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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情不知何起


厉臻记得……

  自从陆星辰在校园歌手大赛上对他唱了《初恋》,并抛给他一串玉兰花表白后。

  他不管是去教室上课,图书馆看书,饭堂吃饭她都能出现在他旁边。哪怕他旁边坐着其他人,她也理所当然地跟对方说:“同学,麻烦让个位置,我要坐厉师兄旁边。”

  很快大家都知道有个很漂亮的师妹在追他。

  厉臻一开始以为,谣言会止于智者,而陆星辰这种一看就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就算不是三分钟热度,也会受不了他的冷漠没几天就会自己离开。

  然而三个月过去,陆星辰不仅没有知难而退反而越发缠人。

  终于在她拿着一大束玫瑰花出现在男生宿舍大门口时,认识他的同学都替她跑到楼下大喊:

  “厉臻,你女朋友在大门口等你,还带了一大束玫瑰花!”

  “厉臻!我们这么多光棍天天烧高香盼着国家能扶贫发个女朋友,你倒好,天下掉个大仙女给你都不领情,再这么凡尔赛我们集体把你叉出去!”

  再不屑看人脸色的厉臻也扛不住这阵仗,他披了件衫衣外套一脸阴沉出宿舍,在一群“尊上终于动凡心”“道长终于坐不住”“和尚终于开窍”的起哄下走出宿舍区。

  出了宿舍大门就看到了那束让他颜面丢尽的红玫瑰,而抱着那束玫瑰笑着叫他“师兄”的人更让他觉很刺眼,他丢下一句“你跟我过来”继续大步走。

  来挂满三角梅的花架下,她将那大束花送到他面前,“呐,我自己剪的玫瑰,送给你。”

  他将花推开冷声问:“我不认识你,也没打算跟你交往,你这样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

  她撇了一下嘴反问,“难道我不好看吗?”

  “那跟我没关系。”

  “那你说说你看不上我什么?”

  厉臻实在被她招惹得很烦,随便扫了她一眼说:“我讨厌把头发染得乱七八糟还戴着很多耳钉的。”

  “就这个吗?你帮我拿着!”她不由分说把花塞他手里,然后手拢美当着他的面把头低下。

  下一刻,厉臻就眼看着她在他面前把自己的头发扒下来。

  虽然知道是假发,但那画面让不信鬼神的他后来几次都在梦中看到然后惊醒。

  此时她黑色的长发束起并用网状的发套套在头上,以至于他第一次看到她的五官就在这样一览无余的状态下,他承认是好看的,但他总忍不住去留意那个很怪的头套。

  她不以为然把耳朵上几个耳钉也拿下来,然后坦然又得意地说:“头发是假的,耳钉是夹上去的也没耳洞,现在没有你讨厌的地方了吧?”

  再怎么着她身上的纹身总不能说抹就抹掉吧?他刁难道,“有,纹身还有动不动就露出肚脐的穿戴,我不是让你改,而是你的习惯跟我完全不是一路的。”

  “唔~你也不是没关注我嘛,我露的肚脐你都看了。”

  厉臻被说的瞬间羞恼,“你……”

  “不用解释,我懂,我的腰确实也很漂亮。”

  “……”厉臻一阵无语。

  陆星辰已经又说,“你等我一下,最多半个小时,你就在这里等着我,我很快回来。”

  他没来得及拒绝她拿着她的假发已经跑开。

  而他鬼使神差地等在原地,心里还别扭地想着,就是给她半个小时她又能怎样?而更别扭的是他手里一直抱着她送的花。

  然后真的只是半个小时,一个身姿修长挺秀,披着乌黑长发,穿着齐膝长裙的女生出现在花廊下。

  脸上没有妆粉,肤色是经常户外活动的健康色,手臂上已经没有了纹身的痕迹,肤质细腻光滑。

  英气长眉下一双眼睛如朗月清明,鼻梁挺直,红润的嘴唇此刻正吟着浅浅的笑意。

  她气质矜贵但样子并不娇滴,个高腿长瘦不露骨的体态,是经常运动所呈现的健康与蓬勃朝气。

  轻风吹过,她的长发与裙角轻轻飞扬,模样介于英气与妩媚之间的人,耀眼得如同一束骄阳,又像盛放在骄阳下的人间富贵花。

  无可厚非,她是漂亮的。

  但那一身贵气也不言而喻。

  厉臻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花那么多的时间在他身上,因为他们互不相识,他除了被哄抬的外表外不能给她任何价值。

  所以,他依旧十分明确地拒绝了她。

  陆星辰却退而求其次,请他试着跟她交往三个月。

  这简直是无稽之谈。

  但陆星辰说他不答应那她还会每天都来找他,他不想被困扰的话何不一劳永逸?因为三个月后如果他还能拒绝她,那她保证不会再打扰他。

  他一开始依旧是拒绝,但在陆星辰故技重施两周后他同意了,反正三个月后他肯定还会拒绝她。

  但他规定,这期间不能经常见面,因为他没那么多时间。

  陆星辰说那每天见面两小时,不然连场电影都看不完。

  听到还要跟她看电影,他果断拒绝。

  最后在她讨价还价下,他答应看他时间允许,工作日见面一个小时,周末见一场电影的时间但仅限一天。

  他都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他的作息时间的,但几乎每天她都能找到他能空出一个小时的时间。

  当然他也很严格,见面必打表,然后不管正在做什么,只要倒计时铃声响他就会准时离开。

  厉臻记不大清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倒计时失效的。

  是从下着大雨陆星辰在实验室楼下等他,单独给了他一把新伞,然后两人各撑着一把伞走在雨里吗?因为那次,他第一次觉得跟她相处也不是那么生硬。

  又或者从她非要跟他吃夜宵,他带她去吃了烤蚕蛹和蚂蚱,她一开始害怕但非常愿意尝试,然后那些成了她以后的每次必点。

  其实他是不爽的是,分明与他格格不入的她,却非常能融入他生活的各种环境。

  就在他以为她很能融入后,她在夜市喜滋滋地又吃了没吃过的鸡仔蛋,他随口问她知道是什么吗?她猜跟鸡仔饼有关。他告诉她是鸡蛋里没孵化成型的小鸡。

  陆星辰那个在人间烟火里行走的大小姐静静看了他几秒,把整盒鸡仔蛋塞入他手里后冲到路边吐得稀里哗啦。

  厉臻是万没想到,蚕蛹蚂蚱都能吃上瘾的人,最后让他无心插柳折在了毛鸡蛋上,因为陆大小姐小时候,自己实验孵化的几只小鸡被她当宠物养了很久。

  很不厚道的,那天他看她狼狈的样子是笑着给她递纸巾跟水的。

  厉臻突然很清晰地记起来,就是那天晚上,他看她吐空后可怜怜坐在路边,他第一次主动把响起的倒计时闹玲给关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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