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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沈韵想要回来复婚


“好,我现在就下楼去动手。”季慕风这人雷厉风行。

宋芊芊抱着儿子也下楼,跟在后面看他把人打晕,季慕风检查林嫂的脸上,这人确实戴了人皮面具。

而且,这还是老熟人沈韵,季慕风把她绑起来,还在她嘴里塞毛巾,绑在凳子上不能动。

“媳妇,这女人就是沈韵,她应该冒充林嫂,想回来勾引我爸。”季慕风的猜想没有错,林嫂被沈韵给打晕了,正在一楼她的房间里。

林嫂没有其他家人,所以她吃住在季家,季慕风把人给弄醒,才知道事情的原委。

今天早上林嫂出门买菜,回到家里口拿钥匙开门,突然有人在背后打晕她,这人就是沈韵出手真狠,林嫂的头上有个大鼓包。

“小风,这位是你媳妇吗?长得可真是好看。”林嫂很喜欢宋芊芊的长相,女孩子就是应该明艳漂亮,何况这身材她看着都羡慕。

“林嫂,她是我媳妇宋芊芊,还有我儿子季渊霖。”季慕风介绍完,就去给季丰华打电话。

宋芊芊抱着儿子去楼上,林嫂连忙跟去打扫卫生,季慕风也上楼一起帮忙,有说有笑的把活都干完。

“妈妈,我要尿尿。”小花卷季渊霖说道。

“走吧,爸爸带你去尿尿。”季慕风抱起儿子去厕所。

宋芊芊跟着林嫂下楼,烧开水给儿子泡奶粉,把之前的开水都倒掉,还用自来水洗了几遍。

小花卷喝完奶自己玩,宋芊芊陪儿子写小说,季慕风下楼盯着沈韵,坐在沙发上看着报纸。

林嫂给季慕风泡好茶,坐在一边手里摘着菜,她看着季慕风长大的,所以一直对他都很好。

“小风,你媳妇有什么忌口的吗?”林嫂笑着问道。

“没有,她平时不挑食很好养活。”季慕风提到媳妇脸色好看很多。

“孩子养的很好,你媳妇人不大,平时会很累吧。”林嫂知道带孩子不容易,而且每天还要做饭洗菜。

“嗯,我媳妇确实很不容易。”季慕风想到她要翻译书籍,每天早上还要起来写小说,甚至还要照看儿子和做饭,突然觉得他还不如小媳妇。

于是,他去楼上把儿子抱下来,这样可以让她轻松一些,宋芊芊看到这一幕笑了,自家男人这是开窍了吧。

中午,林嫂做了三菜一汤,她还特意分开吃饭,宋芊芊没有说什么,毕竟她第一次上门。

沈韵醒来要上厕所,宋芊芊跟着她去的,等她上完再绑起来,顺便给她喂两口水。

吃完饭,林嫂收拾好碗筷,就回房间去休息,宋芊芊抱着儿子,回到房间睡午觉,被褥已经换新的,洗干净晒过太阳。

季慕风在楼下眯一会,沈韵动不了没有办法,她是回来想要复婚的,军区大院她都进不来,只能伪装成林嫂模样,就是为了回来想复婚。

人皮面具是那个男人的,她不小心看到了真面目,那个男人其实长得很丑,会做面具伪装成了别人,她被这个男人骗的很惨。

她现在身上都是伤,这个男人每天家暴,至于这个人皮面具,说是到季家来偷钱,那人才答应帮她做,还要分一半钱给他。

傍晚,季丰华和季老爷子一起回家,宋芊芊饿了抱着儿子走下楼,林嫂在厨房里面忙着做晚饭。

“爷爷,爸,这是我媳妇宋芊芊,还有我的儿子季渊霖。”季慕风说完,就从媳妇手里接过儿子。

“爷爷,爸,你们好!我叫宋芊芊。”女孩大方的介绍自己。

“好,孙媳妇快坐,长得可真好。”季老爷子很喜欢宋芊芊。

“芊芊,你寄来的肉干很好吃,谢谢你接受这臭小子。”季丰华也很喜欢这个儿媳妇。

“爸爸,饿。”小花卷摸着肚子说道。

“儿子,这位是太爷爷,另一位是爷爷。”季慕风介绍道。

“太爷爷,爷爷。”小家伙非常的聪明,一教就会像宋芊芊,长大后也不得了。

“哎!孩子小名叫啥?”季老爷子问道。

“小花卷。”他自己抢答道。

“哈哈哈,我大孙子真聪明。”季丰华笑的特别开心。

“小花卷,爷爷抱一下,哎哟还真重,养的可真好。”季丰华心里更加感谢宋芊芊。

“来,太爷爷也要抱一下。”季老爷子想抱重孙子。

于是,小花卷张开双臂,小手也回抱着他,季老爷子很高兴,抱他回房拿红包。

“爸,这女人戴着人皮面具混进来,还在门口打伤林嫂想偷东西。”季慕风只能这样找个借口。

“没关系,我来摆平这件事。”季丰华说完,就转身去打电话。

半个小时过后,沈韵被几个人押走,还有那张人皮面具,季丰华说她是特务。

这下子,家里终于安静下来,一家人开始吃晚饭,叫林嫂也上桌吃饭。

五菜一汤还算不错,有鱼有肉小康生活,吃完饭收到了红包。

“孙媳妇,这是改口的红包,拿着去买衣服穿,这些票也都给你。”季老爷子笑眯眯的说道。

“这是我给的红包,钱不多以后补上。”季丰华还真是囊中羞涩。

“好,谢谢爷爷和爸。”宋芊芊没有拒绝,很大方的都收下。

宋芊芊抱着儿子回房,他们应该有很多话说,林嫂正在厨房里忙活,她今天不会去帮忙的,毕竟是她第一次上门。

季慕风说了宋芊芊的本领,每年赚钱要比他多几十倍,回来前拿到汇款八千多块,每个月翻译书籍赚好几百。

季老爷子和季丰华对视一眼,感觉自己的孙子(儿子)配不上人家。

同时,他们的心里也高兴,这是娶了个财神爷,听说父母都是烈士,这样身份无懈可击。

“你娶媳妇的眼光真好,比你爸要强好几十倍。”季老爷子更加满意宋芊芊。

“嗯,我媳妇全身上下没有缺点,做饭好吃写的一手好字,做衣服也是看一遍就会,而且还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季慕风可以不停的夸上好几天。

这次,连季丰华都瞪大眼睛,这个儿媳妇真不简单,儿子真是捡到宝贝了。

“我们家的对联还没写,明天麻烦孙媳妇执笔。”季老爷子最敬佩文人墨客。

“没问题,我媳妇的字可以装裱起来。”季慕风信心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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