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0章 偷与盗
小偷说他将东西卖给了一个男人,但是这个男人,他并不认识。
这话丁凡能相信他吗?
或许换个人对这话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谁也不会规定,买东西还要了解一下买货的人。
但丁凡看着这个小偷的双眼,死死看了很长时间,突然伸手按在了他的额头上,直视着他的瞳孔,似乎能从他的眼睛里面看到什么东西。
“是个小胖子,走路一瘸一拐的,算是有点特点!”丁凡说话的声音十分平稳,甚至平稳的都有点叫人昏昏欲睡了。
但他的话却传到小偷的耳朵里面,可将他吓的够呛。
因为就在丁凡问起买东西的人是谁的功夫,他脑子里面真的想起了过来买东西的那个胖子。
这个人他确实不太熟悉,甚至他来的时候也十分小心,但他走路的姿势,以及身材特点,他还是能看出来的。
而这些他都没有说,可丁凡似乎从他的眼中已经看出来了,这想想也真是够吓人的。
其实这不过是丁凡用了一点心理暗示的手段,随后就放开了按在他头上的手掌,冷静的后退几步,声音变得有些清冷起来:“你或许不知道他是谁,但他跟你已经不是第一次交易了对吧!”
丁凡手上抓到的小偷,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对这帮人他比谁都熟悉。
而且不只是知道他们有什么手段,甚至还知道他们手上的东西,一般不会私自出售,大部分都会联系一些中间商,通过他们的手,转手将当地得手的贼赃转送到其他的城市散掉。
这样一来,他们到手的贼赃价格必然会比原价低上三到四成,不过这样做还是相对安全一些的,大部分的小偷也比较认可这种做法。
中间商有钱赚,而他们这些做一线的小偷也能安全一些,属于是互惠互利,很多地方都会延续这样的一个传统。
但现在的小偷未必就会喜欢这种做法,更愿意将手里的东西,单独出手,不管卖多少钱,最后这些钱都是属于他们自己的。
按照他们的说法,这都是劳动所得。
早年间的街头扒手,那都是坊间的手段,也算是下九流中的一门手艺,流传到现在不管是不是违法,至少也算是一个手艺。
古代的时候,这帮坊间的小偷基本上都是在册的,也就是说,小偷都是有执照的。
偷了东西,总要出手,一般的当铺是不收的,因为东西来历不明,只有晚上才开门的地下 钱 庄才会收下这些扒手的东西,换成现钱给他们。
不过这些地 下 钱 庄也不是白给钱,东西收下了,只给五成的钱,三个月之内东西不出事,扯不上人命官司,小偷还能在来拿一次钱。
要是东西真的跟什么人命官司扯上了,钱庄也不会将你的钱追回来,但一定会将小偷拱手推出去。
至于给小偷拿走的钱,钱庄也不会要了,算是结个善缘,能活着从里面出来,也不会在找钱庄的麻烦,毕竟这是行规,今后依旧还会合作。
而下面的这些蝇营狗苟,大部分都是那些捕头心知肚明的。
毕竟古代不是现代,很多案子想要查明不是见短时间的事情,但上面的官员不会给你太多的时间,技术手段也跟不上,很多时候都要一口这些走街串巷的贼偷提供一些消息。
所以早年间的这些扒手,也算是一门手艺,在民间也自有生存之道。
可惜时代在发展,这些扒手现在的日子已经比不上以前了,那些老一代人留下的规矩本事也渐渐的失传了。
虽然现在的一些在贼头依旧跟那些地 下 钱 庄有所往来,可也远远比不上当年了,很多新一代的扒手,根本就不讲究这些规矩。
溜门撬锁更是不讲究,丁凡当年抓追查的一个案子,特意找了一个老贼头儿帮忙,结果老爷子看了一眼现场的痕迹,当场就骂了起来。
无奈的叹气,说现在的小偷只能称为偷,配不上这个‘盗’字!
说实在的,在认识那个老头之前,丁凡也不明白,一个偷一个盗,究竟有什么区别。
后来经过那个老爷子说完之后,丁凡沉思了很长时间。
或许准确的说法,就是小偷没有原则,也没有规矩,偷东西只是为了求财,毫无准则可言。
而那些所谓的盗贼,就是行偷窃的事实,同时也有一定的原则底线。
说起来或许觉得这个说法有些可笑,都是偷东西,还讲什么原则,那不是给自己脸上贴金吗?
