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诊断失魂
“请问这位小姐今天是几月几日呢?”我刚看见那个女孩端着热气腾腾的粥过来,就开口询问。
“噗嗤一声”,那女孩笑了起来,差点把碗里的粥都给撒了。
这位大哥你还真是有趣的很,我一个山里的丫头,什么小姐不小姐的,我可没那个福分。村儿里的人都叫我阿梅,你也可以这么叫我就是了。
我有点尴尬的笑了笑,在现代。不知怎么的,小姐这个称呼变成了某种特殊行业的专用名词,我这么叫她不就是当面骂她吗,不过照她刚才的话,小姐好像还是一个十分尊贵的称呼,难道我真的来了古代?
这个,对不起,阿梅,我一时口快说顺了嘴。我带点歉意的解释道。
阿梅轻轻一笑,无所谓的,没关系的,我知道你肯定是大户人家出身的人,平时交往的女孩肯定都是小姐之流吧。
我被她这句话差点一口气噎死,她这不当面寒碜我吗?
咳咳、阿梅,你好像还没回答我刚才在问话呢?我赶忙岔开话题。
哦,今天刚好是寒露,九月初六。我问的是阳历不是农历,今天的阳历是几月几日?
我抱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心情,带着一点紧张的怔怔望着她,若她说没有阳历的话,无疑就是说,我八成来到了古代,若是有阳历的话,那说不准,这里的陈家庄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若这样的话,我还不明白我为何会无缘无故的会从江南水乡来到这所谓的太行山。
阿梅被我紧盯着看脸上微微的一红,这位大哥,你是不是脑袋还有些迷糊呀?什么阳历,农历的我们不都这么叫的吗?我一听她说心中没来由的,感到一阵轻松无比,那今年是几几年?我一脸平静的问道。
今年不正是武德三年?
大哥,你的脑袋不会出了什么毛病吧?阿梅一脸的关心和不确定的望着我。
听到她的回答,我突然感到一阵眩晕。现在我是90%的肯定自己莫名其妙的来到了古代,
而从自己身上的旧伤和特征来看,自己好像是借尸还魂,那自己又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我使劲用一只完整的手拍了拍脑袋。武德三年。我极力的开动脑中的存储的历史知识、虽然我从旧书上知道的历史知识也够多了,但我愣是想不起哪朝哪代的皇帝用过这个年号。
大哥,你这是怎么了?脑袋真的不舒服吗?你等着,我去叫村里的张老大夫过来,说完,阿梅就放下手中端着的碗,急匆匆的向外跑去,我想叫住她时,却早已没了她的人影,跑的还真的是快。我躺在床上极力的回想着武德三年到底是什么朝代,但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一个所以然来。不过我的神经一向很大条,既然想不起来就算了吧,自己已经来到了这个古代,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在现代社会也是混吃等死,而在这里说不定过的比现在还滋润。
正在这时屋外传来一阵凌乱的脚步,只见着阿梅领着一个白发老者进来,身后还跟着东子哥和一位五六十岁的老人,张老大夫,你快给他看一看吧,他刚刚跟我说了一些胡话,还问我今年是几几年,还一个劲的拍打自己的脑袋。阿梅涛涛不觉得叙述着我的病情让我有点哭笑不得,但她的一片好意我却是心领了,只好任任由眼前这位白发老者坐在榻下的矮凳上,把一只干枯的老手搭在我的脉门。老者一手号着我脉,一手捋了捋他下颚的长须,闭目凝思一副仙风道骨,再世华佗的架势。
屋里的人都干巴巴的望着他,没敢出一丝声息,好一会儿,正在我有些不耐烦的时,这位老中医才睁开了眼睛,放开了我的手,起身开始摸索起来我的脑袋,不一会儿就在我的后脑上找到一个结疤的伤处,我猜想定是我晕倒前撞在地面上磕的,老中医摸了摸这块伤疤,露出果然如此的神色,重新做回了矮凳上。
张老大夫,这位大哥没什么大碍吧?阿梅最先发出声音。
张老大夫轻嗯了一声,慢条斯理道这小伙子身体没什么大碍,不过……说到这他故意的一顿。
不过什么?阿梅和东子哥异口同声的问道。
张老大夫显然对他们的表现很是满意,接道:,不过,他的头颅曾受过重创,想来他是患了失魂症之类的脑袋毛病,他以前熟悉的人和事大概都会想不起来。
啊,房间里的其余四人都大是惊讶,其中当然也包括我心想,老子不就是身上带一点伤吗?什么失魂症。老子可没有失忆和老年痴呆的毛病,不过我马上想到了自己的身世来历,在这个古代,若我说出了实情,他们信不信倒是其次,若被他们当成疯子看就不好了,既然与其要撒谎来编造自己合理的身世,还不如现在顺水推舟解释自己失忆了。这样来的简单又不会被戳破。
小伙子,你现在还记得你自己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吗?张老大夫向我询问着。
我心中暗暗鄙视他的医术,表面上却十分配合的装出一副很是苦恼的样子,皱着眉头道:我记得自己好像叫谢怀安,不过家住何方就不知道了。
张老大夫怡然自得的轻轻颔了颔首,一副尽在掌握的笃定,小伙子,你这病可是出在了脑袋里面,可不好医呀,这样吧,我给你开几服活血散瘀的方子,希望对你有用,你这病啊,也只能靠老天开眼了,若是你哪天头痛的话,就记得找我,平时不要特意去回想你以前记不起来的事,这样反而对你的病没什么好处。
众人都用一种十分敬佩的眼神看着他,其中当然不包括我,我想在现代的中国,没有几个人对医生抱有好感的,顺带着我对眼前误诊自己的老中医也没什么好感。
只见这老中医站起身,从随身带来的小木盒里拿出了一支毛笔和几支图片,一手抓着竹片,一手抓着毛笔,刷刷的就写了起来。我傻愣愣的看着他目瞪口呆,用竹片记字,我记得没错的话,东汉就发明了造纸术,虽然那时社会上还不是十分流行,而且一般的老百姓也用不起,但据此我可以大胆大致的判断出这个朝代应该是在东晋之前。因为东晋时期的纸张使用的十分普及的平民百姓也用得起,
我不由的为自己平时爱读书的习性感到庆幸不已,知道了历史就等于掌握了自己在这个古代立足的本钱,以后自己光凭这一点说不定就能封王拜相。
这样想一想,我浑身的热血都仿佛燃烧了起来,还真是期待呀,待会儿一定找个机会问问,把这个年代搞清楚,只可惜我一直熟悉无比的满清史,眼前这些人的穿着打扮虽然不是清代,若要是回到了清代,凭着我熟知的历史,那我还不混一个大学士甚至中堂当当。
张老大夫写写完后就把图片交给了一边的阿梅嘱咐道,你到十里县城的王家药铺把药抓来撑着现在天色还早,快去快回吧。阿梅答应了一声,拿着竹片匆匆而去,这让我心里哭笑连连,想来他们的家庭也不怎么富裕,去镇上抓药的话,肯定要花掉他们大笔的钱,看来这份人情是越积越厚了,将来也不知道怎么去报答才是。
张老大夫也没多停留,跟其余两人交代了一声,就背着他的木箱子出门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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