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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游庙会曹毅住大车店,比赛马勇孝得第一名


上回书说到,曹毅从洛阳告辞,就只身前往“玉龙杰赤”去学艺,这里是西国雄镇,也是一处极佳所在,据说有过人的绝艺,听说这每年都有盛大的赶庙会,也不知道能不能碰上赶庙会的事情,庙会里面显摆本事的就有不少,比如什么“飞龙吐火”,就是一个人单腿立在一个木桩子上,然后用一个烧火棍儿往嘴里含着,没一会儿就能从嘴里喷火出来,咱也不知道这是怎么练的,还有能踩高跷的,也有能在天上玩轮子的,大概今天叫做“空竹”,还有各式各样的杂耍绝技,如果看了准得迷了眼睛,为什么?太目眩神迷啦。

  曹毅跟他三叔当年学艺并不相通,虽说都是孩子年纪,却不一样的表现,曹毅也没有拉车,而是一块美玉,这个美玉能值三万两银子,拿这个就等于拿了三万两银子,别的就不怕了,还有一张银当票,这一张银当票上面写着大字“三十六万两”,朝廷上开的公文,都盖了章的,据实可查,这玩意儿就跟外国小说“百万钞票”里面的落魄美国佬拿着的那张百万英镑差不离,看了都找不开,虽说三十六万比着百万差太多了,但是应该说也是不错的主意,人家还是找不开这就一钱不用花销了,还什么五十斤一个的大金元宝?那是干什么?也太不上算了,说轻点就是不上算,重了说就是不开窍!

  此外还有一点点散碎银子,毕竟有的时候碰上几个拉车的卖包子的,您还真拿三十六万一张银票耍弄他们啊,也有点不大合适是吧,对付卖包子的一两银子吃他好几屉了,拉车的一两银子人家给您饶世界转悠,人家自己回家对付一阵子了,您不觉得什么,其实这也是爷俩不大一样的地方,曹彰讲究排场,曹毅讲究精细,你一个人拉一辆车多咱不像话。还不如说一个小搭裢儿包,小巧精致,也不怕真有偷盗的好汉。胯下一匹跟随宝马,浑身黑的跟碳块儿一样不带一点杂色,蹄子是血红的,眼睛透着蓝光点子,叫做“血爪乌兽龙”,这个马说老实话坚韧耐用,但不如那个“大夏无敌赛龙雀”好,那个是万里好龙驹,这个“血爪乌兽龙”就得次一点,但是马跟马也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马不一定要多快,耐力和承受能力是第一位的。其实曹毅多少年打小学本事,但是手上没有趁手的兵刃,天生腕子强,膂力壮,可是缺好兵器,所以什么基本也练了,后来反唐时期有一个叫曹少保的,也跟他这情况差不多,就是什么都会一些,不过曹少保是有自己独门独练的军刃的,这个时候的曹毅并没有独门独练独到的军刃就是了。

  也是非止一日,因为往北国走路途近一些,而且中间也没有沙漠,顶多就是草原,王城北边才有沙漠,所以说是去北国其实环境还可以,但是往西国去就比较麻烦了,说起来就是什么,说起来不是戈壁就是沙漠,什么恶劣的环境都有,但换句话说如果戈壁滩都打通了,那么整个人也就必然是坚刚不拔,勇毅而有担当了,到时候真的就是什么都不怕了,曹彰一开始连匹好马都没有,但是最起码曹毅有这匹“血爪乌兽龙”,走的还是快很多,因此出阳关的时候也没有遇到太多困难,别的不说,这马耐力就是非常强,到了玉龙杰赤城,去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城门紧闭着,就只好现在城外找一家客店住下算,因为赶上了庙会的时候,所以就算是城外驻店的也不少,有很多百姓特地攒了一点银子,就为了来赶庙会的,城里头好客店不敢去住,太贵了吃不消,城外的小客店还是没问题的,就去住下了。

