴站在台上当领唱!
一想当时被路人围观的情景。
我尴尬的能用脚趾抠出三室一厅来!
于是乎,这样的前提之下。
我以身体不舒服为由请假,躲过了这一次的合唱。
但是!
在今天上班的时候,监工突然告诉我。
因为昨晚活动结束的太晚,他发现了一个大秘密。
那就是,之前闹出私奔风云的小主管和小鲜肉。
这俩人又他娘的在一起了!
不仅如此,昨晚活动结束之后,两个人一起去宾馆过的夜!
听到监工的言语,我当是就懵逼了。
好家伙…
这俩人玩的是真的花!
先是彼此相爱,双双私奔。
再是相互分手,形同陌路。
最后历经坎坷,破镜重圆…
明明是见不得光的不要脸行为。
愣是他娘的搞出一种打破世俗偏见也要在一起的爱情片的氛围来!
爱情片都他娘的不敢这么写!
就在我震惊之余,我突然反应过来一件事。
这俩人去宾馆的事情,监工是怎么知道的?
想到这里,我就看着监工,开口道:“哥,你咋还知道人家去宾馆了?”
“你看见了?”
一听我这言语,监工那是一拍大腿。
然后一本正经的告诉我他亲眼看到的,昨晚那俩人就在他前面。
听到这话,我的眼里不由的闪过了一丝疑惑。
小主管和小鲜肉俩人的事情抛开先不说…
监工去宾馆干什么了?
仿佛是看除了我的疑惑。
监工赶忙解释说是因为昨晚唱的太晚,太劳累。
家又离得比较远。
所以就近找了个地方对付了一下。
兄弟们,什么叫做此地无银三百两啊?
这就叫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光顾着吃别人的瓜,无形之中把自己的瓜给爆出来了!
想到这里,我不由的暗暗感叹
玩还是监工会玩啊…
吃瓜看戏勾搭闺蜜,这是一样都落不下…
要不然人家是我领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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