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章


这场庭审...

总体来说,缺乏的是主要口供问题。

换句话说...

吴昊的犯罪行为,已经过去了四年的时间。

吴昊认为已经没有了证据,能够证实其有罪。

所以才在庭审上,显得有恃无恐。

苏白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此时审判长席位上的余成,也认为这个案子,有一些棘手。

按照目前公诉人提供的相关证据而言,的确是没有达到可以判决的条件。

可是所有的证据都已经指向了吴昊。

所有人的心里面也认定了吴昊就是强迫的张燕。

但是没有证据.…

缺少了关键的口供,这个案子的确是不好进行处理的。

咚咚咚!

法槌敲响。

余成面对吴昊开口:

“请被告人注意自己的情绪,现在还没有到宣布判决的环节。”

“进行提醒一次。”

话音落下,紧接着,将目光落在公诉人李晓的身上。

“公诉人还有没有证据需要进行补充...”

李晓开口:“有的审判长。”

“我方有一本张燕生前的笔记,记录着犯罪发生的过程。”

“同时,这场庭审上还有相关的证人能够证明吴浩的犯罪行为。”

审判长:“请进行详细的描述。”

“好的。”

李晓继续开口:

“在张燕生前的笔记中。”

“详细的记录了自己在上学期间所遭遇到的问题。

在吴昊对张燕的犯罪进行后,张燕对于这件事情也记录了下来。”

“其中...”

“张燕在笔记中描述,她是被吴昊强迫的。

当时在酒店房间内,她喝醉了,只有浅薄的意识。

对于吴昊对她的侵犯,她有挣扎过。

可是这种挣扎的力量很小,最后让吴昊得逞。

并且,在吴昊得逞之后。

吴昊利用其发生关系的视频图片,对于张燕进行了强迫。”

“最关键的一点儿是——”

“本案中涉及到的相关证据,和吴昊的口供。

都表明过吴昊和张燕发生了关系,并且张燕有过出台的证明。”

“笔记中的记载与实际中发生的事项相吻合。”

“基于以上,可以进行初步的判定,在张燕笔记中所记录的事情,是真实发生的。”

“..审判长,我想请证人进行发言。”

“申请通过,请证人出席发言。”

在余成通过了公诉人的申请过后。

李晓开始对证人进行了相关性的提问:

“证人马雪,你和张燕在当初是朋友的关系。”

“你对于张燕身上发生的事情有了解嘛?”

马雪开口:“我有了解。”

“当初我是和马雪一起出去玩的,我记得在当时,是吴昊非说要送张燕回家,并不是张燕说的不想回家。”

“其他的呢?”

“比如说张燕有没有和你说过,她当初被侵犯的事实?”

马雪思考了一会,然后才开口:“这个倒是没有。”

“我们当时的年龄都不大,还没有成年。”

“对于这种事情,张燕肯定不好意思说,因为在当时这种事情是一个很丢人的事情。”

“但是有其他事情。”

“我也是后面才想明白的。”

“在那次的聚会以后,张燕整个人的精神特别的不好。

经常会出现恍惚,就好像受到了什么很大的伤害一样。

我后知后觉才明白过来,那是因为张燕遭受到了吴昊的侵害。

导致了张燕会出现精神恍惚的情况。”

“那我想请问你,在当初张燕和你关系要好,她有没有表示过,喜欢什么人之类的?”

马雪摇头:“这个倒是没有,不过她倒是在先前经常提起到过一个男生。”

“这个男生是吴昊吗?”

“不是。”

“那她提这个男生的表现是什么?”

“表现..表现就是一种很正常小女生暗恋的表现。

有时候我们开玩笑,张燕还会语无伦次的反驳。”

“那么张雪有没有提及过对吴昊的印象?”

“...我记得只是提过一嘴,说吴昊家里有钱,可人品不太行,她不是太喜欢吴昊这个人。”

“好的,谢谢你的配合。”

在询问完马雪这名证人。

李晓将马雪的回答简单进行了整理,紧接着开口:

“审判长,基于以上陈述的几点,包括马雪作为证人的回答。”

“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从客观的事实角度上讲。”

“张雪对吴昊的印象,处在一个中等的水平,甚至有些偏下。

而不是吴昊所讲的,喜欢的程度。”

“从这一点可以看得出来,吴昊刚才在庭审上陈述张燕说过喜欢他,不想回家,这种说辞,存在着一定的说谎可能。”

“证人证言和物证中,都已经表示了,吴昊的犯罪行为是其个人主观意愿。

与吴昊发生关系,不是张燕的主观意愿。”

“根据以上,可以看的出来。”

“发生关系并不是张燕的主观行为。”

“那么由此可以推定吴浩具有一定的强迫行为。”

“检方申请驳回吴昊刚才的陈述。”

“...”

李晓的陈述简单明了。

说白了..

就是通过证人证言和张燕的笔记。

来驳回吴昊刚才说张燕喜欢他这件事情。

从而判定,吴昊的陈述是假的。

这么一来,关于吴昊的翻供情况,不能成立。

继而进行相关的判决判定问题。

可是在李晓陈述完毕后,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上。

吴昊的委托律师孙石岩,举手示意进行发言。

先前被告方的陈述都是吴昊在讲。

可是这一次,公诉人的询问,以及证物和证人证言的出现。

需要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才能进行回答。

一个不小心回答错了,就可能会出现什么其他的情况。

吴昊没有法律经验,不一定能够回答好。

再有。

吴业在这场庭审上出了不少的律师费。

他也不是那种只拿钱不办事的律师。

谁给钱,帮谁办事。

办的好与坏,取决于给多少。

这个案子他要了那么多的律师费,肯定要出力的。

在得到审判长的示意后,孙石岩开口:

“审判长,针对公诉人以上提出的几个问题。”

“我方想针对以上几个问题提出异议。”

“首先——”

“张燕的笔记中记载了事情的发生经过,物证处可以证实笔迹,的确是由张燕进行记载的。”

“笔记是真实存在的.…”

“可是谁也不能够证明,笔记中记载的事件是真实发生的。”

“因为笔记中记载的事情都是由张燕的主观进行叙述的。”

“是站在张燕的角度上记录下来的,也就是张燕个人的主观行为,不涉及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不能确保是真实发生的事件,笔记上记载的事情,有没有存在污蔑的可能性?”

“有!”

“那么张燕的笔记就不可以作为庭审上指控我方当事人吴昊的证据!”

“因为笔记上的记载是主观证明,而不是客观事实和直接证据。”

“第二,关于证人证言的问题。”

“公诉人刚才询问马雪这名证人的问题是偏向于张燕的情感问题。”

“询问的原因是基于吴昊陈述的——张燕喜欢他,是自愿和他发生关系。”

“到底是不是自愿,这个问题稍后再讲。”

“从情感问题的角度而言,情感这是一个非常飘渺的问题。”

“在宿舍能讨论对哪个人有好感,并不代表着喜欢,对哪个人有意见,也并不代表着不喜欢。”

“在较小的年龄中,存在着一定的口是心非行为。”

“有时候感情可能是一瞬间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变化很多,影响的因素也有很多。”

“谁也不能够确认张燕是不是喜欢吴昊,谁能知道她当时内心的真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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