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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七五章 方仲永的朋友


  虽然还没有这个拜师,但这一连日里,叶南还是每日都跟着方仲永一起读书。

  既然上次背了学而,但方仲永索性就继续教他《论语》。在叶南读一遍背下的同时,还将其中所蕴含的道理细细讲给他听。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世界并非没有标点符号,只是上不了台面,纯粹供普通百姓学习方便,下放公文时方便普通人理解而使用。真正读书人之间的交流,都是不用标点符号的。

  原因,以后自会再提。

  发信数日后,方仲永便接到了三名朋友的来信。

  这三封信都是加急,用的是日行三千里的妖马。为此,方仲永付出了足够普通百姓生活一月的邮资。

  其中一人表示最近很忙。东海龙宫主办了一场文会,指明要他参加,抽不出空来,只在信件里附了一方砚台,作为给方仲永未来徒弟的贺礼。

  其他两人,尤其是让方仲永意外的是第三人,都表示有时间,会在五月十六的拜师日前来观礼。

  看完手里信件上率性而为,时而银钩铁画,时而飘忽若仙,时而一板一眼的书法,方仲永长出一口气。

  “从字上看,介甫最近的文气又有精进。想来不用多久,就能登入大儒之位了吧。”

  又想想自己现在仅仅是个秀才,以后说不定也只能是个秀才,纵使经历了十多年时光,方仲永还是免不了叹息一声,苦笑道。

  “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想还是放不下啊!”

  ……

  虽说半部《论语》治天下,但如果因此只读论语,不管其他,那可就要让人笑掉大牙了。

  在方仲永眼里,叶南的年纪偏小,很多论语里的道理还没办法理解,甚至是如他这般有着切身体会。所以在讲了些论语中的粗浅道理后,便换了一本《左传》,让他继续背。

  这根本就是后世的填鸭式教学!

  作为被填的那只鸭子,叶南毫无办法,只能张开嘴,任由方仲永将那些四书五经,撮吧撮吧全都塞进自己的肚子里。

  先不管那些文章说的是什么,作者又想阐明什么道理,总之,背下来就是了。理解可以放在之后。

  这也是方仲永的那称呼为‘介甫’的好友,幼年时期的悲惨经历。

  或者说,凡是‘过目不忘’的天才,小时候都是这么过来的。他方仲永如果不是出了意外,原本也应该要‘享受’这么一遭。

  这日子,一直到五月十五日方才停歇。

  这一日,叶南和往常一样,跟着方仲永绕着方家村跑步。

  “虽然说州试,省试和殿试通过后,都会获得文气灌顶,洗精伐髓,使得读书人的体魄不低于同级别的武者。但读书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特别是你年岁还小,身体远远未长成。所以在州试之前,保证一个健康的身体很有必要。”

  在跑完步后,叶南亦步亦趋的跟在方仲永后头,准备和往日一样,到他家读书。

  但方仲永转过身,掐了掐他肥嘟嘟的脸蛋,温和的笑道。

  “肥肥,明日你就要正式拜我为师,今日便不用再读,算我放你一日假。回去好好休息一日吧。”

  “真哒?”

  尽管被掐着脸很不开心,但一听有假放,叶南真是高兴的眼泪都快流下来了。

  现代都讲究做五休二,可他这连续十二天,小半月,一天休息时间都没有!

  虽然他只上一早上的课,下午都在陪妹妹玩便是了。

  叶南开开心心的跑回家,方囡刚好起床。

  “锅锅!”

  看见叶南,再和林红玩耍的方囡立刻‘不要’自己的母亲,迈着步子朝叶南跑了过去。

  叶南赶紧伸手抱住他。

  “锅锅!”

  方囡脸上带着纯净的笑容,一双大眼睛都要笑得看不见了,使劲在叶南脸上咬了一口,流下一坨子口水。

  正在帮叶南准备拜师礼的方虎投来诧异的目光。

  “肥肥,是忘带什么东西了吗?”

  扶着方囡站好,叶南回道。

  “舅舅,老师说明天就要正式拜师了,今天放我一天假。”

  “嗯。”

  方虎点了点头,情不自禁的感叹道。

  “肥肥,你能拜先生为师真好!如果你娘还在,一定会为你感到高兴的!”

  他这话一出口,就感觉不对,有些后悔。

  迎着林红刀子一样的目光,他有些担忧的看向叶南,怕他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但从小就早慧的叶南,当然不是一提到亡故的母亲就会哇哇大哭的小孩子,而是颇为认真的道。

  “所以,我会努力读书,以后成为秀才,举人,进士,为母亲,为老师,为舅舅还有舅妈争光!”

  见叶南居然有如此心意,再思及自己十六岁便亡故的小妹,方虎眼眶一红,林红也悄悄擦了擦眼睛。

  同时,见叶南这么说,方囡也不甘落后的连连叫道。

  “锅锅,锅锅!还有囡囡!囡囡也要考进士,为母亲,父亲还有锅锅争光!”

  这无忌童颜,让刚刚还有些伤心的二人脸上立刻露出笑意。

  方虎俯下身,一把将方囡抱起,举得高高的,掩饰着自己的神情,在小家伙的哈哈大笑声中道。

  “想要读书可以,但囡囡是女孩子,可考不了进士!”

  一听这话,小家伙眉毛鼻子都皱到一块去了,歪着脑袋道。

  “女孩子就不能考进士吗?”

  她小大人似的叹了口气,低着头对叶南道。

  “哎,好吧。那锅锅你可要连囡囡的份一起加油啊!”

  这边在上演着全家欢,另一边,在距离金溪并不远的官道上,有一人策马疾驰。

  他穿着一席绘有玉竹的青衣,做书生打扮,头上戴着的是一鼎同样为青色的头冠,胯下则是一匹能日行六千里,中间一息都不必停留,身上有着一层薄薄的淡青色鳞片的蛟马。

  这人就连脚下的鞋子都是青色,足可见他对这一色的喜爱之情。

  蛟马蹄下,有大片烟尘飞起。周围路上的强人,一看这人竟然以一马之力掀起如此大的烟尘,纷纷退后,没有将这个硬茬子当成目标。

  另一边,一位身穿褚色衣袍,头戴紫冠,穿着黑色布鞋,年岁看上去与方仲永相仿的中年人,辞别家人,踏上一只翼展超过四米的鹰妖,同样朝金溪方向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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