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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牵强附会


  “老板,你看,我们要不要石攀山看看?”孟千阳趁热打铁。

    反正看热闹不嫌事大,和老板单身三十年的问题相比,郑洪洲虽然很重要——不过老板既然放过他一次鸽子了,再放一次也没什么。

  嗯,郑洪洲算个屁,放了也就放了。

  不过莫春山显然不这么想。

  “看什么?你很闲吗?”莫春山一边说,一边兀自整理着袖子,但好一阵子也没理好。

  这袖子是怎么了?没熨烫好吗?

  他眉间的沟壑更加深,吩咐才嘉:“下次换一家干洗店。”

  才嘉:“……好。”

  她一边回答,一边看着他捋袖子的动作,马上心领神会——老板好像有点烦躁,只好麻烦干洗店背锅了。

  “才嘉你先去书房把签过的文件整理好,十点出发去机场。”

  莫春山一边吩咐,一边朝客厅的位置走去。

  才嘉朝着孟千阳使眼色。

  孟千阳眼观鼻、鼻观心一般,等莫春山坐定了拿起手边的杂志翻的当儿,忽然走过去,微弯着腰,恭恭敬敬地说:“莫总,金总那边的事,前些天奠仪送了过去,不过您看反正今天难得有时间,需不需要亲自去一趟?”

  才嘉一愣,金总?是谁?

  想了好一阵子,才想起孟千阳嘴里的金总,似乎是半年前打过交道的一家做钢材生意的老板,生意做得极大。

  当时合同没谈成,似乎是因为对方要求的垫资回报太高了,所以找了另外一家规模稍小点的。

  这时候说起这人,是几个意思?

  她还没想明白,孟千阳已经凑近莫春山的耳朵,无比恭敬地说:“老板,咱们跟金总上一次的合作协议谈崩了,但不代表以后没有合作的机会。他们虽然胃口大了点,但规模也大,我们买东西也不能只盯着一家。”

  莫春山没有回话,孟千阳更加毕恭毕敬:“我听说金总他人非常孝顺,要不然,您也去现场表示一下哀思,结个善缘,就算这一次用不上,保不齐下一个工程需要的钢筋太多,还需要用到金总家的东西呢?”

  莫春山瞥他一眼,神色淡然:“告别仪式在五点,现在人都已经火化,我这时候跑过去,是不是有点傻?”

  “哪里会!”孟千阳扬眉,“老人家已经火化了是不假,但是老人家是喜丧,下葬的仪式多,祭拜的人也多,耽误点一上午的时间就过去了。您这时候去,一点都不晚的。”

  才嘉听着听着,终于明白孟千阳究竟埋伏在哪里。

  她眼角不由自主地抽起来——青天白日让老板去殡仪馆的理由,孟千阳竟然都能在一瞬间想到。

  这马仔做的,直起身是梯,俯下身是桥,随时给老板搭桥铺路,他嘴啪啪一说,老板英雄救美的机会手到擒来。

  难怪莫春山这么宠他,都是有理由的啊!

  才嘉一边腹诽,一边屏息以待,想要知道莫春山的反应是什么。

  莫春山仿佛是真的在考虑孟千阳的建议,

  孟千阳眼里是显而易见的期盼。莫春山不说话,他他抬腕看了看表,继续挥舞着小铲子往炉子里加火:“现在七点半,我们过去要一小时,然后前天才通车的第二绕城连通了石攀山和机场,到时候直接一条高速路过去最多四十分钟,去接人也来得及。”

  才嘉一直袖手旁观,但还是忍不住想给他点个赞。

  不仅是马仔,还是专业的司机,尽职尽责不说还是张活地图,和他一比自己这土生土长的庆州人倒更像路痴。

  所以各位大佬养面首,哦不养小弟就要像孟千阳这样的,胡扯起来面不改色,还无比地贴心,什么穷枝末节都要替老板考虑周到细致。

  然而,莫春山似乎没听见他的话一般,视线一直在手里的杂志上。

  孟千阳等了好一阵子,站在他旁边笑得脸都有些疆,结果还没等到发话。

  他悄悄叹了口气,略有点失望——看来何莞尔还不够份量,不足以让春山哥从工作上转移注意力。

  他刚觉没戏,忽然听到了一个字:“好。”

  那个字风平浪静又坚定,似乎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一般。

  孟千阳差点喜得跳起来,才嘉的表情却是风平浪静又淡定。

  只是内心却差点崩溃。

  那什么,有服务周到的马仔阳,自然有闷骚的老板春,两人天衣无缝,真是绝配。

  不过吐槽归吐槽,她还是有一丝好奇的。

  她很想亲眼见到,莫春山和何莞尔见面的时候,到底是怎样的场景。

  结果莫春山下一句话就让她熊熊燃烧的八卦之魂受到了重创。

  莫春山说:“千阳,你和我一起去石攀山参加金总母亲的葬礼。才嘉,你抓紧时间征求几位副总对明年各部门预算的意见,如果我没来得及时间回来,你就先去机场,务必要留住郑洪洲。”

  才嘉心领神会——老板都在替自己找后路了,她这个大一点的马仔,自然要肝脑涂地。

  不就是代替他去接个人吗?

  就算起不到作用,被郑洪洲骂一骂出气,或者听郑洪洲骂一骂莫春山出气,也是可以的。

  “好,我知道了。”她微笑着回答。

  时间已经不早,莫春山虽不动声色一贯的风轻云淡,孟千阳却急得不得了。

  那头警察都去了,他们还在市区慢慢悠悠,可别人扑过去了结果何莞尔已经被带到警察局。

  他好容易找到去石攀山的理由,再找一个去石攀山派出所的理由?

  对不起,他真的办不到。

  临出门了,才嘉忽然叫住莫春山,之后匆匆跑进衣帽间,拿出一件大衣给莫春山替换。

  才嘉笑靥如花:“莫总,您去葬礼,最好穿黑色的衣服。”

  莫春山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灰色的西装,从善如流:“也好。”

  小弟孟千阳正准备接过她手里的衣服,正好看到她将衣服抖了抖整理着,马上张大了嘴巴。

  他看到了什么?一颗扣、无领、窄肩、收腰,对矮子和胖子很不友好的裁剪,还有标签上的YSL标识。

  这不就是那件才嘉说的“穿上往那里一站就能撩妹”的黑色大衣?哪里是参加葬礼的标配了?

  他顿时明了才嘉的心思,冲她挤了挤眼睛。

  才嘉面色不改视而不见,脸上是矜持优雅的微笑,只是孟千阳接过大衣的一瞬间,隔着衣服狠狠地在他手背上一掐。

  呵!别以为你个小马仔懂得献媚,我这新时代女性,讨好老板也是手到擒来也不在话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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