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重返迷雾谷(一)
一夜好梦,阎秋风终于如愿以偿,找到了心爱的女人,心里自然高兴的不得了。但是皇家驿馆是不可能回去了,到哪里会有很多麻烦接踵而来,所以阎秋风让手下给阎凌霄送了封书信,大意是他们先回去了,母亲婉婷安全找到,勿挂念。
阎秋风带着南越婉婷乔装一下直接往南岳飞奔。两人均乔装一下,免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一路上山水匆匆而过,此时此刻回家的心情是异常急切的,因为二十多年没回去了,都不敢想象自己的家人如今什么样了,在阎秋风那里也听到了一些家里的消息。
父母健在但是父亲已经退位给长子,那个令她愤恨的南越王已经驾崩,现在是清秋执政。
看来南越将蒸蒸日上了,那个昏君早就应该让位给贤能之人。婉婷听到这个消息感到很高兴。她和阎秋风都是明白人所以对南越婠婠从一开始就没有丝毫反感,而是一直当作亲人一般对待。要是换做别人未必能做到他们这样。
也许他们都是把国家的利益放到第一位的人,所以才有这种觉悟吧。他们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毕竟婠婠也是同样的命运,和她一样是一枚可有可无的棋子,所以总有一种悻悻相惜的感觉。
阎秋风带着婉婷是绕路而行,不为别的只想带她去自己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终南山迷雾谷看一看。
他没有说婉婷也没有问,因为她知道无论他怎么决定一定是有他的理由,而她是无条件信任他的。所以婉婷跟着阎秋风一路向南策马扬鞭。
尘土飞扬两匹马绝尘而去,他们晓行夜宿,但是行进速度比一般人都要快,因为心情急切无人能比。此时天空竟下起了淅沥沥的小雨。
两人都没带雨具,就这么直接在雨中急性,“婉婷,再坚持一会儿就到终南山了,到那里就等于到家了。”阎秋风一脸的期待。这段时间他算是好运连连了,相继没多久自己的儿子和媳妇都找了回来,就连儿媳妇就顺便带了回来,简直是中彩票大奖的节奏啊,心里要多爽,有多爽啊。
雨一直在下,但是却不大,不过滴到脸上仍然凉凉的,有一丝丝冷意,婉婷不由地打了个冷战,她现在的身体状况大不如从前,所以这种天气她确实有些应付不了。
阎秋风看在眼里心疼在心里,但是此时他的身上也没有多余衣物啊,这大夏天都穿的极少,所以也只能快点前行,缩短在路上的时间。雨中的小路比较滑,马儿的速度自然降了不少,他们也不敢过于催促,怎么也需要安全第一。
婉婷强挺着坐在马上,浑身一惊缩成一个团,看得出来很冷很冷。很快来到终南山脚下,由于雨天山路难行,他们下马将马儿牵着前行。这时阎秋风将婉婷半拥在怀里,为她取了会儿暖。但是山路还需要一步一步走,这样下去婉婷一定会冻感冒的。
突然阎秋风想起了,他们这里熟悉的几个山洞来,他高兴的带着婉婷往最近的山洞走去。
雨似停未停,一丝丝地,飘落在世间,在周围的青山中,仿佛这细细的雨丝也是绿的,从苍穹中软软地洒下,林子的泥土夹杂着清新的气味,草叶慢慢地探头,在树根,在灌木丛,在你的脚下,安静地蔓延着不为人知的浅绿,像淡淡的水粉。
婉婷之前最喜欢阴雨的日子,因为一放晴就可以踩到各种蘑菇和稀有草药,虽然父亲大人总是阻止她出去,但是每次她都有自己的方法溜出去。想想那些岁月真的很美好。她是南疆长大的孩子,她最喜欢大山,因为她最能理解大山的语言。知道大山的喜怒哀乐,但是自从去了北冥,她和大山便断了联系。
她知道山虽无言,然非无声。那飞流直下的瀑布,是它地裂般的怒吼;那潺潺而流的小溪,是它优美的琴声倾诉;那汩汩而涌的泉水,是它靓丽的歌喉展示;那怒吼的松涛,是山对肆虐狂风之抗议;那清脆的滴嗒,是山对流逝岁月之记录。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她对大山的情感。
很快两人找到了最近的山洞。洞口杂草丛生,隐蔽性相当好,要不是当地人很难发现它的存在。
婉婷跟随着阎秋风进了山洞,刚走进空山洞洞口,就感到一股凉气扑面而来,再加上洞内阴森森的,只有一点儿微光,使人感觉到非常害怕。但是有阎秋风在,她也无所畏惧,鼓足勇气继续往前走去。
这里越往里边越是宽敞,阎秋风拿出火折子点燃一个立在一旁的火把,洞内瞬间明亮了起来。
洞内比想象得要好得多,里边有事先搭好的木板床,上边铺着厚厚的兽皮,看来这里经常有人歇脚避雨。
阎秋风很是轻车熟路的就找到了干柴,然后燃起火堆,阎秋风将自己的外衣脱了下来,架在上边烘干,然后让婉婷也把外衣脱下来,婉婷犹犹豫豫不好意思脱,毕竟这里是山里,万一要是有人闯进来,这种衣不蔽体的样子,到时候会十分难堪的。阎秋风似乎看出了她的心事,于是将一块小一点的兽皮给 她披上,这样一来她不用脱衣服也不感到冷了。
过了一会儿两人的衣服都干了,但是外面的雨还未停。这里到迷雾山还得走一个时辰,他倒是可以坚持就是怕婉婷现在的身体状况吃不消。
