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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晴雯何以被撵出大观园,死得极为凄凉?


在《红楼梦》中,晴雯是怡红院侍奉贾宝玉的"四大丫环"之一,位列"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深得赖嬷嬷看好,又蒙贾母喜欢,还得宝玉认可,誉为贾府丫环中的佼佼者,颜值排名第一。

  然,就是这样一位长相好、又爽利的大丫环,还有一技之长,针线活极佳,且洁身自好,在贾府生活不过6年时间,最终却被贾府中的"总经理"王夫人撵出了怡红院,送回似"醉泥鳅"一样的姑舅哥哥多浑虫吴贵家后,不久即暴病而死,卒年不过17岁。

  晴雯死后,王夫人随即令多浑虫:"即刻送到外头焚化了罢,女儿痨死的,断不可留。"

  就这样,像昙花一样的大丫环晴雯,转瞬便香消玉殒。她,何以被撵出大观园?死得极为凄凉?

  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赏析:

  一、晴雯出身寒微,唯一的姑舅哥哥还不是什么正经人

  晴雯虽说列为"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还在怡红院首席丫环袭人之上,但她的出身比不上袭人。

  袭人,又名"花袭人",尽管排名次于晴雯,后来却有过得去的家景。只不过幼时因家贫,她被家里卖到贾府为婢,后来花家在她哥哥"自私自利"的花自芳打理下"营生干得不错",还曾打算为她赎身,只是此时的袭人已不愿离开贾府。

  可以感知,袭人能回娘家看看,终究有一个可以稍显暖心的去处。

  而晴雯,其姓氏、家乡皆无从知道,书中也没有提及她父母的情况,只说她10岁,被贾府总管赖大家用银子买了她伺候赖嬷嬷,因贾母看上了这位口齿伶俐又长得标致的女孩,赖嬷嬷为"孝敬"贾母,便在晴雯11岁时送给贾母当丫环,后来贾母又把她派到怡红院,成为继袭人之后伺候贾宝玉的"四大丫环"之一。

  晴雯仅有一个姑舅哥哥,名叫吴贵,也就是《红楼梦》中多姑娘的丈夫多浑虫。还是因晴雯引荐,赖大家帮忙,多浑虫才到贾府成为厨子"多官",后来又蒙赖家撮合娶了多姑娘为妻。然,这多姑娘臭名远扬,与多浑虫皆不仗义,正可谓"不是哪家人,不进哪家门"。

  由此可见,晴雯不仅出身寒微,又没什么背景亦或靠谱的关系可以帮衬照顾,唯一的这个姑舅哥哥,也不是什么正经人,"只要有酒有钱,便诸事不管了的主"。

  以致染病的晴雯后来被王夫人撵走后,无奈之下,只得去姑舅哥哥家栖生,没有得到关照,又没有及时医治,兼之她原本心里窝火,怒气交加。

  如此境地下,晴雯焉有不暴病身亡?其凄凉的结局显然是意料之中的事。

  二、晴雯眼力极差,没有靠谱的朋友,还与极为关心自己的主子贾宝玉针锋相对

  按理,长相好的晴雯被赖嬷嬷"孝敬"贾母后,作为外貌协会的贾母又喜欢她,晴雯的生活应该不错,即便不能风生水起,衣食无忧是没问题的。

  她的哥哥多浑虫正因为她的缘故得以到贾府当厨子,就可以说明。后来贾母还把她派送到视为心肝宝贝的贾宝玉身边当差,更说明晴雯虽说是孤苦的丫头,待遇并不差,好着呢。

  事实上,晴雯在怡红院几乎是娇生惯养,过着小姐的生活。"把指甲养得几寸长,还涂了凤仙花",俨然是怡红院的主人。兼之"晴为黛影",眉眼儿有点像林黛玉的晴雯更得贾宝玉欣赏与认可,得到的宠爱更多。

  可以说,那时的晴雯在怡红院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其地位不亚于袭人。

  只可惜,晴雯的眼力极差。她不屑于巴结人,无暇睁眼看世界,看谁都不顺眼,还对看好自己的主子贾宝玉针锋相对,又放不下自尊向欣赏自己的贵人贾母抑或赖嬷嬷等人求助。

  风光一时的王熙凤尚能在回天无力时,临终前向穷亲戚刘姥姥请求关照她的女儿巧姐,可晴雯偏不,宁死也要硬撑。

  她就像一朵娇艳的海棠,只求孤芳自赏;或者说是一朵带刺的玫瑰,仅可远观。

  在晴雯心里,始终珍藏着一份圣洁的感情。她喜欢贾宝玉,却不愿像袭人、麝月、碧痕她们那样丧失底线式的献媚。她懂得洁身自好,始终坚守自己的原则,毅然婉拒贾宝玉要她一道洗澡的邀请,在恶劣的环境下仍维护了自己的清白。

