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
“检方建议量刑,三年有期徒刑,请法院采纳。”
“审判长,检方陈述完毕。”
关同的法庭陈述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让钱伟得到应有的惩罚,三年有期徒刑,刚刚好。
咚咚!
任远方敲响法槌:“检方陈述完毕,现在请被告方委托人进行陈述。”
刘军从自己的助理手中接过诉讼材料,翻了几页,开口道:“好的审判长。”
这一次庭审已经结束,钱伟被判刑是肯定的了,不过根据刑事责任来说,有轻有重。
重的...
可能好几年,轻的直接缓刑。
刘军对钱伟这个案子研究过不少,也清楚应该从哪些地方开始法庭陈述更有利对钱伟的判罚。
理清思路开始陈述:
“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我方对于钱伟的判定没有任何的异议。”
“着重点在于对于钱伟的判定刑罚上,钱伟在某些方面对于张大虎这个案子的判定的确有些不对。”
“可是.…审判长您作为审判人员,知道在判决一个罪名的时候,需要考虑的东西是比较多的。”
“曾经的钱伟同样是一名审判长,他可能考虑和顾及的东西也比较多。”
“首先针对于判决来说,钱伟的判定的确有一定的问题,但是他并没有收受礼物的行为,也没有任何其他的违法犯罪行为。”
“从这一点来说,钱伟的责任很小,只是一次小小的失误和主观上面的人情,导致了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我方认为针对于钱伟的处罚应当从轻判决,法律无情人有情,审判长您作为一名审判人员,应该更能体会到钱伟判决时候的心情。”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苏青柏:????
法律无情人有情.…
嗯,说的好,说的很好!
针对一名触犯了法律的人员来说,讲什么法律无情人有情?
法律是最公平的,不讲情面。
你在这里让审判长和钱伟这么一名犯罪嫌疑人共情?
啧啧.…
一时之间,苏青柏不知道刘军是真的想让审判长站在钱伟的角度去考虑,还是想要把审判长任远东拉下马。
审判台上任远东在听到了刘军的法庭陈述以后,微微皱了皱眉,但还是敲响了法槌。
“现在请被告方当事人钱伟做最后的陈述。”
“好的.…”
钱伟深吸了一口气,知道这场庭审的这个判定,自己算是没有希望脱罪了,只能从刑期上面要求再减免一些了。
关键就是他的陈述。
“审判长,我的陈述很简单。”
“对于张大虎这个案子的判决,我承认我有罪。
我知道自己做出的判决,对于当事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我现在深刻的反思到了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
“通过这场庭审,我也了解到了关于我的一些行为上不好的主张。”
“在张大虎这个案子当中,我做的不好,我现在向张大虎正式的道歉。”
钱伟说着的时候,向着控告方的席位深深鞠了一躬,然后继续开口陈述。
“虽然说我做出了错误的判决,可实际上我的本意.…是希望能够做到公正的判决,是希望老人能够做到应有的补偿.…但是没有想到做出来了一些违法的行为。”
“说实话,我的出发点是好,但是我的过程和行为是错误。”
“可不管怎么说,我的最终结果都是导致了出现了严重的错误。”
“无论法庭方面对我进行怎么样的判决,我都完完全全的接受。”
“不过我还是希望法庭上能够考虑到我的出发点和我的目的,能够对我进行酌情的处理。”
“我的陈述到此结束,谢谢审判长,谢谢合议庭成员。”
苏青柏听明白了.…合着被告代理人刘军和钱伟是个被告当事人早就商量好了怎么做法庭陈述了。
想要减刑?
通过法庭陈述来用以达到减刑或者是缓刑的目的?
苏青柏微微皱了皱眉,随后,眉头舒展开来,笑着看向被告席位。
咚咚!
“被告方当事人法庭陈述完毕,现请控告方进行最后的法庭陈述。”
“好的审判长。”
苏青柏微微点了点头,对方想要打感情牌,那自己可要从法律层面上来进行陈述了。
尤其是.…想起当时钱伟在庭审上面的目空一切。
这种审判人员就应该遭受法律的制裁。
必须严判!
“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首先,我方认为,被告诉讼代理人的陈述有一定的问题。”
“我不能够理解被告诉讼代理人中所陈述的,钱伟针对张大虎案件违法判决,只是一次小小的失误和人情。”
“法律是严谨的,一次小小的失误,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和影响。”
“再说,什么叫做小小的失误?”
“小小的失误,就让张大虎承担了40万的债务。”
“钱伟作为审判人员,能够想到40万对于张大虎的家庭来说,是一件多么难以承担的事情吗?”
“被告方诉讼代理人将这件事情说的如此轻松,是站在被告的角度来说的,还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来说的?”
“又或者是高高在上习惯了,认为40万不值一提?”
“人情不能用法律来进行定义,但同样法律也不是人情往来中的选择。”
“法律是个人的吗?法律是钱伟定义的吗?”
“不是!”
“可不是的话,钱伟凭什么用法律当做人情?!”
“还有.…”
“被告方诉讼代理人能够解释一下,什么叫做以前同为审判长,能够知晓钱伟的处境吗?”
“一名是审判人员,一名是被告嫌疑人,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吗?”
“再有!”
“法律无情人有情,法律为什么无情,是因为法律的公平性。”
“法律给了在场所有人一个平等的机会,无论你是权贵,亦或者是平民都依法享有法律的公平性。”
“人有情就能蔑视法律的公平性吗?”
“所谓的人情世故,就能违反规则,践踏其他人的法律权益嘛?”
“不能!”
“法律的构造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构造出来一个平等的权利。”
“钱伟作为张大虎这个案件的审判长,依照自己的主观性,知道这件案子和自己的朋友的亲属有关,依照着自己有执法的权利。”
“判决时随意蔑视法律的公平性,对于张大虎来说造成了什么?”
“造成的是不公的法律判决!”
“造成的是法治的缺陷!”
“在法律的课堂上,我们常听到老师说过一句话,一次不公的审判,胜过十次犯罪行为。”
“有没有人想过如果钱伟这个判定认定了的话,那么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
“造成的后果就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照这一次的庭审经验来进行判定:老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那么在法庭上面,对于真正的见义勇为者,对于真正的好心办好事者,是什么样的一种态度?”
“不会让这些好心人心寒吗?”
“而他们在面对这么一句询问的时候,他们应该怎么解释?”
“解释说我是好心帮助扶人的,结果法院判处赔偿40万,那么造成的结果就是无人会帮扶。”
“这难道就是钱伟所说的他的出发点是好的,过程是违法的吗?”
“法律就是让好人背锅,为那些恶意控告者谋取利益是吗?”
“如果他的出发点是好的,作为审判人员,他为什么不维护法律的正义?!”
“凭什么这么判定?”
“难道凭借的就是他心中的喜好和往来的人情,所以来对法律进行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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