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好好普普法
“太好了,太好了!感谢蒋科长、楚主任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马所长满脸堆笑的说道,表情里多少有些讨好的意味。
他并不知道楚雅的真实身份,这个身份楚家是保持的很秘密的,知道的人不多。
但是,即使没有楚家的背景,凭借着蒋辰和楚雅现在的身份地位,也不是其他人可以随随便便欺负的。
论起行政级别来,这个马所长只是江城市下面一个区公安局派出所所长,虽然在省城有些基层职务是可以高配半级的,这个马所长就是高配到了副科,但也仅仅只是副科而已。
和蒋辰还有楚雅的正科,差距很大。
更何况,这俩都只有二十五岁,二十五岁的正科,说出来真的吓死人,谁知道三五年之后,这俩能够窜到什么位置,到时候直接过来领导他这个派出所长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这样的人,傻子才会去得罪。
不过呢,那个花臂男,叫做宋莽的家伙,的确也不是好惹的主儿。
金城集团不仅是在京海,就算是在省城江城也是有些大项目在搞的,上上下下都有关系,这些方面马所长马运也是有所耳闻。
所以同样不能轻易得罪,
因此最好的选择就是两不得罪,在中间做和事老。
这样做显然是最安全的。
蒋辰此刻愿意自己去摆平花臂男子和民政局的受伤工作人员,马运求之不得。
在马运的组织下,蒋辰和花臂男、民政局工作人员、还有被戴绿帽的烧瓶小贩开始了多方和谈。
蒋辰先是把精力集中在了民政局工作人员身上,这个事情比较好解决。
那基层民政局的干部,是在他们的一个副局长的陪同下过来的。
此刻他们还不知道蒋辰这边的身份。
这也是应该的,因为公安办案是需要严格保守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的,这是纪律要求。
显然,在这方面马运和他手底下的民警非常专业。
当然,这也造成了民政局那边对蒋辰和楚雅十分的不重视,他们觉得这就是那类比较老实且有正义感的小老百姓。
对付这种人,他们也是有经验的,是最能够狮子开大口咬下一块的。
所以,这个民政局的干部一开始就表示说,没什么好谈的,就是要蒋辰进去才行,这个蒋辰实在太无法无天了。
而那个副局长则在一旁劝说道,老徐啊你也不要这么激动嘛,什么事情都可以谈不是,你看人家年纪轻轻的外加上今天还是过来办证的,这新婚之喜我们也不要扫兴嘛,我觉得可以拿点赔偿把事情了结了算了。
蒋辰听到这些话,心中只感觉好笑。
只能说,这俩货的演技也太拙劣了,一看就是一个红脸一个黑脸。
坐在旁边的那个被戴绿帽的烧饼小贩,倒是一脸认真,显然是见得世面不多,被这俩货给骗了。
他小心翼翼的凑到蒋辰的耳旁,轻声说道,“大哥,感谢你的这次仗义出手。赔偿的话,我会拿出自己力所能及的钱款的。”
孙大军现在也不敢说出承担全部赔偿费,因为他的大部分财产全都被自己的那个骚货老婆给拿走了。
囊肿十分羞涩。
蒋辰虽然觉得这位兄弟有点头脑简单,但是这份真诚倒是真的很难见得,特别是在这个利益至上的时代。
所以心中多多少少是有些感动的,也坚定了要帮他到底的决心。
“这个待会再说吧。”
他转头笑着和孙大军说道,然后才转向另外一边,对着民政局的那俩位说道,
“赔偿是不可能有的,这辈都不可能有的。
而且进去也是不可能的,我看你们还买搞清楚状况。”
那俩位一开始愣了一下,确定自己没听错之后,立马就火了。
“什么意思啊你?是觉得我们的警察同志抓不了你是吗?
老马,这位说什么你可都听到了,这个事情该怎么办?
是不是应该立刻给这位兄弟上铐子啊!”
那个叫作老徐的民政局干部,用一种十分傲慢的语气大声嚷嚷道,显然是仗着自己平日里和马运有工作联系,想对蒋辰这边施压。
不过马运自然是不可能对蒋辰动真格的,他可是知道蒋辰的真实身份。
老徐眼看马运这边使唤不动,就转头手指着蒋辰,声色俱厉的说道,“你很不识相知道吗,我这是为了工作挨打,我们局里会帮我出头的。
到时候,派出所这边肯定会让你最顶格接受处罚,关在里面半个月。”
一旁的那个民政局副局长似乎是为了证实老徐的这句话,赶忙点着头附和说事实的确如此,他们民政局领导是不会看着自己的下属被侵犯而无动于衷。
楚雅坐在一旁都看不下去了,刚想亮出自己的纪委正科级干部身份,给对方一点压力,却是被蒋辰及时制止了。
“呵呵,你们这么说我比价害怕啊。”蒋辰故意示弱的说道。
老徐以为蒋辰是真的害怕了,就更加的得以猖狂,“知道害怕了?嗯?晚了,你这牢饭是吃定了。我们甚至可以告你妨害公务,这已经不是治安问题了,是犯罪,懂吗,是犯罪!”
蒋辰听着就觉得心中好笑,自己这个江城大学的法律系高材生,没想到有一天也会被别人以法律威胁。
不过这样一来,他真的就有了很想和这帮人普普法的念头。
“的确我弄伤你是不对,但是你的伤情结果应该连轻微伤都达不到,只能属于治安违法的范畴。
而且,你当时虽然是在工作场所,但是并没有在执行公务,而是从事和公务非相关的活动。
因为你的职责是作离婚登记,请问我出手的时候,你是在办理离婚登记呢,还是已经走出了柜台,在做着一些和你身份不相符的事情呢?
严格来说,前来办理离婚登记的人,被别人攻击倒地了,你作为现场工作人员是有义务帮忙制止这种暴行的,但是你做了吗?
所以,你不但没有在执行公务,反而是在怠于履行自己的分内职责。
真的深究起来,说你是渎职也是不为过。”
“我动手,只是出于一名公民的义愤,路见不平出手相助罢了。
虽然手段上有点过激,但是合情合理,附和社会大多数人的朴素正义观,这才法律上而言是可以宽宥的情节,
即使你们不给我谅解,他们派出所给我出具一个免于治安处罚的处理结果,也是合情合理的。
对吧,马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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