“秋风,我们的衣服都干了,我们继续走吧,一会儿天黑了在这里落脚很危险的。”婉婷把身上的兽皮拿了下来,笑着说道。她最清楚夜晚的大山里有多恐怖,如果在这里遇到毒蛇猛兽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尤其是黑熊或者是狼群,它们可都是大山里最为凶猛也是战术最强的敌人了。她现在的体力根本帮不上多大的忙吗,弄不好还会成为累赘。所以还是趁着天亮快点儿到迷雾山,那里是他的家也就是她的家,到时候就放心了。
“好,那我们现在就出发!”来那个人站起身来,熄灭了火堆,然后走出了山洞。
小雨更小了,若有似无,半天落下一个雨滴,但是山林里的温度却降得飞快,阎秋风和婉婷极速地前进着,因为山路泥泞而且路又滑,他们也只能步行前进。
平时走上一个时辰的路程,今日却夺走了几乎两倍的时间,但是此时是两个人一起行走,有说有笑的所以一点儿也没感觉到劳累。
翻过了一座小山,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迷雾谷,刚下过雨,远远望去谷底迷蒙一片简直是蓬莱仙境一般,婉婷第一次见到这里就从心里由衷的喜欢上了这里。
“这里真美啊,简直和南疆的玉蝶山一样美得如同仙子一般,我好喜欢啊!”婉婷兴奋地如同一个孩子,她太怀念家乡了,也太怀念那个梦中的玉蝶山了,那里是他们定情的地方,那里承载着她太过美 好的过去,这二十多年她梦中出现得最多的地方就是南疆的玉蝶山。
她喜欢那里,就如同自己的亲人一样热爱,她也喜欢南疆,毕竟那里才是她的家乡。
“婉婷,这就是为什么我选择在这里等你的原因,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喜欢这里的。”阎秋风笑着说着,眼里都是满满的爱意。
“谢谢你秋风,这里好美,我很喜欢,你最懂我的心,我也是伤你最深的那个人,我要用自己的下半辈子来弥补你。”婉婷两眼含泪简直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此时的激动心情。
“我们之间不用那么客气,我们之前更不用说谢谢,我们之间只说爱就可以。”阎秋风一向少言寡语,此时此刻竟然说起了绵绵情话,把婉婷弄的不知道如何是好。
两人含情脉脉地对视着,紧拥在一起。天地之间顿时都成了他们的背景,他们成了这里最为赏心悦目的风景线。小雨似乎在为他们呐喊助威,他们忘情的拥吻着,好像还嫌拥得不顾紧,似乎要将对方融入自己的骨血里一般。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人终于停了下来,他们这才继续拉着手前行,孩子都那么大了,他们才刚刚谈起恋爱。
这一路走来实属不容易啊,他们的青春都献给了思念了,现在想想还真是晚来得福啊,毕竟俩人现在终于在一起了,以后的路无论多难走,至少不是一个人肚子面对,而是她们并肩作战,只要不孤军奋战就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
现在他们可是一家人在一条战线上,他们还有什么可畏惧的呢。他们的步伐越来越轻快了。
眼看迷雾山越来越近了,阎秋风知道一会儿就能看到那个壮观的大瀑布了,没走几步,就看到一条闪着银光的缎带,镶嵌在青山之间,耀眼而醒目。它是迷雾山的银丝带,这里的人们都特别喜欢它。
两人慢慢靠近它,越来越大震耳欲聋的声音如同千军万马一般。瀑布仿佛积蓄了所有的能量,从山顶倾泻而下,撞在周围的岩石上,便飞花碎玉一般。婉婷简直看得入了迷,这里的壮观真的不亚于他们南疆的美景。
此时一些细小的水珠在雨后阳光的折射下竟是如此的美丽不凡。他们便被笼罩在这茫茫的水雾之中,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此时林子里的鸟儿们清脆的歌声充斥在山谷间,声声悦耳,似在唤醒郁郁苍苍的松柏白桦,山林中微风风拂过,沙啦啦地响,漾起无法抑制的快乐与满足。带着山野中自然的、青草与薄荷味道的空气迎面扑来,使人顿时神清气爽,绿树与蓝天白云相交映,形成一幅美丽到不用加任何修饰的画卷。
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梦幻,那么美丽,和她梦中的玉蝶山是那么的相似,所以毫无疑问,她第一次来这里就喜欢上了迷雾山,感觉到家一般心情好的不得了。
他们打算老了以后来这里颐养天年,这里的一切都那么适合老人居住,他们对这里又多了一层别样的情愫。这里还有那些可亲可亲近的亲人们,看来他选的这个地方没错,只一眼她就知道她喜欢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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