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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幽州定,公孙瓒的去处


占领右北平郡后的第三天。

  关押公孙瓒及其家属的锦衣卫突然来报。

  “主公,公孙宝月说要见你。”

  正在吃饭的秦诩闻言,微微一愣,抬眼,愕然的看着传递消息的锦衣卫。

  “你说谁……公孙宝月?”

  “那个辣妞?”

  锦衣卫小兵有些尴尬的点点头,顺着秦诩的话道。

  “就是那个辣妞!说是要见主公。”

  秦诩放下饭碗,抹了抹嘴,疑惑道:“这倒是奇了怪了,本侯又不认得她,她见我干什么?”

  “走,去看看。”

  “诺。”

  来到关押公孙宝月的房间,秦诩推门而入,一进门,差点亮瞎了秦诩的24K金眼。

  只见,眼前之人,黑发及腰,头顶挽了一个发髻,身着一身薄纱红裙,背着身子站在门中,白皙的肌肤若隐若现,小腰盈盈一握,小臀儿是挺翘但略显单薄,一看就是没撞过的。

  双腿笔直,这一身红裙加身,再加上公孙宝月高挑的身姿,姣好的面容,白皙的皮肤,秦诩严重怀疑,公孙宝月并非公孙瓒亲生。

  “公孙宝月,见过君侯。”

  公孙宝月进门后打量了秦诩一会儿,这才福身一礼。

  秦诩摆了摆手疑惑道。

  “公孙小姐,莫名来访,所为何事?”

  公孙宝月清冷的声音响起。

  “求君侯放过父亲,宝月愿终生侍奉君侯左右。”

  “你想让我放过公孙瓒?”

  秦诩愣了片刻,饶有兴趣的看着公孙宝月,嘴角一勾,反问道。

  “是。”

  “你知不知道,本侯是最记仇的,你父亲当初派兵偷袭我麾下的无辜平民,死伤数百,这笔账又该怎么算?”

  公孙宝月咬了咬嘴唇。

  “家父之过,宝月愿替父还之,昔日家父所伤之百姓亲属,宝月愿一力赡养,如若君侯还不满意,就请君侯将宝月五马分尸,为父亲赎罪!”

  公孙宝月充满刚烈味道的话,进到秦诩耳朵中,怎么听怎么刺耳。

  “冤有头债有主,要报仇本侯也会去找公孙瓒,而不是你!”

  公孙宝月大急,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一把将自己的纱裙扯去,露出单薄的内衣。

  转过身子的锦衣卫小校,连忙抬脚出了大殿,心里直呼。

  幸亏劳资反应快。

  要不然看光了有可能成为未来主母的女人身子,这还了得。

  “你这算是什么,交易?”

  秦诩叹了口气,打量着公孙宝月姣好的身姿,有些无奈。

  公孙宝月咬了咬嘴唇,无言以对。

  秦诩转头看向侧立的玄珠道:“送她下去。”

  “诺!”

  公孙宝月大急:“君侯……君侯……”

  玄珠为公孙宝月披上衣服,强拽着她出了大殿,一到门口,玄珠轻声道。

  “我家主公虽然好色,可更念及旧情,你若真想嫁入秦府,这招是行不通的。”

  公孙宝月美目中泛起希夷,一把抓住玄珠手臂:“求姐姐教我。”

  玄珠微微一笑,意味深长的上下打量着公孙宝月的身材:“长的不错,且等着吧,你父亲不一定会死。”

  “啊……”

  这下轮到公孙宝月懵了,一个十六岁的少女,虽然经历过不少战斗,可心性方面,终究存在着单纯,她又不是像秦诩一般的穿越者。

  “走吧!”

  公孙宝月一头雾水的跟着玄珠下去,回到房间后,玄珠便离开了,玄珠重回秦诩身边,跪坐在秦诩身侧,提起酒壶为其添上一杯酒端起。

  “主公打算如何处理公孙父女?”

  “你说呢?”

  “杀了省事。”

  秦诩嘴角微微抽搐,手臂一动,将玄珠揽了过去,抱在怀里,沉默片刻后,才道。

  “本侯不会杀他,你说让公孙瓒去守边关怎么样?”

  “此人为将倒也有几分本事,白马义从之名,在边关还是很受百姓爱戴的,可是若为主,就差点意思了。”

  “可是主公,这样一来,如何对百姓交代?”

  秦诩悠悠一叹:“有些人,活着比死了更加难受。”

  “就这么办吧!让公孙瓒领麾下兵马,入驻白狼关,镇守幽州门户,没有命令,不得回兵,令公孙瓒及其麾下家属,前往代郡,做工三年赎罪。”

  “大军休整三日,起兵拔营,兵发辽西,一路推过去。”

  “诺!”

  此举也是秦诩无奈之举,若杀了公孙瓒,那简单的很,左右不过是一刀的事,可引起的连锁反应,不好收拾。

  人家已经降了,还把人家杀了,这显的秦诩很没有容人之量,未来的战争中,来投降的将会越来越少。

  不管是为了将来还是现在,留着公孙瓒,好处更大。

  三日后,公孙瓒及其麾下,以及家属,分成了两批,离开了右北平郡。

  家眷们由锦衣卫护送,去代郡挖矿。

  公孙瓒及其麾下兵马,跟随大军东进入辽西。

  秦诩的十三万大军,一路横扫辽西郡,兵分七路进攻,攻伐的速度飞快。

  半年后,秦诩一路从渔阳打到了玄菟郡,将公孙度赶到了高句丽。

  自此,偌大的幽州纳入秦诩版图。

  半年征战,十三万大军,剩下不到十万,心疼的秦诩直哆嗦,如今虽然拿下了幽州,可后续善后工作,还是一个大问题。

  幽州不比冀州,民情更复杂,像辽东,辽西郡内,有不少异族人。

  驻守幽州东部的人选,成了问题,主力大军迟早要离开的,最多也只能驻守半年,之后的防务,就会移交给城防营,这守住这偌大的地盘,任务很重。

  尤其是靠近高句丽以及北部草原的边境线,漫长又苦寒。

  庆祝宴上,秦诩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

  目光从麾下一众文武脸上扫过,心中考量着优劣。

  良久,目光停在高顺和贾诩脸上。

  “伯达,文和,你二人辛苦辛苦,领城防营驻守辽东郡吧!”

  高顺拱手点头,应了下来,贾胖子苦着一张脸,一百个不愿意。

  秦诩没理会这货,看向高顺嘱咐道。

  “伯达,你身上的担子很重,之所以选你驻守辽东,一是你为人稳定,二则是练兵严谨。”

  “辽东地域广阔,适合开辟练兵场,未来我希望攻打高句丽之时,用你练出的大军。”

  “高顺,领命。”

  高顺郑重一礼,接下这个责任重大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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