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抹胸超短裙
晚安。
是盛书书追求萧御的那一个月,每晚必不可少的收尾。
不管多晚,她固执的一定要传达到他,甚至发到过他书房的座机上。
无一例外,他从来没有回应过她一句晚安。
导致盛书书对“晚安”有着一种近乎变态的执拧,屏幕里打出这两个字,总觉得暧昧而温暖。
可惜她从来收不到同样的回复。
重生后这么久,她从来没再给萧御发过这两个字。
所以这会儿突然说出口后,她自己也顿了一下,转而当做没说过,快速回房间。
不等萧御反应,她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卧室门口。
盛书书回房间,洗了个澡,挑了一套平时不怎么穿的衣服。
她以前在别人眼里其实都是乖乖女,虽然天赋不怎么样,但也算用功,但实际上,她的内心,可能从来都不那么安分。
这里头其中一些衣服,是她前世自己偷偷买的。
其中就有包臀裙,小热裤,高开叉后妈裙,或者性感露背裙。
而她后来,还钟爱购买、收藏许多惊艳角色的cos装,以及各类制服诱惑。
有的纯。
有的欲。
有的又纯又欲。
这个秘密,哪怕到她和萧御提离婚的时候,萧御都不知道。
她从来没在他面前穿过,也没敢给他看过。
她以为,他毕竟是教师出身,就算夜里对她痴狂,但骨子里多半还是比她保守。
万一给他看到那些,保不齐他要以为她野心多大,不满足于他一个人呢?
盛书书最后挑了一条魔红的摸胸短裙,买来之后还没穿过。
在镜子前看了看,她很喜欢。
然后就是安静的等时针一步步走到十点过十分。
她打开门往外看了看,客厅的灯是暗着的,说明萧御已经回房去了。
保险起见,她等到了十点半之后,确保萧御睡下,她才拉开卧室门出去。
也没发出什么响动,在玄关脱了鞋放回柜子,拎着她的高跟鞋,出门之后才穿上。
盛书书打车的时候是裹着一件长外套的,所以看起来也规规矩矩。
等到了地方,她才把外套去掉。
引来陆半夏一声惊呼。
盛书书倒也大方,“好看么?”
“宝子。”陆半夏一把将她拉过去,隔绝那些男人的视线。
满脸正经,“你把萧教授忘了吧,我偷电瓶养你!”
盛书书笑。
又周围扫了一眼,“方敏呢?”
陆半夏身体跟着音乐摇来摇去,声音凑到她耳边,“方敏跟她老师庆祝去了。”
她老师?
“宋明珠吗?”
陆半夏点点头,“宝子你眼光真的牛批,宋老师果然是块料,听说报名华林杯了,所以今晚庆祝。”
盛书书听完愣了愣。
萧御不是说没跟宋明珠怎么样么?
然后还是帮宋明珠报了名。
“给我也倒一杯。”她把杯子伸到陆半夏跟前。
陆半夏犹豫了一下,“你别喝了吧,你喝果汁?”
陆半夏不是学生,可以随便喝,但盛书书要喝,她确实觉得不妥。
说着,陆半夏拿了另一边的饮料,结果回神发现盛书书已经喝上了。
陆半夏狐疑的看着她,“你心情不好?”
盛书书挑眉,“这么多帅哥,我为什么心情不好?”
她一边摇着酒杯,一边看着不远处的各色美男,本来视力就好,还微微眯起眼看。
她想看看,有没有和萧御相似的男人。
就算是玩,她也想找个能真让她心理上比较舒服的长相。
萧御完全覆盖了她的审美,这个事,无关乎其他,已经是很难改的事实了。
陆半夏凑到她耳边,“我刚刚看到一个和上次那个陈聿很像的男人,吓了我一跳。”
陆半夏第一次见陈聿,确实惊艳,都想好了小孩的学区房在哪买并不是随口说的。
不过,那之后几乎没见过了。
结果刚刚猛然看到一张脸,陆半夏第一反应还是想到了陈聿。
盛书书认真的看了她,“陈聿跟你的气质,是不是不太搭?”
跟陈聿像的人,那也是不搭。
陆半夏“嗯哼?”了一声,“知道他配不上本小姐,所以,我会多给他点小费的。”
“你该不是已经点了人家?”
陆半夏扬了扬手机,“已经加了微信,说一会儿要是有空就过来。”
正说着呢,陆半夏朝那边抬起手。
盛书书回过头,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
愣住了。
“陆半夏!”
她瞪着一双大眼,那是像么?
那明明就是陈聿本尊!
只不过上次见的时候他的发型不是这个,最近可能理了发,变成了美式短寸。
盛书书记得,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陈聿都是这个发型,干净利落,倒是跟他的职业和气息相匹配,也给人一种野性冷傲的感觉。
盛书书快速转过了头,一个手抬起来遮着脸,“我去一趟洗手间。”
她先溜开了。
也没有走远,在不远处的角落看着陆半夏和陈聿说话。
陆半夏虽然是豪门千金,但是平时私底下和盛书书在一起时很随意,什么都不讲究。
可是这会儿,隔着这么远,盛书书都能看得出她的不一样。
随性之余,散发着她骨子里生就的恣意。
果然,她收到了陆半夏发过来的信息:
【他还真是那个陈聿,怎么办?】
盛书书发了个礼貌的笑脸过去。
【既然加了就做朋友呗,好好聊。】
从朋友做起,以后求到他的时候,总不至于太困难?
【聊不来一点!】陆半夏苦着脸。
谁让她在第一次跟陈聿碰面的时候,就说人家是“短小精旱”、“老男人”?
过了这么久了,这人竟然是记仇的。
盛书书在远处猫了一会儿,才回过味来,她为什么要躲?
才重生这些时间,她就对躲避萧御和跟他有关的人成了习惯。
本就是为了让萧御知道她鬼混,能碰到萧御的朋友,岂不是更好么?
于是,她捏着手机往原位走。
陈聿不经意看到盛书书的第一眼并没有认出来。
以前盛书书喜欢画浓妆,好认。
后来盛书书喜欢素颜,也好认。
但是现在她突然画着精致的淡妆,长发散下来,穿着摸胸短裙,乍一眼极度惊艳。
不知道的以为电影明星走错片场了。
但也只是第一眼,等第二眼,陈聿一下就认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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