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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多年不见


打开门发现是陈旭勇。

李远洋好1顿唏嘘,去泡了1杯茶给他。

“老班,给你造成了重大损失,心里过意不去。特地来道歉的。”陈旭勇放下手里的烟说道。

“你小子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

陈旭勇当然知道,没有上清北大学,受影响最大的是他自己。

前世验证过,再明确不过了。既成事实,他不想在后悔的状态下和老班见面,所以1见面就开始口花花。

“我知道的,都怪我命不好。考试的时候感冒发挥失常,老班可千万别听信流言啊。”

教了那么多年书,李远洋1眼就能分辨出来,哪些是事实。

严肃地看向陈旭勇说道:“你要真后悔了,就到1中复读1年。明年再战。”

复读自然不可能,陈旭勇经过深思熟虑。

既然重生了就要好好利用优势,08年发展多快呀。他这性格又不适合考公务员,复读不合算。

“哎,我妈是个急性子。要是听到那些流言,说不定就要出事。”

见老班太过关心自己,没有理解他来的意思。陈旭勇只好自己明说了。

李远洋陷入了沉默中,知道陈旭勇已经下定决心。也就不再劝了。

“唉,那个感冒……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见老班承诺帮自己打掩护,陈旭勇放心了不少。

又陪着聊了阵,陈旭勇留了老班的电话。

“这烟你拿回去,我怎么可能收学生的东西?”

“老班要少抽烟,对肺不好。这条烟是我兼职赚来的。我想证明自己,就算考差了,将来也不会让老班失望的。”

陈旭勇让李远洋收下烟,代表着对学生的认同和肯定。

话说到这里,李远洋就没办法拒绝了。

拍了拍他的肩膀,1直将他送到楼下。

刚刚来到水6客运站。

就看到了1道绝美的身影,他昨天和冯兰兰说要坐船回家,没想到她会来送自己。

1看手机上有几个未接电话。不小心将手机按成了静音,没有接到。

冯兰兰穿着紧身牛仔裤,配了1件灰白色印花短袖。身材好到爆炸的她,更加灵动了许多。

没有化妆,雪白的肤色自然散发着荧光。见到陈旭勇的时候,脸上立刻有浅浅的梨涡浮现。

“你们吃午饭了吗?”

“吃过了。”

打过招呼之后,两人就坐在1起聊天。

“你别误会,我只是从这里路过。”

陈旭勇看了眼等在外面的江阿姨没有拆穿。

两人正聊得开心,没有注意到车站外面多了道鬼鬼祟祟的人影。

林超装逼被截胡,心里越想越气。1直追到水路客运站,要将钱还给陈旭勇。

等他到水6客运站时,看见了1中所有人的白月光冯兰兰。

惊讶地张大了嘴巴——狗日的有了聂曼凝,还和高冷校花纠缠不清?

他的嘴巴有点干,品味着陈旭勇给他带来的双重暴击。

激动得手都有些颤抖了。

拿着手机偷偷拍照,他要将这1幕告诉聂曼凝,拆穿陈旭勇的真实面目!

陈旭勇对待冯兰兰的态度,和聂曼凝大不相同。

她们聊天很愉快,1直保持着该有的距离。

两人就像是在水6客运站偶遇,互相搭话的同学1样。

林超气急败坏地换了许多角度,偷偷拍了好些照片,都看不出什么。

他想到客运r  />    刚刚走进大厅,就被易元林发现了。只得黑着脸回应了几句。连追到这里来的目的都忘了。

“班长不会专程来送我们的吧?”

林超出现在这里,让陈旭勇有些奇怪,1看就没安什么好心。

“这是聚餐的512块钱,给你。”

将钱扔下后,林超不想再多待1分钟,转身就走。

陈旭勇将钱收下,还和冯兰兰说道:“还有人争着请客的。”

林超出去之后,挑了两张最接近的照片,第1时间发给聂曼凝。

此时的聂曼凝沉浸在爱恋中,果然不信陈旭勇会和冯兰兰有什么。

“勇勇为了我,都放弃好大学了,林超你别这么幼稚好不好?我不是那么小心眼的人。”

林超自讨了个没趣,只能偃旗息鼓。

没多久,易元林说道:“林超在群里说他把钱还了你,说他请大家……”

“嘁,随他便。”陈旭勇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要登船的时候,冯兰兰才起身离开。她在江河县就这么1个朋友,颇为不舍。

“放心吧,过段时间来找你玩。”

“好啊。”

客船载满了夏日的阳光,迎面吹来的江风带来家乡的味道。水面碧波荡漾,微风吹皱了人的思绪。越靠近家的时候,陈旭勇的心就越难以平静。

08年,石头村集资修建的公路还没有硬化。

下船之后,还要走34里小路。陈旭勇背着高中的课本,加上行李重达5十多斤。他的心情更加沉重。

前世的时候,因为自己操蛋的人生,连累得家人没过上1天舒心的日子。

上天给了重新来过的机会,他1定不会再重蹈覆辙。

顺着公路朝着家里走去,在中途和易元林分开。

站在半山腰,可以看见涨过水的河流缓缓流淌,蜿蜒的公路朝上延伸。

此时正是傍晚凉爽的时候,沿途的人家大都关着门,在地里忙活。

陈旭勇刚刚到家附近,就见到沈兰花站在门口,不时瞧着他归来的方向。像是等了许久。

多年不见,沈兰花还是记忆中的样子。

陈旭勇躲在树后,偷偷抹了眼泪,调整好情绪才回家。

“妈,我回来了。”

离得很远的时候,陈旭勇就大声喊道。

沈兰花正准备回屋,转过身数落道:“小兔崽子,你还知道回来。放假这么久干什么去了?”

还是熟悉的味道,陈旭勇感受着空气里的味道,真好。

沈兰花接过他的行李:“去喊你爸爸回来吃饭,他在沙树湾的苕田里。”(苕田即红薯地)。

“哎。”

厨房里散发着猪蹄子浓郁的香味,陈旭勇知道今天有口福了。

易元林的家里有电话,在回来前通知了父母。表叔他们转达了他们要回家的消息。

走在去沙树湾的小路上,陈旭勇的心里无比踏实。

沈兰花保持着农村人的健壮,皮肤晒得发红,正是健康的肤色啊。

如果不是当年的自己太操蛋,岂会让她短短两年时间就病倒?

陈国年正在红薯地里掐红薯藤,准备猪饲料。

这时候的他健壮的很,粗壮的胳膊孔武有力。身高和陈旭勇不相上下。

“爸,回家吃饭。”

陈国年答应了1声,手里还在忙活。

陈旭勇将掐好的藤子全部码放在背篓上,熟练地背起来就走。

“臭小子,那有1百多斤,谁要你逞能了。”陈国年让他放下来,自己背回家。

野惯了的陈旭勇半天没吭声,埋头朝家里走去。

还没到家,就听见了沈兰花的声音:“你怎么让他背回来了?”

陈国年不说话。

沈兰花忙着接下背篓,让他们洗手吃饭。

饭桌上,两人1个劲给陈旭勇夹肉。

“你成绩出来没有?考得怎么样?听说易元林考上了什么重点大学。”

沈兰花追问高考成绩。

陈旭勇怕她生气,随口敷衍道:“我你们还不放心吗?考得很好就是了。”

沈兰花这才放心,不忘数落道:“你要是不作妖,我们还是放心的。”

1直不发言的陈国年,此时突然说道:“既然考得不错,易元林要办酒,我们也给你办。”

陈旭勇瞬间紧绷,开玩笑,这要是被他同学知道了不得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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