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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享年七十八


武神医一直觉得头上悬着一把刀,想着找机会开溜,没想到学子们那敬佩和孺慕的眼神,竟然让他感到几分愧疚。

  最重要的是,他从未试过这样受人爱戴和敬仰。

  慢慢地,武神医收起了自己的小心思,扎根于一方学堂。

  宋莲心不杀他的原因,除了罪不至死外,其实武神医对她不算恶劣,倘若武神医敢偷摸对付学子,一定叫他下地狱陪齐舒。

  事实证明,武神医还没坏到骨子里,就是有点恋爱脑而已。

  很快武神医又“移情别恋”了,看上了偷听先生念书的农家女,甚至来求宋莲心,恩准他卖一些药丸给富贵人家。

  他想求娶那农家女,还想买一处宅子让她搬出来同自己住。

  宋莲心正好没事,就简单了解了一番,原来那农家女在家不受重视,粗活重活干个没完,家里还预备送她去给哥哥换亲。

  武神医怜惜她,同时也爱重她,这姑娘活的苦,却永远笑脸迎人,不会轻易抱怨和对生活失去希望。

  她竟然还能苦中作乐,偷学念书,简直叫活了几十年的武神医惭愧,汗颜。

  宋莲心决定成全他们,但要武神医的药丸子质量过关。

  这简直是怀疑武神医的实力,他很快就用行动证明自己。

  宋莲心决心替他开拓市场,利润三七分,结果恋爱脑武神医不求名利,但求预支五千两买院子和娶妻之用。

  宋莲心给了他五千两,三七分的合作继续,也省了她应付那些人求丹药的烦恼。

  武神医感激涕零,还送宋莲心一颗延续寿命的金丹。

  宋莲心没吃,让人研究过,无害,重金属这事儿忽略不计,她借花献佛,将药丸子给了刚登基的顾海。

  顾海感动得呀,千里迢迢让人送来几间铺子半年来的盈利。

  头一回看到皇帝醉心做商人的,虽然是偷偷进行,但也不妨碍国家越来越强大,宋莲心很满意。

  顾海也能做好皇帝,太阳打西边出来也是有可能的嘛!

  “他姓楚,而且他不是你表哥,是你侄子。”

  楚辞一番话惹得宋莲心差点笑岔气,想想楚海听到这番话皲裂的表情,她就乐。

  楚玥和楚箐也是好动的性子,说什么也要亲自替母亲押送果蔬,一来二去,几个镖局的人都混成了“亲兄弟”。

  也不知道是随了谁。

  楚辞腹诽:还能是随了我?

  这一生,平安,喜乐,宋莲心享年七十八。

  “阿钛,你就不能想办法让我多活两年?七十八,去死吧,一点也不吉利!”

  【主人啊,吉利什么的阿钛不知道,但是你七十八的年纪,三十八的模样,再活下去就要出大事了!】

  “那,我也不是不能多长几条皱纹的……”

  【是吗?主人你从前不是这样说的,焕颜丹都快被你掏空了】

  要不是那姓武的有几分本事,可就真掏空了。

  白姝婳扁扁嘴,随便吧,多说也无益……

  第九世来临。

  “长公主。”

  侍女见长公主今日格外愤怒,立刻询问她是否要请驸马过来。

  尉迟苓娉每回见到心上人同那个贱女人卿卿我我,都要打驸马出一顿恶气。

  今日也不例外。

  侍女将御书恒请过来,这位驸马爷甚至没有看长公主的面色,已经撩摆跪地。

  等待他的又是一顿鞭子?亦或是有毒的藤条……

  端看今日公主什么心情。

  尉迟苓娉看着男人那张同他兄长有几分相似的脸,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她忍了又忍,沉声问:“你就不知求一求本公主?说不好,今日我便大发慈悲地饶了你。”

  御书恒眼皮也没抬一下,只道:“公主请吧。”

  尉迟苓娉气的半死,一巴掌将茶杯挥洒在地上,怒声道:“给本公主舔干净!”

