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林红府


村里现成的泥瓦匠,这倒是不需要请外人,他们村子自己就能做。

  黄村长快速的安顿好了黄家村的村民,结果就发现他根本就没有办法离开,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太多。

  只得让自己的大孙子黄笑狗,以及村里一位辈分比较高但是岁数不是很大的族老跟着一起去。

  江家这边则是由江大海和江暮云二人,加上黄家村的两人,一共4个人。

  “小云儿,你们这是打算去哪?”

  莫宥铭发现江暮云有所动作的时候,他们已经准备好要出发了。

  “我们打算去林红府,过两天就回来了!”

  “莫少侠要不要一起去呢?”

  既然已经无法避免要成为邻居,江暮云也没有客气。

  毕竟她的武功可没有莫宥铭那么高,要是莫宥铭愿意跟着一起去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去啊,那怎么能不去!”

  “刚好我这里还有一个去林红府送信的任务,顺便就能把银子赚了,何乐而不为。”

  “之前就是因为一个人懒得赶路,所以才一直耽搁了下来!”

  莫宥铭大大方方就将自己的任务说了,很快他就收拾好了包袱,打算跟着众人一起走。

  “铁牛叔,我家的宅地基你得帮忙看着点哦,等过两天会有砖瓦厂的人会过来跟你们商量买砖瓦的事情!”

  “回头你让黄村长直接跟他们订购就行,钱可以晚一点给,有我担保,那边不会为难你们!”

  莫宥铭本来是想要跟黄村长说的,不过黄老牛现在不在,就只得跟江铁牛说一声,回头让他转告了。

  反正事情早就已经交代过了,本来就是走个过场,量那砖瓦厂的人也不敢敷衍他。

  一行人就这样急匆匆地出发了,这次没有赶驴车,也没有坐牛车。

  而是由江铁牛将人送到了安宁县,然后他们坐马车赶往林红府。

  安宁县到林红府大概有两三天的路程,为了不耽误时间,他们可是准备了不少干粮。

  特别是刘淑琴,给他们蒸了不少发糕和馒头带着。

  这玩意儿即便凉了也不会发硬,比烙饼可好多了。

  临走之前,江暮云还往江铁牛怀里塞了些银子,大概有20两左右的样子。

  “照顾好自己,也帮我看好大伯母和两位哥哥,乖乖等我回来!”

  “要是碰到了原本于家村的人,不用理会他们,也不用理会你曾经的家人,以后你是黄家村的人了,跟他们已经没有关系!”

  叮嘱了一番,在江铁牛感动的眼泪哗哗的眼神里,江暮云坐上了马车,跟着众人前往了林红府。

  莫宥铭骑着自己的马跟在马车的旁边,时不时的就跟马车上的人聊上几句。

  一行人倒也没觉得有什么无聊的。

  除了黄家村的那个族老以外,大家都是年轻人,更何况江大海也是个爽朗的性格,即便跟小辈们也能聊到一起。

  一路上都很顺利,除了中途路过客栈住了一晚,后面的路上就没有地方住宿,只能在野外过了一宿。

  好不容易来到了林红府,看着那高高的城墙,众人都感觉到了压抑。

  “不愧是林红府,光看这城门就给人一种压迫感!”

  他们站在城门口看了一眼,然后才进了林红府。

  这里的守城卫兵似乎也认识莫宥铭,两人还旁若无人地打了声招呼,大家才进到了府城内。

  “莫少侠你究竟是什么人啊?怎么感觉你到了哪里都有认识的人?”

  江大海坐在马车边缘,看着不远处的少年。

  人家武功高有本事,还有那么多的人脉,这可真是一个不错的后生。

  就是不知道家道如何,如果家里殷实的话,倒是与他家大侄女相配。

  两人都是江湖儿女,都有武功在身,又都长的郎才女貌……

  江大海的脑海里想了许多,家里有小姑娘,自然就得多操心一些。

  可江暮云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心思,她承认莫宥铭很优秀,但是16岁之前不打算谈恋爱。

  古代女子15岁及笄,16岁就可以谈婚论嫁了。

  可她作为一个现代人,再加上有镖师女儿这个身份,本就是可以逍遥自在,可不会自己给自己找枷锁,早早踏入婚姻的坟墓。

  就算有喜欢的人,也会先谈几年再说。

  至少在江暮云的心里,第一时间想的是这人能不能谈恋爱,而不是能不能嫁。

  在莫宥铭的带领下,他们一共去了三家药铺,分别将这些人参给卖了出去。

  因为有莫宥铭这个万事通的人脉在,人参的价格比之前卖的要贵上许多。

  黄村长那边就卖了2000多两银子,即便给家家户户都盖上青砖大瓦房也差不多够用了。

  江暮云这边则是多一点,但是她并没有选择把所有的人参都卖掉,只是卖掉了大半,留了一些品相好的藏在空间里。

  可即便这样,也卖了2500多两银子。

  在这个一两银子就足够贫苦老百姓过上半年的时代,江暮云的这2500两银子可真不是一个小数。

  本来是想分一半给江大海的,可他坚持不要,说有个50两就够盖房子的。

  可江暮云哪里能这样算?

  这一路上江家在生活上没少照顾她,江暮云最后还是塞了500两银子给江大海。

  “大伯,咱可不仅仅只盖房子,将来成宴哥求学,科举,都是需要花银子的。”

  “这大头我先收着,以后需要的时候再拿出来,这500两你拿着花!”

  强硬的把500两银票塞到了江大海的手里,然后把两千两银票小心地塞进怀里,实则是丢到了空间里。

  想了想,来到这个世界大半年了,还没给家里人买过像样的礼物。

  就去首饰铺里给刘淑琴买了一根银簪子,又买了两个银镯子一副耳环。

  倒不是她买不起金首饰,而是在农村戴金首饰不太合适。

  戴上银首饰就已经很招人眼球了,若是带金的话,有可能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毕竟已经来到了这个时代,也得按照这个时代的方式生存。

  买一些别人戴不上的东西,那还不如不送呢!

  莫宥铭说是要去送信还没回来,所以众人打算找个实惠的饭馆先吃一顿,慢慢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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