  故晴雯不屑于与袭人之辈为伍,当袭人言及"我们"时当即反对,公开划分界线,甘愿成为一个孤单的另类,傲然挺立于寒霜之中。

  在她眼里,自己哪怕是很卑微的丫环,但也有骨气,有追求平等自由的权利,决不"奴性"地谦卑自己,放下宝贵的尊严,卑躬屈膝地苟且偷生。

  这些品质是刚烈的晴雯最难能可贵的地方,也是最让人尊重之处。

  但晴雯的缺陷也很明显,最为突出的乃是她的眼界不宽,眼力不好。

  一方面,晴雯视野太窄,仅停留在狭小的空间里坐井观天,还处处"托大",显得太娇狂,不可一世。另一方面,眼力不好,看不清花花世界,眼里又揉不得沙。在现实生活中,哪有那么简单,"非黑即白"?水至清则无鱼。

  生活是需要艺术的。

  而晴雯太过于争强好胜,又不懂拐弯,还忘乎所以,在波谲云诡的贾府缺乏能屈能伸的气度,毫无"人以群分"的眼光,仅凭自己的伶牙俐齿、得理不饶人的处事锋芒横冲直撞,逮着谁就是谁,处处拈对,从而"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遇不了也交不了真正靠谱的朋友。

  显然,晴雯的短视是她的境遇造成的,这是她太缺安全感的极端表现,以致在分寸感的把控上太弱,说话行事不周,考虑不了所处的环境与氛围。偏极之下,只得剑走偏锋,便在习以为常的潜移默化中酿成眼力极差的硬伤:

  就拿晴雯伺候的主子贾宝玉来说,对她确也真心不错,称其为"姐姐",给她带喜欢吃的豆腐皮包子,还在她生气时要撕扇子只为听撕扇子的声音为乐时,便任其撕扇,并把麝月的扇子抢过来任凭她撕……

  然,晴雯照样不睬,根本不会看他眼色行事,贾宝玉说话时无意间触伤了她,便与之争吵不休,不肯退让半分。时间久了,便成了不好的习惯,必然会伤害宝玉作为主人的尊严与权威。以致宝玉有一次被闹腾烦了,气恼地要禀告太太送她回去。

  晴雯对主子宝玉尚且如此,对其他人可见一斑。

  毕竟贾府是"尔虞我诈"人多的地方,自然是是非之地,一个五花八门的江湖。正所谓: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暗流涌动的贾府,"视女儿是水做的"的贾宝玉只有一个,类似"鱼眼睛"秋纹之类落井下石的人却不少。

  她们岂肯容忍晴雯的"讥讽"、另类与"孤芳自赏"?轻易放过报复晴雯的机会?

  可晴雯还不自知,她依旧"心比天高"地活在云端,又不屑于察言观色,焉会不埋下遭难的祸端?

  晴雯被中伤不过是时间的早晚而已。

  当贾府的暗箭向她袭来时,卑微的晴雯如何应对?必然是脆弱得不堪一击,无可奈何的被动承受,根本抗不住被人诽谤的"莫须有"罪名,徒留伤悲与余恨罢了。

  三、睛雯尖酸刻薄,宁可负天下人也不负自己

  晴雯这个大丫环,优点其实很多。

  虽说她家境不好,出身寒微,但长相好,为人正直,洁身自好,表里如一,又心灵手巧,有一手好针线活。她带病给贾宝玉补雀金裘的情节,的确是感动得人掉眼泪的。

  故晴雯得到赖嬷嬷的看好,让她跳槽服侍贾母,贾母也喜欢她,便安排去怡红院,作为贾宝玉的陪房人选。

  正常情况下,晴雯可以衣食无忧,赢得安身立命的机缘与保障。

  偏偏晴雯是个"愣头青",她的个性太直,是《红楼梦》中有名的"直肠子",有什么就说什么,从不藏着掖着,气恼时还尖酸刻薄,夹枪带棒,说话带刺,处处得罪人,哪怕树敌太多,也全然不在乎。"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显然会带来"一语成谶",遭致无端的非议与攻击。

