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小儿语》
长公主府中,长公主朱云薇(史无记载,作者取名)和驸马梅殷相视而坐。
“夫君,刚才刘嬷嬷所言,是否属实?”朱云薇一脸郁郁之色,看着自己的老公。
“夫人,此事我也略有所闻,市井坊言,多有夸大,不足为信。云睿这个孩子,是你我从小看着长大的,为人谦和有礼、温文尔雅,想来不会做出这等荒诞不经之事!”梅殷搓了搓手,长叹了一口气。
两人正在谈的就是李云睿出十万贯宝钞,给丫鬟做生意的事。
“可是,刘嬷嬷刚才说了,这话是从曹国公府买菜的仆役嘴中听说的,就算有夸大之词,想必也……”朱云薇不敢想象,李云睿如果真肯给丫鬟花这么多钱,这得多宠幸秋香。如果此事当真的话,自己的闺女嫁到李家后,会不会出现宠妾灭妻的惨剧。
“也许小孩子一时贪欢,图个新鲜而已……”梅殷说出这话,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李云睿才十三岁,贪欢?就算他贪欢,秋香也不值得他花这么多钱。
梅殷觉着这事透着古怪,李家这几天竟出怪事,先是李景隆突然间做了几首脍炙人口的诗词,说出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避趋之”的豪言壮语;接近着李云睿又开始作妖,打了徐家的脸不说,还玩出了花样,给贴身丫鬟钱做生意,说要让女人逛妓院……
想不通,梅殷怎么想都想不通。
“云睿才十三岁,就这么沉溺女色,你说瑾瑜嫁过去之后……”朱云薇听了梅殷的话后,更是心事重重。
哪个父母不为自己的孩子着想,上到王公贵族,下到凡夫俗子,老一辈少一辈,一辈又一辈,做父母的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子女。
在朱云薇的心中,梅瑾瑜就是心头肉,如果让自己闺女嫁给一个花花公子、纨绔子弟,她是万万不肯的,这无疑是送羊入虎口。
“夫人,此事还不着急,瑾瑜还是豆蔻之年,尚未及笄,这中间还有两年多的时间,云睿如果真是肆意胡闹、任性妄为,不用夫人你说,我亲自出面到李景隆家退亲!哪怕他李景隆权势滔天,我梅殷也不惧怕他!”梅殷拍了拍胸脯说道。
朱云薇听了梅殷这话,更是心塞,自家事自己知,自从被朱棣逼着写血书劝降梅殷后,朱云薇和梅殷之间的关系就有了一丝不和谐。虽然梅殷从来没有怪过朱云薇,但朱云薇能够感觉的出来,梅殷对此事耿耿于怀。
事实有确实如此,梅殷为人素怀忠义,十分看不上“乱臣贼子”朱棣,只不过建文帝失踪,朱棣窃取了大位,他再怎么不甘心也于事无补,继续打下去,只是徒增百姓流离失所、士兵家破人亡而已,所以梅殷接到朱云薇血书之后,带着大军投降了朱棣。
梅殷之所以对朱云薇心存芥蒂,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老婆是非不分,居然帮着朱棣写血书逼迫他投降,这让他很失望。但他不知道的是,血书是朱棣逼着朱云薇写得……
因为碍于面子,他不想给老婆难堪,所以这事憋在心里,他一直没说。
作为女人,朱云薇没有那么多忠义节孝的想法,对于谁做皇帝,她并是不关心,朱允炆是自己亲侄子,朱棣是自己的亲哥哥,都是自己的亲人,你让她怎么选?她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家庭,老公、孩子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
看到自己老公平安归来,朱云薇开心都不来及,哪管得了那么多,哪儿会去告诉自己老公,血书是亲哥哥逼着写得?
误会就这么神奇的产生了……
梅殷这番话听上去是豪言壮语,但朱云薇听出来的更多是无奈。
朱云薇虽然贵为长公主,对朝政没有丝毫的影响力;驸马梅殷因为屡屡跟朱棣对着干,已经被边缘化,可以说现在梅家,无权无势。反观曹国公李景隆,因为开了金川门,迎接朱棣入南京城,被加封奉天辅运推诚宣力武臣曹国公,左柱国,位列朝班之首,一时风光无二。现在李景隆和梅殷的地位,虽然说不上是云泥之别,也是差了好多等级。
看着梅殷信誓旦旦,拍着胸脯,那是不自信的表现。因为强者不需要用豪言壮语为自己鼓劲、加油。
长公主房间的窗外,站着一个身影,在听两人的谈话,小手越握越紧,牙也紧紧咬在一起,目光中露出一丝决绝:李云睿就是一个祸害,让自己的父母这么为难……
窗外的人正是梅瑾瑜,此刻她心里真盘算着,如何自己出手,解除与李云睿的婚约。
“小小的人啊,傻不愣登啊,天天就知道穷开心……”跟莳花阁的一群女子们,聊完了天,占完了便宜,李云睿唱着歌,回了房中。
一进书房门,李云睿将在书桌上的写作业的几个孩子赶走,自己坐了下来,抄起笔开始在之上写下了《增广贤文》、《小儿经》七个字。就在刚才跟莳花阁女子聊天时,李云睿随口说了几句后世耳熟能详的俗语,比如“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是非只为多开口,烦恼皆因强出头”、“近来学得乌龟法,得缩头时且缩头”。
他发现了一个神奇的现象,他说出这些话时,莳花阁的女子都用一种崇拜的眼光看自己,但这些话都是些格言警句,他李云睿又不是原创,有必要用这种眼神看自己吗?
当时李云睿脑中灵光一闪,自己说得很多话,都是《增广贤文》里的话,而这本书是在明朝万历年间才写成的,那么机会来了。
李云睿要把李景隆打造成文坛大家,不能光靠诗词,而李云睿又不会骈四俪六的辞赋、之乎者也的八股,唯独会背一些《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增广贤文》、《小儿语》,这些都是旧时儿童启蒙教材。
前世的李云睿家学渊源,从小就被祖父逼着背诵这些传统经典,所以脑子里记忆深刻。而《增广贤文》、《小儿语》都是明朝中后期才有,这不是给了李云睿抄书的机会吗?
先写《小儿语》,因为《增广贤文》字数太多了。
“吾家有女,初入启蒙,做《小儿语》,与其共享。望吾女于欢呼戏笑之间,莫非理义身心之学”李云睿用李景隆的口气写这一句,是为了出师有名:我是写给自家闺女的。同时点出《小儿语》是童谣,在欢呼戏笑间,能够把圣人之学的道理学会。
《小儿语》整篇不过千字而已,李云睿笔走龙蛇用了半个时辰,默写了出来,等墨迹晾干了,看看天色尚早,就将纸折好塞进手袖中,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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