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这几日,黎姜下了朝就钻进房间,和大黄一起研究毛笔。
从最初一支笔都做不好,到最后已经陆陆续续做了十几根毛笔。
已经可以窥见毛笔的雏形。
而大黄体型也日渐消瘦,身上的油光顺滑的毛发变得坑坑洼洼。
“怎么还不行呢?不吸墨呢?”
黎姜看着手中大黄带“资”入股的毛笔陷入沉思。
【到底是哪里不行呢?】
开了笔,蘸了墨,可这毛笔一点都不吸墨。
挂不住墨水,写两下就没了墨。
难道狗毛不行?
黎姜一脸丧气的看着趴在床榻上可怜巴巴的大黄。
“你失去的只是毛,而我失去的是能将赵高踩在脚下的机会,是帮我政哥翻盘的机会啊。”
黎姜抱着已经不黄的大黄感慨万千。
“要不…试试兔子?”
随手将毛笔扔到笔洗中,黎姜便去膳房去找管事。
让管事给她留一些兔子毛或是羊毛,一定要干净的!
从这天起,嬴政每天上朝,都能看到黎姜身上的官服粘着各种小动物的毛。
…………
“王将军,高也想带兵出征。”
下面看着辛胜和王翦连胜两场,他也有些蠢蠢欲动。
只要杀一人,就能同黎姜平起平坐,杀两人,便能压黎姜一头!
如今即将杀往燕国都城,他又怎么甘心坐镇后方?
王翦和辛胜对视一眼,没想到赵高居然也有这样的血性。
“好!明日一同杀敌!我们合力夺下蓟(ji)城!”
第二日,随着号角声,赵高手中握着剑跟随王翦,辛胜破了燕国的首都,蓟城。
太子丹被打的连连后退。
王翦和辛胜看着赵高一路气势汹汹,无比勇猛。
都啧啧称奇,若是赵高从军,未必不能成为像王翦这般,秦国数一数二的猛将。
燕王在秦军兵临城下时,就准备弃城而逃。
“不知代王何时能出兵援助我燕国?”
燕王喜看着代国使者问道。
代国乃赵国皇室独苗苗,此次荆轲刺秦王,便是代国与燕国共同协商。
说好了若是秦王亡,他们两国便趁着秦国乱起来之际,合力发兵攻秦。
可没想到,荆轲非但没伤到秦王,反而让燕国引火烧身。
如今燕国已经将蓟城让了出去。相当于将国都都让了出去。
如此代国还不出手?
“实不相瞒,代国边境已有数十万秦兵驻守。”
代国使臣满脸的无奈:“为今之计,只能看魏国楚国能否出兵协助。”
“楚国项燕乃当代不可多得的猛将。”
燕王想骂娘,这特么和当初说好的不一样!
荆轲也不厉害!代国也不帮忙!
使臣看了眼燕王,有些踌躇道:“秦王想要的无非就是太子丹,若是燕王想保住燕国,只能自断一臂,大义灭亲。”
…大义灭亲…
是的,秦国打出的口号,便是让燕王喜,交出燕国太子丹。
虎毒不食子啊,燕王怎么能舍得将儿子送出去被人折磨致死。
“再等等…再等等…”
王翦,辛胜和赵高一路从燕国,秦国交接处一路杀。
场场大捷,赵高这么久已经获得三个首级。
回去论功行赏,最差也是和黎姜平起平坐,最好的结果,便是将黎姜踩在脚下。
就在此次出征燕国连连告捷时,嬴政终于见到了黎姜和其他人手中不一样的笏板。
旁人的笏板上面都是浅色划痕刻出来的字迹,而黎姜上面笏板墨迹十分明显。
“这次出征燕国,大获全胜,记得将阵亡战士的名单都统计出来,让其家人继承爵位。”
王翦和赵高带领着大秦的将士恨不得杀穿了燕国。
每每捷报传来,黎姜都能想到一个人:商鞅。
商鞅变法奠定了大秦最有力的两大集团。
农民和军队。
【大秦铁骑能这么勇猛毫无畏惧的上阵杀敌,全赖商鞅的功劳。】
【若不是商鞅生错了时代,他要是生在了政哥这时代,政哥一定会善待商鞅。】
嬴政听闻一怔,是啊,若是商鞅还在,同李斯一同辅佐他,定会开创大秦盛世,更快完成统一。
大秦士兵悍不畏死,是因为商鞅提出的策令。
凡杀一人者,皆官升一级,赏赐地一倾,房一所,仆人一名。
只要拿回人头便可,多杀多得。
而战死者,子嗣可承袭爵位。
这就导致大秦士兵上了战场,就像进了金库,毫无顾忌的拼杀,如同抢钱一般。
只要拼了杀一人,得一头,升一级。
官,房子,钱。什么都有了。
人头又称首级,便是由此得名。
至于杀良冒功?
在大秦,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就是因为嬴政的曾祖父嬴驷当初做太子时犯了错,让他的两位师傅代为受过。
一名被黥刑,一名被削去鼻子。
虽说最后商鞅也因此丢了性命。
但不得不说,商鞅一战成名,留下的变法制度,被大秦沿用至今。
【政哥便是最忠实的变法拥簇者…】
嬴政心里暗暗点头,没错,黎姜还算是了解他。
【只是可惜…】
嬴政听到这,心里猛的一抖…
【成也商鞅,败也商鞅…】
嬴政闭了闭眼…他就知道。
他现在对黎姜又爱又恨。
一个结局一个结局的透露给他,但却没一个结局给他透露出过程。
让他提心吊胆,明知道事情的结果,却又不知道事情的经过。
每一步他都小心谨慎,生怕再次步入后尘。
没关系,还有时间,他还有时间去扭转这个局势。
下朝后,嬴政将前方阵亡的名单和前方战报都交给了黎姜,让她去统计共有多少人阵亡,多少人升官级。
最近毛笔做的,已经初见雏形。
这种战后统计是要一直保存下去,所以数据字迹不允许有一点儿差错。
黎姜用自制毛笔在羊皮卷上慢慢撰写,没有选择用笔刀在竹简上书写。
对比了这么多次,兔毛笔软硬比较适中,狗毛只有硬毛可以,绒毛不行。
还有羊毛…鼠须…
综合下来,还是兔毛,羊毛,鼠须手感最好。
但问题来了…依旧是不吸墨。
给嬴政送数据时,嬴政刚巧从后宫中回来。
他的姬妾即将临盆,他过去看望看望。
结果刚到大阳宫前,远远的就见一只秃毛癞皮狗咧着大嘴向他跑来。
嬴政想都没想就要伸脚踹向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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