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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齐大非偶


  自古婚姻姻缘,皆是由父母做主,正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曲家的长女是个奇女子,加之现在世风开放,不止是民间,名门大户之间便也流行起了自由恋爱。

  郎情妾意,家世相当,成人之美,岂不妙哉。

  可是啊,这个万事不可能皆遂人心的。

  据说,曲家长女有意与他,多次示好,他却婉言拒绝,直道:“齐大非偶,还请姑娘慎重考虑,另谋佳婿。”

  他的意思呢就是,姑娘配得上更好的郎君,不必下嫁于我,文人就爱文绉绉的说话,至于是不是齐大非偶,被曲家滔天的富贵所震慑,不愿意卷入豪门之争,还仅仅是因为不喜欢曲家姑娘就不为人知了。

  再后来顾绍礼与曲家次女,就是现在的顾家老太太相遇,已过而立之年,不再是少年郎与少女的爱情,两人的年龄足足差了一轮。

  现在的顾家老太太带着不被人的看好的爱情,她嫁给了顾绍礼做续弦。

  加之长姐的事情,当时这场联姻几乎是踩在长姐的头上,十足是落了她的面子。

  她对顾绍礼的多次示意都遭失败,而如今却愿意娶她的妹妹,简直是在赤裸裸的打她的脸。

  尽管她在意为人妇,为人母,她还是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两姐妹在婚后初期几乎是绝了来往的,只是后来岁月无情,垂垂老矣,两人才解开了心结。

  毕竟是一母同胞的姊妹,何苦为了个男人老死不相往来。

  一路上有各种八卦相伴,时间也过的快,韶光昏昏欲睡的感觉也好了很多。

  “我的母亲呢?”她捻了一块点心,问道。

  “您是说顾姨娘吗?她现在在顾家潜心礼佛呢。”孙嬷嬷微微一笑道。

  韶光一愣,姨娘,自己不是夫人的女儿吗?原来只是一个庶女,为何大费周章的来寻自己。

  “哦,那夫人呢?”她又问道。

  “夫人是个和善的人呢,您去了就知道了。”孙嬷嬷靠在坐垫上。

  韶光低头看见纸上文字:

  千万人皆相似,只得一人相知。

  她偏头微微一笑,梨涡轻绽。傅星罗一瞬间迷了眼,鬼使神差的停住了笔。

  窗外的梨花开了满树,月色流光。

  她睁眼醒来,恍然是在梦中。

  “已经到了呢,五娘子下车吧。”丫鬟来扶她,她才缓缓回过神。

  胡云给她打起帘子,扶她走下马车。

  正门除了大事是不会开的,几人便从右侧门进的。

  顾家共有两个侧门,门槛漆与门成朱红色,人说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形容的是这高门大院的富贵与荣华。

  韶光一路可谓是走马观花,自进了顾家,就开始轻手轻脚走路,端的一副好姿态,谈不上大家闺秀,也总有点小家碧玉的模样。

  她瞧着一路上的婢子一个个皆是清秀动人,形如弱柳扶风,翩然而去。

  她不禁暗暗咋舌,果然是高门啊,寻常的婢子也是不一般。

  一个个行为举止极有教养,侧身低头向韶光一行人问好。

  “见过孙嬷嬷。”孙嬷嬷微微颔首。

  胡云,就是韶光的丫鬟,也是府中的家生子,颇有眼力劲儿,不待孙嬷嬷张嘴,便开口道:“这是五娘子。”

  她们齐声喊:“见过五娘子。”

  她们向韶光问好,韶光冲她们点头微笑。

  孙嬷嬷眼睛轻轻扫过众人,满意的点点了头。

  一行人便继续向前,穿过荷花池,七曲八饶的回廊,便是一个小院子。

  而后只听身旁的孙嬷嬷道:“五娘子,前面便到了,芙蓉居便是夫人的住处。”

  韶光只顾着打量,一不小心被绊了一下。

  “唉,您小心脚下。”她一个小心,差点踢到了门槛,高高的门槛,几乎到了韶光小腿的位置。

  韶光一进门,便看见一个妇人靠在椅子上,面相富贵。

  韶光屈身道:“见过母亲,母亲可安好?”

  看见韶光进来,忙道:“好孩子,你来了。母亲一切都好,可怜你在外面受苦了,让我好好瞧瞧。”

  她拉住韶光的手,一个劲儿的细细瞧着。热情地让韶光有点不知所措,站在原地,任由她打量。

  “一路舟车劳顿,快去歇着吧。”她开口道。

  夫人是个和善的妇人,短短见过一面便让韶关去歇着。

  “孙嬷嬷,一路劳烦你了。”

  “夫人,不辛苦。”孙嬷嬷道。

  “琅嬅阁便赐于你住吧,好孩子。”她看向韶光,缓缓开口。

  孙嬷嬷一惊,琅嬅阁,这可是以往大娘子住过的地方,虽说已经出阁了,可一直都是空着的,她暗暗的权衡着,神色莫辨。

  “那便劳烦孙嬷嬷再走一趟了。”夫人开口。

  “不麻烦的,这是老奴的分内之事。”孙嬷嬷自是满口应下。

  几人不紧不慢的来到南院。

  琅嬅阁是坐落在府中南院的一个院子,院子不太,好在院内有一片小小的竹林,矮竹一丛一丛的。

  在院子的角落,还有个小阁楼,韶光抬头一看:“这是琅嬅二字吗?”

  身边的胡云听见了,忙应道:“是的,五娘子,这是大娘子未出阁之前修葺的,上面放着大娘子收集来的各色藏书。”

  她话锋一转又道:“不过一般人不可轻易入内。”

  韶光点头应道:“原来如此。”她有些失望,如此多的书不能一睹为快,难免遗憾。

  晚饭后。

  “姑娘,您把手臂伸出来。”只见嬷嬷从白瓷碗中取出红色的物体,然后点在玉色的手臂之上。

  红如血,艳丽的颜色嵌在白皙的皮肤上,放佛随时要睁开眼睛要吃人一般。

  “成了,娘子。”嬷嬷收起物事,冲韶光道。

  韶光对这种事情很是好奇,专门去查阅过资料文献,先生还为此揍过她,怪她成天不看正经书,整日看这些奇闻怪事。她嗤之以鼻,还吐槽他自己也爱看来着。

  晋朝张华在《博物志》中有记载“守宫”此物,此名有来两种说法。

  第一种呢,是将抓来的壁虎养在容器中,每日只喂食朱砂,壁虎就会变得全身通红,其色似朱砂,浑身通红,待到足足喂满七斤朱砂,便将壁虎取来研磨碎,然后用以来点在未出嫁的少女手臂上,红点久久不褪,除非嫁人以后有过“人事”或者破身,红点才会消褪,这种由壁虎守宫制成的东西,古人称之为“守宫砂”或者“臂砂”。

  另外一种说法呢,就显得没有那么神秘了,传说中古人在宫殿之内经常看见壁虎此物,认为它们是上天派来守护宫殿的守护神,是一种吉利的生物,故称“守宫”。

  故而守宫也有守护宫殿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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