  更何况晴雯在怡红院的为人处世很差,随时都是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的不友好态度,时常颐指气使地嘲讽身边的人,忘记了"八员是友":

  她对粗使丫环小红语带讥讽,说她失职,去攀了凤姐的高枝,言"有本事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儿才算得";说芳官学了几出戏,不知道姓什么,还要把芳官的干娘何婆子撵出去;因小丫环坠儿顺走了平儿的虾须镯,便用簪子扎她,骂她"要这爪子作什么?拈不得针,拿不动线,只会偷嘴吃……不如戳烂了",还越权撵她走。

  她对一样身份的麝月,曾深夜扮鬼吓她,见宝玉为她篦头,便讥笑说"交杯盏还没吃,倒上头了。"

  与碧痕吵架输了,便挖苦她"伺候宝玉洗澡用了两三个时辰"。秋纹因夸耀自己得了贾母、王夫人的"赏赐",便当众泼冷水,说"那是把别人挑剩下不要的丢给她",还对怡红院的首席丫环袭人不时抢白,说她是"西洋花点马哈巴儿",暗讽其在王夫人面前卖乖,一个月得例银二两,不过是做了瞒神弄鬼的事:"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

  就连宝钗,晴雯也出言不恭。

  在宝钗去怡红院找宝玉说话时,便在背后抱怨:"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人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

  在贾宝玉遇雨跑回怡红院叫开门时,麝月错听成是宝钗的声音,忙着去开门,晴雯立即出言阻拦,意思拒绝给宝钗开门。

  还与八杆子都打不着的贾府的奶妈老仆们过不去,像邢夫人的陪房王善保家的,宝玉的奶妈李嬷嬷等,也不加思索地得罪。

  由此种种,晴雯这一"宁可负天下人也不负自己"的极端自私行为,便"不讨人喜欢",落下人人嫌弃的恶印象。天长日久,晴雯必然会遭遇忌恨与报复,成为怡红院"命比纸薄"人人喊打的"孤家寡人"。

  四、晴雯受不得气,在怒火攻心下绝食而亡

  因"绣春囊事件",邢夫人以此为由,指派王善保家的挑拨王夫人抄检大观园。

  王善保家的借机中伤晴雯:

  "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趫趫,大不成个体统。"

  王夫人一听又是这个"眼中钉、肉中刺"的狐狸精,不由得想起她的恶行:

  "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

  王夫人由此大动肝火,便认定邢夫人所说的绣春囊是晴雯私藏的赃物,即着人提审晴雯,欲治罪于她。

  刚烈的晴雯又受不得如此冤枉,便出现了《红楼梦》经典之一的情节:晴雯倒匣。

  只见晴雯挽着头发闯入,豁的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

  哪里有王善保家的言之凿凿的"赃物"?

  饶是如此,晴雯还是病倒,为之绝食。王夫人原本对晴雯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此刻哪里会"怜香惜玉",内心尤是窃喜,觉得整治的时机已到。不久即带着李嬷嬷等人去大观园清人,将蓬头垢面恹恹弱息的晴雯从炕上直接拉下来,冷冷地撵出大观园。

  可怜的晴雯,无路可走,只好到她姑舅哥哥家栖生。没有人为她说一句好话,只得到一大堆骂名。

  袭人斥她:"……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就费这些心思,比出这些正经人来。还有一说,她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

  麝月、秋纹说了句"物在人亡,没什么悲哀。"

  老婆子们更是拍手称快,念着佛说道:"今日天睁了眼,把这一个祸害精退送了,大家清静些。"

  仅有"视女儿是水做的"宝玉,偷偷去看望了一次,为她倒了一碗茶。

  可怜的晴雯在姑舅哥哥多浑虫家,又得不到哥嫂的关心照顾,治病更是不可能的奢望。不愿求助于人的晴雯此时已是怒火攻心,病入膏肓,在唯有一死只求解脱之下,便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留给宝玉珍藏,还互换了贴身旧袄儿存念。

  宝玉离去后的次日,晴雯即暴病夭亡,应了判词: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据说,晴雯死后化作芙蓉花神,贾宝玉为之作《芙蓉女儿诔》哀悼,成了一曲红楼绝唱。

  可怜的晴雯就此结束了她卑微的短暂人生,如同一个没妈的孩子,像一棵轻飘飘的衰草,悄无声息地来,又悄无声息地离去,未曾拥有一丝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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