  曹毅纯粹是因为来晚了,跟不上趟,所以只好找了一个一般般的,就住进去,店小二黑夜看不太清,只看见一个大汉子抓着马缰绳因为“血爪乌兽龙”是浑黑似炭,大黑天根本看不清,就看见四个血红的点爪,倒吓人一跳,曹毅也不见怪,知道自己这个好马黑似炭块看不见,就说:“我是住店的,明天要进城赶庙会来。”,“啊呀呀,吓我一跳,客官,你这马可有意思了。”,“怎么说。”,“今年庙会有赛马,您到时可以大显神威了。”,“三局两胜么?”,“不不,我们这里的赛马,是比马的成色好坏,不比跑得快慢耐力高低。”,“这比来有什么用?”,“我也不懂,这就跟达官贵人一样,买奶茶喝,喝一碗泼一碗,说这叫吉利,反正不短我们的银子,他愿意泼一碗就泼一碗了,他要愿意泼两三碗谁去管他!”,“好没有道理,还有这样的事情啊。”,“奇怪的事情可多了去,您千万别见怪,有的是奇奇怪怪的事情。”,“行吧,有没有成捆的麦子,我去喂喂马。”,“害,不用您操心,我给您喂就成。”,“不用,我喜欢自己去喂马,这马别看黑似炭块,可是脾气倔强,别人养不住它,也绝喂不熟它。”,“这样吧,我先给您牵后面去,再给您挑个客房,随后您自己去后院马厩就找到它了,您的马自己保准错不了。”,“也行。”,这马就先牵过去了,然后二楼的雅间已经满了,别看说来的多半是穷苦人,可是就算是这样雅间也占住了,倒不是因为穷人多么愿意显摆一样,最主要的有一点,有一些拖家带口的,有这么一户人家,七个大人孩子,您不住雅间,普通房间根本就塞不进去,最后合着不能跟柜子里头塞棉被一样。所以很多人也没有办法,反正攒了一年银子了,雅间就雅间吧,总之来了那就是要奔着花钱的。

  前面说了,曹毅不铺张但是非常精细,就要了十六个小菜,店小二直咂么舌头,我上哪儿给您弄十六个小菜?得了,我给您置办就成了,看着这位小爷穿的白净,不像是豪奢之人,就看着给他弄几个菜算了,谁知道曹毅故意把那条九个宝石的宝带用上身给遮了,这谁看得见,所以不知道他有钱,其实你要说他没钱也可以,因为散碎银子拢共就是二十两银子,别说,那还真就是不多。

  曹毅要了一大捆麦子和一壶水,就去马厩了,仔仔细细的用湿布子给马擦拭,四蹄都没落下,随后一口水一把麦子的喂,别的马厩里面的马就合吃点槽子里面的东西,但是他这个马就得自己喂,不能交给别人,这也算是自己一个规矩,花了好大功夫喂完了,您说这要是跟他三叔一样,交给别人,你爱几个钟头就几个钟头,但是他不一样,一个钟头给这个马整理完毕了,回去看看菜也差不多了,但是量身定制,菜比较精致,但看着就知道不是富贵人家吃的,素的多肉的少,看着就那么个意思,曹毅就说:“你们店主东的睡下了没?”,“今儿个是庙会日子,往常都睡下了,今儿个可能还没有。”,“叫来我得问问他。”,“那您可得等等。”,店小二就去叫人,其实店小二经历的也不少,知道这是嫌肉少!不明着说,叫店主东这是要抗议一下子,但是店小二可不知道曹毅毕竟身上带着散碎银子,说起来要全羊还是不大管用,可是要点肉片儿没什么问题。

  他既然想叫店主东,我就劳动劳动给他叫去。店主东且着打铺盖呢,刚要睡觉,说是有一个客要找,店主东问,是不是富商啊,小二就说不是富商,干净客一位,店主东没好气,不是富商找我什么,难道多给二钱赏银子啊!居然不是唉,倒有些泄气,但是既然人家找了,别让人挑理儿。

  千不情万不愿的吧!反正去了,曹毅拿出一块羊脂玉佩在手心里边把玩,这就故意让你看见,店主东一看哎呦嗬!嗯哎嗬!这可太了不得了,谁都知道这可是羊脂玉!看不出来我就是揍性!

  就上去使个礼儿,“这位客人有何吩咐?”,曹毅一看这也是明白主儿啊,甭废话啦!“看看这菜吧店主东。”,“得嘞给您再来三道菜,凑个一十五!”,店小二也不言语,就出去了,看样子是去准备大菜去了,店主东絮叨两三句也就退出来了,店小二嘀咕:“没寻思他这么有钱啊。”,“害,没看见他手上羊脂玉啊!”,“刚才就没这个。”,“准得是故意的,不然不拿出来显摆。”,“谁说不是呢,东家,您说他能给钱吗?我看着不像有钱人啊,这打扮做派也不是有钱人的装束。”,“冲着这块羊脂玉,错不了,不行让他当了还钱呗。”,也就没再有什么可说的了。

  话说曹毅这可是皇上的儿子,曹操的孙子,怎么就看着不像有钱人?其实道理很简单,西国风沙更大,曹毅外面罩着一件大衣服,其实就跟早些年农村大叔穿着的军绿色的军大衣差不多,根本就不忌讳,盖着当被子,穿着抵御风寒,不讲究的衣服,有什么绫罗绸缎经得起西北的砂子啊!这一个飞沙走石都得打烂了,好衣服也不是这么穷折腾的,所以曹毅也就没有表现的很有钱的样子,但是做派这个东西是骗不了人的,所以如果仔细相处,他这么仔细的人必定是有钱人家的出身,否则没有那个瓦窑工能一顿饭十五个碟儿。

