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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丛林之怒,逢林莫入


  进来的壮汉是个冒险鬼,叫卢比——这名字不是一般的常见,十个中低级的冒险者里面,至少就会有一个叫这名字——因为它是王国钱币的正式名称。

  王国的钱币分为金银铜三种,虽然平时人们都用金币银币铜币之类来称呼,但其实它们的正式名字就叫做“卢比”。

  金卢比、银卢比、铜卢比。

  出门冒险,多是为求财。以钱为名,自然一点也不奇怪。

  卢比显然是这家店的常客,伙计在征得了“洛克先生”的许可之后,就过去跟他做生意的。

  “我们这次总的来说运气不错,剿灭了一伙蛮子。”卢比说,“只是没想到那群蛮子竟然跟几个食人魔结盟,回来的路上被食人魔打了埋伏,死了两个人。”

  这个壮汉笑呵呵地说着,浑然不以死人为意的样子。

  他一边说,一边将包裹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杰瑞有同乡在,他家距离这里也不远,我们就把他的东西送回去算了。该怎么处理,由他的亲人决定。汤姆家离这里太远了,我们总不能带着他的遗物走那么远,干脆卖掉,等有机会路过他家乡的时候,再把钱交给他的亲人。“

  “卢比老大,你这事可做得真地道!”

  “谈不上地道,我们出来混的,谁都不知道自己哪天会死。今天我给他们俩处理后事,也许明天就是别人给我处理后事。我这么做,只是希望将来别人为我处理后事的时候,能有样学样罢了。”说到这里,卢比叹了口气,总算是露出了一些忧伤的神情,随即又换成了笑容,“这些东西质量可不错,你要给我一个公道的价格!”

  “放心!我们开店开的是信用,赚钱也要讲规矩,怎么能发这种死人财!”伙计拍着胸口,很豪气地说。

  但他随即又补充:“不过老实说,这些装备……都有些破损啊。”

  “废话,汤姆的脑袋都让食人魔给砸烂了,装备没破损才怪呢!”

  “既然有了破损,价格可就要下调不少了。”

  “你别瞎扯!这些装备又不是什么精细的东西,修一修跟新的也没什么区别。这塔拉汗城里面,至少有五六家作坊能把它们修得跟新的一样!”

  “但是维修是要花钱的。”

  “花不了几个钱,以前又不是没修过。”

  “那你为什么不修好之后来卖呢?”伙计狡猾地笑了,“很明显,与其修好它们再拿来卖,不如就这么直接卖,反而更合算一点,不是吗?”

  卢比没有回答,默认了这件事。

  谈到这里,这笔生意差不多就算是成了。接下来的零头碎脑之类,其实也真不值几个钱,伙计并不会再斤斤计较。

  反正,最大的好处已经争到手了。

  老虎在旁边看着他们一件一件讨论那些装备的价格,一言不发。但当他们讨论到那把有着绿色木质刀鞘的弯刀时,他却突然开口了。

  “这把刀不是那个冒险者的吧。”他说,“这种蛮荒古朴的风格……它是你们的战利品?”

  卢比惊讶地看向他,完全没料到这个看起来绣花枕头的美男子竟然还懂武器。

  伙计立刻解释:“这位洛克先生是一位武器收藏家,最喜欢那些奇特的甚至于有些诡异的东西。”

  卢比顿时明白了,凑了上来:“洛克先生,您的眼光真好!这把刀可是那群蛮子的珍藏,是我们从宝库里面找到的……”

  “这是部落萨满的佩刀,用来给族人举行天葬仪式的。”老虎面无表情地打断了他的话——关于这把妖刀的情报,他当初可是仔细研究过的,现在还记忆犹新呢,“所谓天葬仪式,就是族人死了之后,要把尸体切碎,扔给野兽吃掉,以实践‘从自然来,回自然去’的朴素观念。他们天葬的对象,很可能就是那群食人魔,所以彼此才会结下盟约。”

  卢比目瞪口呆,怎么也没想到区区一把刀,竟然还有这么多的花样。

  “这把刀很锋利,但并不坚固。它是用来切的,不是用来砍的。我猜那个萨满应该年纪很大了,已经没有什么战斗能力。他在最后关头,大概是用这把刀自杀的,自杀之前还诅咒了你们,对不对?”

  卢比的嘴巴长得很大,就像是一条缺氧的鱼,一张一翕的,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这把刀很不吉利,那萨满的怨恨凝聚在了刀上,将来无论是谁,只要得到了这把刀,就绝对不能再进入森林冒险,否则一定会死于非命。”老虎缓缓地说,“所以,这把刀的名字,可以叫做‘丛林之怒’。”

  妖刀·丛林之怒。

  这是游戏前期一把十分有名的刀,虽然耐久度很成问题,但自带高级锋利效果。面对没有穿金属甲的目标时,几乎一刀下去肯定就会附带“流血”状态,而且损血的速度还快得惊人。要是面对没穿铠甲的诸如法师之类,基本上一刀一个,跟砍瓜切菜似的。

  但这把刀也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它自带的诅咒。只要带着这把刀,哪怕没有装备,一旦走进森林,立刻就会进入“诅咒”状态。

  这个诅咒的具体效果是极为强烈的幸运下降,具体会降低到什么地步呢?大致上,如果挂着这个诅咒跟别人动手,基本上人家会刀刀命中刀刀暴击,要是攻击带特效的话,差不多还能刀刀都激发特效……

  所以这把刀有个别名,叫“逢林莫入”。意思是带着它的人,看到森林就要绕着走,千万别作死钻进去。

  钻进去的话,差不多就别想出来了,准备回城复活吧。

  冒险者们大多是在森林里面找东西的,带着这么一把刀,那不就等于把自己的脖子送到了死神的镰刀下面去了嘛!

  所以后来,这把刀的主人前后死了六个,最终再也没有冒险者敢买它,以至于这把价格不低的附魔武器,只能摆在架子上当展览品落灰。

  当初在游戏中,玩家们如果能够帮助老板解决几个麻烦,就可以获赠这把妖刀。所以有段时间几乎人手一把——当然,必须塞进仓库,绝对不能带在身边。

  老虎可不愿意等到那时候再做任务得到它,他现在就要这把刀!

  说完那段话,他微笑着看向紧张兮兮握着这把刀,想要扔在地上却又舍不得的卢比,等着对方开口出售。

  这样一把带着诅咒的刀,应该不会很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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