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人间多久,我活多久。
听到刘季的第二次邀请。
邓儒认真的想了想。
长生,真的很好么?
长生它只是个伪命题。
宇宙都有可能嗝屁,一个小小星球上连摇篮都出不了的生物还妄想着永恒不朽。
挺可笑的。
而且,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啊。
他还答应了秋缘,要给后世人留一簇篝火呢。
“不了,长生而已,我若是做成了事业,人间多久,我活多久,那才有趣呢。”
邓儒呵呵笑着,拍去身上的尘土,顺着来时路下了山。
归隐地。
或许等到他功成名就了,他会回来看一看。
但,长生。
他不屑。
人活那么久干什么,又不能真正的永恒不死,活再久那也是乌龟王八蛋。
老而不死是为贼。
现在的他可能还会是热血的青年,等老了呢?千年万年后呢?
会不会成为祸害世间的人?
祸害罢了。
一万年太久,人,只争朝夕。
“哈哈哈,无妨,归隐地就在这,你若后悔了,随时可以回来。”
刘季哈哈笑着,他看着邓儒摇着头。
似乎是在感叹,又是个热血的少年。
热血的少年会热血到死,也有可能在死亡前惊恐的,一步一步的,哪怕用手也要爬上这座山,祈求长生。
他不知道邓儒会是哪一种。
但,热血的少年所能做的事情,总归是让他期待的。
.........
邓儒下了山。
二狗那边已经成功的剿了一支匪回来了。
该说不唠,二狗效率真的高。
“走,继续行军。”
邓儒对二狗吩咐道。
在知道了虎符消耗的银子会重新回归天地后,也便不在乎了。
花,大把大把的花。
银子花完,还会重新回归天地,那四舍五入,不就等于没花么?
免费的兵啊这是。
........
又花了十多天。
邓儒终于到了镇北城。
邓儒手中的兵马,已经成功的。
坐拥三百斩马冠军,一千二百重装神射手,七百镇国矛士,三百玄甲斥候。
按理来说,经验值是不可能涨得这么快的。
但是吧。
虎符在二狗诞生的时候就解锁了一个功能。
除了老兵带你捡肥皂这个功能之外。
还有二狗带你捡肥皂。
总而言之,二狗作为一个参透了四渡赤水的统帅。
他也是能够每日给士兵提供经验值的。
而且要比一般的顶级兵种多。
再加上随着部队里的顶级兵种越来越多。
每日那些老农,新兵们分到的经验也就愈来愈多。
至于说,为什么没有练重骑兵。
因为邓儒发现,秋缘的部队栏里。
那些升级的士兵。
基本上.......
全是大燕轻甲枪骑兵。
不知道是不是她有点忙,士兵目前最高级的只有轻甲枪骑兵。
至于说,秋缘升级兵种的思路,邓儒大概也能够猜的到一二。
卧槽,这个兵悍不畏死,不用来破阵太特么可惜了,全升重装骑兵吧。
咳咳,当然了,秋缘肯定不会这么粗俗。
她的想法大概是,既然有这些悍不畏死,没有意识的士兵在。
就没必要让有血有肉,有家人的士兵们再去担任破阵这一危险的行业了。
这些兵死了,用钱可以再招。
而那些有血有肉的士兵死了,他们家里顶梁柱就塌了。
反正,秋缘的兵,就是他的兵,他的兵就是秋缘的兵。
不用分家的。
所以,邓儒便没有多此一举,再去练破阵重装骑兵了。
破阵这件事,斩马冠军可以胜任。
三百成规模的斩马冠军,基本上指哪打哪,打哪破哪。
一千二百重装神射手,基本上就跟巴弓似的,那射击速度,那穿甲力度。
堪称古代版加特林。
他见过二狗单单指挥这一千二百神射手,把一座山寨射成了大刺猬。
恐怖如斯。
三百玄甲斥候,则完美的承担了侦查,骚扰敌阵,清剿敌军骑兵的作用。
而七百镇国矛士,他们将是邓儒手中最坚固的盾。
往那一杵,就如同万古青石一般不可动摇。
基本上不来个斩马冠军一样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或者重装骑兵直接拿着四米大枪破阵,不然基本上他们的阵型稳如老狗。
“大人,我们到地方了。”
二狗指着远处的镇北城说道。
“哈哈,哈哈,他妈的,终于到了。”
邓儒此刻,头发乱糟糟的,一身衣服脏得几乎像是在猪圈里滚过一样。
将近一个月,风餐露宿。
睡也睡不好,恰也恰不好。
连换洗的衣物都忘记带了。
好在,此刻,终于结束了。
马上,他就要入主镇北城城主府。
成为一方诸侯了。
然而,当他真正看到那座所谓的镇北城的时候。
他人傻了。
城池破破烂烂的就不说了。
那城门上那块镇北两个字的门匾。
摇摇晃晃,都快掉下来了。
城墙上稀稀拉拉的站着百来个,按年龄能当他邓儒爷爷的爷爷兵。
此刻,老弱病残,这四个字,深刻形象的出现在了邓儒的眼中。
“前方何方兵马,此为镇北城,止步........”
城楼上,一个老爷子用他那快断气的嗓子对邓儒的队伍吆喝着。
“........我收回我之前的想法。”
邓儒扯了扯嘴角,只觉得自己之前左担心,右担心大概是白操心了。
而且来这之前制定的计划,估摸着,也要全部推倒重来。
什么杀地主,分田地什么的.......
就这个犄角旮旯,就这门匾都没两块地的地方,能引来地主?
全部推倒重来。
“我乃越国国君亲封子爵,镇北城城主邓儒,此乃城主金印!”
邓儒对着城门上那个老爷子说道。
“什么?你说你叫什么?我年纪大了,耳朵有点不太好使!”
城墙上的老爷子用他嘶哑缓慢的声音回应道。
“.........不是,这玩鸡毛啊。”
邓儒真的很想,很想吐槽。
“我是国君亲封的,子爵!镇北城的城主,邓儒!城主金印!在这!”
邓儒用自己当年跟自家老爷子说话的方式,一段一停顿的对着门上的老爷子说道。
“啊?”
那老爷子愣了一下,显然是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什么。
很快,他反应了过来,脚步一个踉跄,飞快的下了城楼。
那脚步,跟他刚刚那一副半截脖子入土的样子完全不一样。
邓儒都懵逼了。
不是,这是老弱病残?
那他是什么?
小弱病残吗?
不多时,那老爷子从城楼上跑了下来。
以一个非常丝滑的滑跪来到了邓儒的面前。
“小老儿,见过公子,公子啊,没想到您还活着啊。”
那老头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道。
“???”
“六。”
邓儒都不用问,就知道,这个老头儿,估摸着又把他当成那位和他在这个时代,同名同姓,说不定样子还一样的家伙了。
但很可惜,他不是。
但是,问题不大,他可以是。
只要这个身份对他有好处,那他就可以是。
若是这个身份对他没好处,那随意。
若是这个身份对他有坏处。
别,千万别来沾边,我是二十一世纪好少年,不是你们这的封建贵族的儿子。
别来沾边嗷。
但现在,很显然,应该是有好处的。
就这个老兵的态度来看。
那个和他同名同姓,甚至同模样的家伙,他的家族对手底下人应该不错。
国君也说过,你还是那么宽厚这种话。
所以,可以继续冒认。
“老人家起来吧,你说东西,我失忆了,记不太清了。”
邓儒将老兵搀扶起来。
将老兵有可能的嘘寒问暖,有可能的询问,用万能的失忆大法搪塞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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