  这一顿饭十五个碟儿,东西真不少,小子给大家表表:烤鸽子一碟儿,酸黄瓜一碟儿,蒜泥儿鸡子儿一碟儿,柿子饼一碟儿,糖沾洋柿子一碟儿,番瓜一碟儿,金钩儿海米一碟儿,狗肉一碟儿,猪耳朵一碟儿,猪脸儿一碟儿,兔肉一碟儿,青菜一碟儿,白豆腐一碟儿,红方一碟儿,玫瑰酱一碟儿。看着您就知道讲究多了,可真是简单讲就不将就!

  有客官就说了,这怎么还有猪脸儿?不合适吧,玉龙杰赤卖猪脸儿?您也不看看多少年代日子口,多新鲜呐!这年头没有忌口的。曹毅用自己带的银筷子吃饭,曹彰当时就是饭馆儿的竹条筷子,他不在乎这个,但是曹毅就自己带筷子,而且自己清洗三四遍,放心了,试一试,确实没有砒霜,您说这都没什么必要,就这个大车店,和您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何必要下力气弄点砒霜把您毒死了?但是曹毅就这个习惯,哪怕就是家里吃饭都得用银筷子,倒不用先找只哈巴儿替死鬼,但是确实习惯了用银筷子,东西不多,其实不是他不能吃,要说起来曹毅的饭量可是海量,不喝酒但是小米粥一个人能喝半盆儿,但是吃饭讲究,都是按拨儿吃,一拨儿一拨儿的吃,他是这个,哎。

  一个半时辰总算吃完了,都已经半夜了,他这儿才开始,店小二只能打着盹去给他收盘子,里面几个盘子,二四六八,数一数,您这儿点青蛙呢!倒不是点青蛙,可就是多啊,前后六十九个碟子,您说一个碟子一两来饭,六十九个是多少?十个为一斤,七十个就是七斤,好嘛,这爷人不大,晚饭溜溜食儿下去七斤多。

  行吧,又去要了一盆子小米粥,这儿干嘛呢?闹半天他还得去喂马,这马也喝粥,咕嘟咕嘟都给下去了,好嘛,这确定无疑,管饱的讲究人儿,不讲究的谁用稀饭喂马?这不是瞎糟践粮食吗。

  到了第二天,要结账嘛,店主东并不知道他要走,本想着不着急,但是曹毅心想,有钱我去住大客店啊,你这个大车店我来这住一晚上就算了,见天儿住也跌份儿。算清了银子就走了,本来打算是这样的,先上大街上去看看,不是说有赛马杂耍什么的吗,我先溜溜腿儿,到时候住下来吃一天,不行,吃他一星期再说,然后再去学艺吧,毕竟要注意打听打听情报。

  遛着这马就进城了,守门的也没什么盘查,大概看看就让你进去了,曹毅外面还是罩着一件大蓝衣服,就跟军大衣和上世纪的蓝色解放服差不离的一种,懒懒散散的就进去看,路过熙熙攘攘一个大摊子,也不知道人家在干嘛呢,就是路过,一个里面的人眼尖,看见他就大喊:“哎,哎嗨嗨!说的就是你!别走了朋友,别走啊!进来,对就是你,来看看吧,赛一赛!”。曹毅发觉有人喊自己,转过身子来了,牵着马呢,因为下来看的仔细,所以没骑着,人家这里在干嘛,就是说的赛马,结果果真他就赢了第一名。

  怎么赢的第一名?原来是这样,人家一喊他住下了,就转过身子去,曹毅其实只有十六岁,但是身材高大,平顶身材八尺六往上走,还在涨身子呢,所以看着跟成年人一样高大,一般人都没有他高,所以都以为二十岁年轻人,人家就问他了:“朋友,好马,争第一啊!”,曹毅也不是特别明白怎么回事,就说:“我这马不错,怎么比?”,“说说叫什么吧!”,“血爪乌兽龙。”,“好哇!!!”,人群之中爆发出掌声来,这马果然浑黑似炭快,四蹄如红玉,眼睛滴溜溜转像是镶嵌了猫眼儿石一样,浑身毛发全都是乌黑乌黑的,没有一点杂色,人家就在这里品评这马成色,他打这儿一过,大家都看到了,果然是第一名,剩下的都不能跟他比,所以他这儿稀里糊涂就当了第一名了,那就行呗。

  那么接下来还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发生呢?欲知后事如何,且听小子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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