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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姑月阿史那


关羽备受打击。

  赶往焉知部落到路上,关羽身后一个士兵没有。

  将择兵,兵亦择将。

  真?孤勇者关羽上线。

  面对此情景,赵云也是十分无奈。

  赵云向东方行进时。

  已是月明星稀,一轮圆月,高挂天际,月色如水,今夜的弹汗山草原却格外热闹。

  赵云撒出去的两百骑兵,二十骑一组,分奔各个方向。

  出发前赵云千叮咛万嘱咐,他们的任务,只有放火,其他一概不用管。

  青狼部落的火势烧的正旺,几乎有一半族人被杀,一半毡房被烧毁,族人一边收拾残局,一边烧尸体。

  黑烟滚滚,大火通明,隔着数百里外,都能看见。

  青古尔赶到东边,到一个冒烟的中型部落一看,就知道又他么上当了。

  气的青古尔狠狠抽了这部落首领几马鞭,怒喝:“废物,区区数十骑都拦不住,要你何用?”

  赤羊部落首领,羊牯,怯怯的捂着马鞭抽过的地方。

  小声道:“大人,你家好像走水了?”

  青古尔一愣,抬头望向北方。

  尼玛,月色下,黑烟宛如一条巨龙一般,火光宛如晨曦一般,完全和天色是两个颜色,在黑夜中格外扎眼。

  “勇士们,换马,连夜向北方奔袭!”

  说完,又抽了羊牯一鞭子,道:“还不快去牵你部战马过来。”

  青古尔此刻宛如一头暴怒的野狼一般。

  领着四千部落勇士出来,马毛都没摸着一根,家可能都被偷了。

  西北方向,距离北方最近的焉知突骑率领的三千骑兵,看见火势,飞奔过去支援。

  东南方向的竭山部落首领,一看这情况,眼珠子一转,大手一挥。

  “儿郎们,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汉人狡猾,咱们回家等他们。”

  “呕吼吼……”

  他麾下只有一千多突骑,是三大部落中最弱的一个,此时第一个念头就是保存实力。

  焉知部落的骑兵去支援青狼部落,再一次和赵云部,拉开距离。

  而快速回援的青古尔,又一次和赵云擦肩而过。

  赵云领着剩下的八百骑兵,趴在一座小山后,看着回援的打着狼旗的一股骑兵。

  兴奋不已。

  心里对秦诩越发钦佩了起来,不由嘀咕道:“游击战术,妙用无穷。”

  身侧的关羽闻言,微微皱眉。

  狼旗骑兵刚过,赵云起身道:“全军听吾号令,烧了焉知部落,趁乱换马,而后向西撤退。”

  八百骑兵上马。

  开足马力狂奔,马屁股都被鞭子抽烂了。

  赵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以时间换空间。

  踏顿王庭两侧的大部落一乱。

  主公才有机会,偷袭王庭。

  连夜奔袭数十里地,赶到焉知部落时,已到了后半夜。

  子时已过,正是杀人放火的好时候。

  赵云一挥手,八百骑兵分两组突进焉知部落,第一组七百人,两人一组,一人射箭,一人点火。

  就一个字,烧。

  另外一百人,则重点照顾马厩,羊圈这些地方,越乱越好。

  冲向羊圈的几个军士,不小心点燃了一堆干草,临近的几只羊乱跑瞬间成了大火球。

  这像是往羊圈里丢了炸弹,羊群瞬间惊了,圈门一开,一只只四散而逃。

  此番景象在各个角落上演,乱跑的羊群,惊了马群,发疯的牛群,燃烧的毡房,纷乱的乌恒人。

  渲染成一幅美丽的画卷。

  赵云一声高喝:“撤!”

  分散的出去的骑兵快速集合而来。

  就地换了乌恒人的战马。

  尘土一扬,溜了。

  先往南跑了二十里左右,绕过一座山包,改道往西,消失在茫茫草原。

  方圆数千里的地盘,八百人在上面,渺小如一只蚂蚁,想怎么跑怎么跑。

  东南方向,距离踏顿王庭仅五十里左右的一个乌恒部落。

  这个部落以姑月阿史那为名,其族人祖上是突厥人,后再游牧过程中被乌恒人纳入乌恒一族。

  成了一个混种部落。

  在塌顿麾下可谓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族人的地位很尴尬,纯种乌恒人认为他们混种,不值得信任。

  其二,这个部落的女子,有草原明珠之美誉。

  由于是突厥人与乌恒人的混血,皮肤格外白皙,身材高挑健美,黑发眼睛却是暗碧色。

  有一种异样的美。

  秦诩一行人化妆成被打散乌恒人部落,就在这里落脚。

  受到了热情的招待。

  来到这里住了几天,秦诩对这个部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个部落里的汉人奴隶,虽是奴隶的身份,但没有被虐待的现象。

  甚至发现几个娶了姑月阿史那部的汉人,这让秦诩十分惊讶。

  在汉代,这样的异族部落可不多见。

  首领大帐中。

  姑月阿史那部的首领,阿史那吉利,今夜又杀了几只肥羊,一直拉着秦诩喝酒到这会了。

  沈昱忽然进来凑到秦诩耳边小声说了一句。

  秦诩放下酒杯,眼中精光一闪。

  “即刻去准备,马上出发。”

  秦诩这句话说出,听的吉利眼睛大睁,霎时反应过来,用蹩脚的汉语惊叫。

  “你不是哑巴,也不是乌桓人,而是汉人。”

  “你们……是汉人的砍头军……”

  此话一出,大帐中的姑月部人瞬间如临大敌。

  秦诩微微一笑抿了口酒:“别紧张我亲爱的朋友,我叫秦诩,字牧之,是这支军队的首领。”

  “我很喜欢你的部落,热情好客,对汉人十分友好,所以我是不会对你下手的,放心好了。”

  阿史那吉利松了口气,行了个大礼:“阿史那吉利见过秦大人。”

  秦诩又道:“吉利,借你部牛群一用,等我办完事,回来给你个交代。”

  阿史那吉利点头答应。

  飞速让手下去准备,秦诩朝沈昱挥了挥手,示意他跟着去。

  借助阿史那吉利的部落牛群,秦诩准备干一票大的。

  他们部落的牛,秦诩见过,貌似是驯化的野牛混种。

  多黑色,角大坚硬,高大健硕,身上的毛比一般的牛要长,有点牦牛的味道。

  沈昱带领着八百锦衣卫,在牛尾巴上,绑上干草,布条等易燃物,再淋上酒或者火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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