  御书恒没动。

  尉迟苓娉抬起脚尖,可惜够不着男人的下巴,“或者,驸马也可以选择,舔干净本公主的脚,今日的事,便作罢了如何?”

  御书恒还是没有动作,也没有求饶。

  尉迟苓娉气得拿起鞭子就开始打他,直到打得腰酸才罢休。

  “让府医给他瞧一瞧,脸上绝不能留疤!”

  刚才不小心挥到他的脸,尉迟苓娉一方面要脸,另一方面,她不想让那张有几分相似的脸被毁了。

  御书恒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府医什么的,他根本不需要。

  尤其是那位,每每看见他这张脸都要冷嘲热讽几句的。

  他宁可让伤势好的慢一些,又或者自己找大夫治疗,也好过再让人辱骂和在伤药中动手脚。

  御书恒虽然没有实职,但也有公务要忙。

  他忙活完往西街去,看一看嘈杂的街道,人蛇混杂的地方,让他有种“活着”,好像还不赖的错觉。

  并非那些人混的不如他,而是他们始终鲜活,为几两碎银奔走的……烟火气?

  大概是吧。

  然而御书恒没想到自己不知何时被人下药,竟然晕倒在小巷口。

  白兰娣眼睁睁看着面前的男子倒下,恍惚了半晌才想起这时代还没碰瓷这一说。

  看他的衣服,也不算廉价,好歹不是粗布麻衣,嘿嘿,白兰娣决定救他一命,换取几两碎银。

  或者更多也说不定。

  御书恒醒来时发现自己没穿衣服,惊得一下起身,又跌回床上。

  呃……这简直不能称之为床,就是几块木板和干草……

  比公主府的柴房……空气好一点。

  “你醒了?正好,把这药喝了。”

  白兰娣已经习惯这个时代的人对药丸子有天然的抗拒,或者疯魔地痴迷,所以把药丸子化成汤药给他喝。

  就是这样吃味道不怎么地。

  御书恒将衣服穿好才回过头来,对上一双干净透亮的眼睛,让他有点不习惯地移开视线。

  “你身上的伤我都抹过药了,方才药还未干,所以没帮你穿上衣服。”

  白兰娣想问腿要不要看看,但是对方好像戒备心很重,就没提。

  御书恒已经明白对方是个医者,虽然看起来像个农夫,但还算是个白净的少年,所以没再拒人于千里之外。

  “多谢小哥,这药……”

  “吃了吧,不吃浪费。”

  白兰娣将汤药递到他嘴边,拒绝的话也让御书恒吞咽下去。

  御书恒想着囊中羞涩,耳根微红,“敢问需要多少银子?”

  “五两,你若是忘了带荷包,下次再付也行,这地方是我采药偶尔入住的,你可以把药钱送到这里。”

  其实白兰娣没有狮子大开口,还用剩下的伤药递给他,要不是看他可怜,是不会收这么点“良心价”的。

  御书恒没想到对方看出了他的窘迫,干脆将头上的白玉簪取下来,“小哥收下此簪,等有了银钱我再来同你换可以吗?”

  “算了,你身上就这么一个值钱的……”

  意识到自己嘴欠的毛病,白兰娣接过那白玉簪,脸色微囧。

  御书恒放下那半盒伤药,其实他用不着,因为每次进公主府都会被搜身。

  白兰娣连忙阻拦,“这药你还需要用几日才行!”

  御书恒谢过她,说家里有药。其实他已经看出对方是个女子,只是没必要揭穿。

  白兰娣:“别叫我小哥了,我叫白兰娣,可能我娘不想招娣,让我拦一拦,所以取了这么个怪名儿。”

  她想着对方以后找她赎簪子,就自报家门。

  御书恒被对方的冷笑话冻了一瞬,随后清冷的眉眼升起一丝温度,道:“好,白小哥叫我御书就好。”

  “好呀!御书不急着走的话,陪我吃个便饭吧。”

  正好她的药膳粥好了,两人一同补补。

  御书恒刚要推辞,肚子咕咕直叫,大声反对,弄得他一时间进退两难,僵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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