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这个7月格外闷热。

自这个家没有了凌国志,家里变得很安静,通常就她和妈妈在,妈妈上班,大多数时候就她在。

偶尔也接外婆过来,但老人家住了一辈子平房,每次来住不到三天,就吵吵着楼房不接地气儿,容易上火,软磨硬缠的要回去。

凌玖玖超级喜欢没有渣爹的家,既安静又干净,居住舒适度提高了很多。

没有随处乱扔的臭袜子、脏衣服,也没有人抽烟,家里清爽极了。

没有人对饮食挑三拣四,也没有人情绪发疯。

她还养了一只小奶狗。

上一世,她就特别想养一只狗,可是凌国志喜欢龟,不喜欢狗,不允许她养。

六年级的时候她曾经从邻居家抱回来一只土狗,取了个名字叫小黄,养了不到一周,就被凌国志扔了。

凌玖玖大哭了一场,扬言要把凌国志的龟扔了,后来被妈妈劝住。

这一世,终于没爹了,可以养狗了。

她本来想养金毛的,但骆翔家有一只边牧,刚生了宝宝,骆翔给她抱来了一只小边牧,才两个月大,可爱的要命。

骆翔初二下学期跟开窍了似的,学习突飞猛进,一路冲到重点班。

凌玖玖不知道的是,骆家亲子关系特别好,这孩子当初暗恋她,骆家父母都知道。当然了,她跟骆翔立的军令状“考到重点班再说”,骆翔也跟父母说了。

这对父母很高兴,知道自己儿子遇到了一个好姑娘。

一听说姑娘想养狗,立马把自己家的小奶狗打了针,洗了澡,买了好几套衣服,连着狗窝狗粮,让儿子送了全套过去。

佟美意和宋睦也一起来的。

骆翔抱着小边牧特意跟凌玖玖叮嘱了一堆注意事项。

“你不能只宠它,还得给它立规矩。”骆翔说。

“嗯?立规矩?”

养狗又不是驯狗。

凌玖玖虽然没养过狗,但也觉得骆翔这话夸张了点。

“对,边牧跟其他狗不一样,狗是狗,边牧是边牧。你得驯化它。”骆翔认真的说。

“不至于吧。”

“至于。你不立规矩,它会看不起你。”

“……你再说一遍,谁看不起谁?”

“狗会看不起你。”

“???”

凌玖玖很难相信世界上还有狗看不起人这种事。

骆翔依旧一脸认真的指着小边牧说:

“在我们家,它妈就看不起我。”

“具体点……”

“这个……只可意会,无法言传,总你以后会懂的。边牧智商太高了,狗中诸葛亮。”

这有点超出凌玖玖的认知了,她还以为所有的狗都挺聪明的。

宋睦在一旁说:

“我以后养狗就养个傻的,省得还要跟狗斗智斗勇。”

“狗还有傻的?”凌玖玖好奇的问。

骆翔答:

“有,哈士奇。”

答完看了看她家的沙发,摇摇头:

“你家沙发挺贵的,就别养沙士奇了。”

这沙发还是原房主留下的,真皮沙发,的确挺贵的。

就这样,凌玖玖有了狗,还给自己的狗起了个名字,毛毛。

日子就这么充实起来。

在这个世上,除了亲人之外,她有了一个毛茸茸的牵挂,小屁股一扭一扭的,寸步不离的跟在她脚边。

骆翔送的狗狗衣服不太好看,她准备带着毛毛去外婆那里,让外婆给毛毛做两件。

还画了样式,准备让外婆照着做。

画好样式,她把毛毛装进宠物背包里,一大早趁凉快去了外婆家。

去了外婆家,舅舅江秋海也在。

说起这个舅舅,凌玖玖心里是有气的。外婆这一生只生了妈妈一个女儿,舅舅是外公本家旁支过继来的。

舅舅一岁半过继过来,四岁时外公去世,外婆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幸亏那时,妈妈已经十岁了,能帮着外婆做很多事情。十六岁考进市文工团,挑起了养家的重担,供舅舅上学。

凌玖玖印象中还记得,小时候舅舅是很疼她的,每次去外婆家,舅舅总把她扛在肩上,得了什么好东西总是第一时间想着她。

可是上一世,妈妈离婚的时候,舅妈哭闹着不让妈妈进门,说离婚的女人破坏娘家风水,舅舅选择了沉默。

舅妈担心外婆给妈妈钱,一哭二闹三上吊,舅舅也选择沉默。

妈妈住院,外婆去医院照顾,舅妈跟外婆狠狠吵了一架,舅舅也选择沉默。

妈妈被郑落梅和凌国志欺负,舅舅沉默。

她们母女被欺负的抬不起头的时候,舅舅都是沉默的。

舅妈经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是:又不是亲的。

是啊,就算一母同胞,很多至亲手足,最后也只是亲戚。

何况妈妈和舅舅并非血亲。

上一世,她把亲情看得很淡。

她认为这世上除了生你的人和你生的人,其他关系都只是亲戚,而已。

所以,重活一世,看到舅舅,她一直淡淡的。

“小玖来了。”舅舅正好端着一份绿豆汤,进了外婆的院子。

舅舅自从结婚后,就应舅妈的要求,在原来的大院子中间砌了一道矮墙,开了一个小门,实现了物理意义上的分家。

“舅舅怎么没上班?”她浅笑着问。

“今天调休。你外婆有点发烧,可能是中暑了,我熬点绿豆汤冰镇着,给她送过来。”

“外婆发烧了?”她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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