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诸神的注视
啊啦啦啦啦啦!!!丢设定了!
话说,诸位是想要:奶油小生(末世前李云萧)冰山酷男(重生后李云萧)萌哒哒可爱小正太、六块腹肌肌肉猛男还是阳光暖男或者别的什么…………………………男后宫!!!!
好吧,开玩笑的,不过有什么想到的可以发到书评区,或者书评区问我QQ联系。
———————诸神权柄———————
“兄弟?我可担待不起!”
嘲讽轻蔑的口吻,这个人似乎对另一个“它”好感欠缺。甚至连应付几句的心思都没有,和对前一个人的态度天差地别。
虽然从他们的对话中不难看出“它”要比刚才那个说话的人更加的恐怖,但是这个人对待“它”反而更加的随意。
“你……为什么……干扰那个世界………”
先前的情绪一下子都消失了,古井无波。淡漠的不带任何感情,这根本不是智慧生物所能发出的声音,没有什么智慧生物可以真正的毫无感情!即便被剥夺了情感的李云萧也是如此,他也有着自己的欲望。
“真正干扰那个世界的是你们世界的后裔!那里有一个正在成长的‘苍天宠儿’你们知道的,不过他的精神遭到了黑暗的侵蚀,扭转虫,尸族进攻那里的时间轨迹。让他去弥补他的遗憾,对他的成长有更好的帮助。对了,他的身边有一些不错的小家伙,会成为他成长路上的绊脚石,他们一旦遇上必须有一个被吞噬!”
“这……就是你的……理由?”
第一次带上了疑惑的情绪,至少比刚才人性多了。
“那个世界……地球……本源……”
“对!本源,这也是我选择那里的原因,那个叫做‘地球’的地方在我最开始发现那个小家伙的时候的确想要把他带到一个更好的环境里让他成长。不过我在那里发现了数个神明留下的遗迹,一番探索后才发现那里是极其罕见的本源……现在应该叫做星系。那个星系看似围绕中心的‘太阳’运转,实际上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地球’”
昏暗的世界逐渐显现出光明,一个浑身上下都散发璀璨的光芒的人影悬浮在空中,人影照射出亿万毫光,照耀这个世界。
“只有拥有宇宙法则本源核心的世界才会以那么小的地方诞生出不死不朽的神明!要是在别的地方,哪怕是离那里最近的被命名为‘银河’的星系能够出现的神明都是凤毛麟角。可惜那些神明没有沟通万族战场进入‘诸神之战’的时代。龟缩在那里目光短浅,没有真正摸索到‘核心’的所在就因为因果牵扯之下被‘核心’赶了出去,现在估计已经进入诸神之战的世界。”
“………………”
“法则……本源……交易。”
那个声音传达出一种急切的念头,很明显“它们”对那个“法则本源”拥有极大的渴望。
“你……他……契约……帮助我们,报酬,平等互换。”
“它们”正是那些入侵地球的位面意志的集合!而刚才那个声音却是位面意志为了能够处理一些不方便自己出动而选择的一个代言人………一位神!
而很可惜的是,能够吸引位面意志的注意的要么是一些强悍的神系要么就是那种天赋恐怖,无与伦比的“苍天宠儿”
代言人本身都算是神明中的佼佼者,利用“位面意志代言人”的身份或许可以威慑住一些神明以及背后的神系,但是对上和自己顶头上司“位面意志”平级的“苍天宠儿”就显得不够看了。
刚才代言人发怒引动的雷霆轰击,看似声势宏大,却避开了那位古召唤师的所在,否则将会被高高在上,宇宙无数世界,种族意志的主宰的苍天认定为是对它的挑衅!!!
诸神死后的归宿——黄昏都无法进入,直接神体俱灭!!
而这个时候一般都是要引动位面意志的附体进行协商。调解矛盾,而被附体的代言人都会被认为是“无用之物”
位面意志会直接抹除意识!留下一个空白没有意识的神明之魂和神躯。拥有的财富直接被它们的位面吸收,化为能量。
所以代言人的更新换代特别快,一千零一可能是个玩笑,但是从“代言人”这个“职业”出现的时候到现在数量一定超过了一千。宇宙中有无数的法则力量。
法则并不是那种所谓的“火之法则”“水……”“土……”云云。
而是神明成神的根本————权柄的主体!
犹如地球古老的埃及文明九柱神里的太阳神——拉!
他的权柄就可以称为“太阳”
宇宙中和太阳类似的星体无数,有的并不一定是像地球的太阳一样发光发热。甚至有的截然相反,但是就从地球那个世界来说,“拉”想要掌控太阳权柄就必须领悟“光”“火”和太阳的属性相近的法则才可以凝聚出权柄的形体。
奥林匹斯诸神中同样有着太阳神“阿波罗”的存在。
凡是拥有真神存在的神系几乎都有着“太阳”这个权柄,只因他们生活在地球,太阳对于地球是不可缺少的!
但是但从“拉”“阿波罗”二者的地位来看,“拉”是九柱神之首,一个神系的主神。
阿波罗只是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地位比不上。单从后世的遗迹规模以及留下的力量来看,力量更是远远不如前者。
有了权柄的神明,才是真神。当然,也有一些没有正式成神的,他们领悟法则到了一定程度虽然不能凝聚权柄主宰一方但是依旧可以通过自己的法则影响和其相关的事物。
权柄是由法则凝聚的,通过权柄扩大自己对世界的影响,从而更好的提升自己的神力。
列如:一个世界没有太阳,那么如果“拉”出现在那里,就可以通过自己的权柄凝聚一个“太阳”然后通过太阳对世界的影响吸收众生的信仰增加自己的力量,然后在经由“拉”扩大权柄的影响。
如果那个世界有着和“太阳”类似的事物,比如另一个星体,却不叫做太阳。那么“拉”可以用自己的权柄吸收它,将它纳入自己的“太阳权柄”之下。
总的来说,诸神通过自己的权柄影响世界,影响的越大获得的信仰越大。
奥林匹斯的诸神之战,就是诸神为了扩大自己的影响利用自己的权柄互相征战。
并不一定要生灵记得这位神明,记得他的权利所在。只要神明的权柄影响到了生灵的生活,那么就可以吸收到生灵的信仰。
当然,太阳对地球的影响无比巨大。宙斯掌握的雷霆在很多人看来比不上“太阳”
光明之神、闪电之神、法律之神、秩序之神、正义之神这些都是对宙斯的称呼。当然,他并不是真正掌握了如此多的权柄。
雷霆可以带来光,而雷霆在世人看来是正义的,对神对罪恶的审判。所以宙斯又有着如此之多的称谓。
“拉”的“太阳权柄”看来似乎比“宙斯”“雷霆权柄”影响更加巨大,但是权柄的来源是法则,法则的来源是宇宙!
从这个宇宙来看,“太阳”比起“雷霆”就算不上什么了。
雷电是最初的元素之一。当然,并不是说“拉”就不如“宙斯”
只能看他们的法则领悟程度。
神灵,并不是想象中那么高高在上。
肆意妄为的位面之子、苍天的宠儿。
神秘的位面意志,古老的不可言之存在。
小小的地球,卷进席卷星空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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