事实上,这还真不一定。
那老爷子之前盗过一户人家,跟在这家人门外踩过点,没进门就知道这家人有多少钱,撬锁不留痕迹,更不破坏东西,打坏了任何一点东西,分文不取转身就走,这是他们的行规。
那一次他带着五个人去了这户人家,轻而易举的点出了几个位置,说这些地方有钱,手下在房间里面没用三分钟就将钱都找了出来。
但这些钱,老爷子没有全部带走,而是带走了一半,叫人先退出去,他最后才离开。
只是在他离开之前,无意间发现这家人其实也并不富裕,这些钱都是临时凑的,借条还在家里放着,而且这钱是用来看病的。
老爷子当时就出门叫来了手下,将所有的钱又送了回去。
手下出来一次,总不能空手而归,回去之后,这老爷子自己掏钱分给了手下的人。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这老爷子虽然是个贼头儿,可做事一向有规矩有底线,在小偷这个行业内,他也算是有口碑的。
早年也在警局是有底子的,警局有需要的时候,也没少找他帮忙。
也是从那一次,丁凡明白了‘偷’和‘盗’的区别。
难怪古代的那些书中,对于那些所谓的侠盗那么多的推崇,终究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只是现在的时代变了,这些小偷心态也变了,没有人在管什么规矩不规矩的东西了。
就好像丁凡面前现在坐着的小偷,偷东西就不说什么了,选的那个地方,加上他偷走的那件东西,都能把人气笑出来。
最后显然也是打算自己出手销赃,最后果然将事情闹大了。
“干*你们这一行的,我接触的很多,甚至有不少已经上岸了,混成你这么惨的,还真不多见!”丁凡伸手拖着一张椅子,就坐在小偷的面前,小声对他说道:“看你的样子也不是一个懂规矩的人,但是干这一行八成也有年头了,你应该很清楚,那个在你手上买东西的人,你根本就保不住他,况且你以为这次你闭嘴他就能相信你,下次还来找你买东西呀?”
“别傻了,我实话告诉你,他活不长了。”
“你卖给他的东西,现在成了杀人凶器,我是一定要找到他的,有没有你的口供,对我来说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重要性,不过就是早几天晚几天的事情。”
“对于你来说不一样了,你想立功少在里面待几天,还是死扛着,因为认罪态度不好,多蹲几年,差距还是很大的!”
这小偷也没想到,自己偷来的东西,再那个人的手上竟然成了杀人工具。
早知道他说什么都不会将东西卖给那个胖子,看那个人也不像是个会杀人的样子,他只是以为这东西被买回去,八成也就是因为兴趣爱好,或许这个人也是个玩攀岩的。
他就没有想过,胡德凯那个身材,哪座山适合他去攀!
“那……那人我真的不认识!”小偷低着头,琢磨了半天,最后似乎也是想开了,犹豫着说道:“不是我常客,是个朋友介绍来的!”
丁凡眼睛一翻,冷哼了一声,说道:“你还有朋友吗?”
一看丁凡不相信,小偷急忙辩解道:“真是别人介绍来的,那人在东区的开发区干活儿,之前在我这里买过一些小玩应儿,时间长了,也就熟络一些,是他带着那个胖子来的。”
“那胖子当时还开着一辆破旧的面包车,车牌号我有点记不清楚了,但是那辆车子很脏,当时天快亮了,那两个人还说什么要去买菜之类的,估计是要去码头那边进货的。”
码头进货?
丁凡一听,顿时明白了。
胡德凯这是在东区那边干起小商贩来了,要是这么说的话,他在东区那边的建筑工地应该是个比较熟的面孔。
只要找到他所在的工地,找人问一下,应该不难找出来才对。
“东区不小,施工的区域有十几个,你叫我上哪找去?”丁凡想了一下,觉得这小偷还有事情没有说清楚,在逼他一下,或许还能吐出不少东西来。
这人就好像牙膏一样,你不用力挤一下,你永远都不知道,他肚子里面究竟还有多少货。
小偷想了一下,开口说道:“我是真不知道,但是来我这里买东西的那小子,听口音应该是南川过来的,他们这些包工队,一般都是一队人负责一摊子,有南川人的工地也就三两个,应该不难找吧!”
要是按照他这个说法, 其实想要找到准确的位置,应该还真不难。
就怕胡德凯开着那辆破车,到处跑流动性的买菜,这样一来,想要确定他的落脚地可就有点难了。
“南川!”丁凡一想,伸手在头上拍了一下。
胡德凯老家就是南川的,他这些年虽然一直在外面到处打工,但是老家的话他未必全都忘记了,要是他一嘴的南川话,想要混迹在那些人中间,好像还真的不难。
毕竟都是在外面打工的老乡,相互之间也会比较抱团,这样一来想要将他找出来,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你在这里慢慢想,我叫人现在就过去调查一下,要是在想起什么东西,记得跟我说!”说完,丁凡站起身来,拿着电话第一时间就给警局那边打了电话。
叫他们马上联系一下东区那边的派出所,要一份工地那边的负责人电话。
工地那边不好进出,到处都丢防着一些建筑材料,现大量的警察进出有很大的麻烦,只能先根他们负责人商量一下想办法安排带些人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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