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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林中恶战,剑锋立功


    (感谢“龙盟”的万币厚赐,成为《斩邪》第一位护法;感谢“莫轩意”的万币厚赐,成为第三位堂主,幸福的感觉接二连三地扑面而来呀!)

  民间说法:童子尿性凉,味甘,能驱邪去秽,和黑狗血、驴蹄子并称“驱魔三大法宝”,纯天然的。

  当下陈三郎宽衣解带,酣畅淋漓地朝着四周喷洒了一通。

  江草齐听着水声,心里一叹:小舅子是个读书人,斯文人,不得不做此粗俗之事,难为他了……

  “嗯?貌似没效果。”

  瞪大眼睛顾盼,周围一切皆无变化,树木还是树木,落叶还是落叶,一点动静都没有。

  叶桐伸长了脖子看,打趣道:“三郎哥,莫非你的童子尿是假的,什么时候破的身子呀?”

  陈三郎满脑门都是黑线:这民间说法不靠谱,童子尿也是尿,浇花淋草算施肥,驱邪什么的,还是先绑紧裤腰带再说吧。

  江草齐自是深信小舅子是童子身,这一点毋庸置疑,童子尿没功效,只能从另外的角度看待问题,寻找解决办法。

  “叶桐,继续上树吧。”

  “没问题。”

  叶桐答应得干脆,不过有了第一次教训,怕那狼又伏在树上袭击,就多留个心眼,取一柄匕首咬在嘴里,要是狼还敢来,必须给它一刀子。

  哼哧哼哧地上树。

  江草齐等人也是全神戒备,仰高了头注意着。

  “小心!”

  陈三郎又喝。

  树上叶桐一手勾住一杆树丫,另一只手紧紧握着匕首,凝神以对。但是树上并没有出现狼的身影,风平浪静,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难道这次是陈三郎神经过敏了?

  “孙离,小心!”

  陈三郎直接叫出了名字。

  “嗷呜!”

  一团灰白身影骤然从一株松树后面扑出,裹挟着一股劲风,刮得地上的落叶飞舞。

  孙离想也不想,开山斧横扫过去。

  砰!

  斧头挡了个空,皮毛灰白的巨狼一个腾挪,非常灵巧地闪避开去,尾巴一扫,狠狠地抽打在孙离的肩膀上。

  他痛得大叫一声,急中生智,翻身就一个赖驴打滚——作为非武林高手,这一招可是必备的救命招数,是在无数次街头混战中练出来的,滚得那个娴熟啊,就算武林宗师也未必做得更好。

  唰!

  凶历的爪子划过虚空,正是刚才孙离所站着的位置。

  江草齐反应很快,他本就是群体里武力最高的,虽然一路披枷带锁饱受折磨,但元气未伤。解腕尖刀划出一道弧线,准确地命中狼腰。

  “好!”

  但下一刻,诸人没有看到狼身有鲜血飞溅。

  江草齐这一刀,如刺铁石,竟刺不进去,尖锋打滑,歪到了一边去。

  “怎么可能?”

  他心头大震,视线范围蓦然出现一只乌黑爪子,来不及让开,只有本能地后仰。面颊火辣辣的痛,已被爪子撕了一块血肉。

  “江爷!”

  周天宇和莫轩同时急叫,一个挥舞朴刀,一个挺着短剑,奋力朝着恶狼身上招呼。

  “我来也!”

  在树上的叶桐怪叫,飞身俯冲下来,配合周、莫两人进行围攻。

  他们虽然不是什么武林高手,但平时配合惯了,倒也不容小视,颇具杀伤力。

  “桀桀!”

  恶狼发出骇人的笑声,身影一退,退到三丈外的一株松树下,双眼绿光如火焰,盯着陈三郎等人,像盯着一群死人。

  这么两三个回合,其实就几呼吸间事。恶狼攻击如风,差点让孙离和江草齐都进了鬼门关。

  江草齐脸颊被抓了块皮肉,血淋淋的,看着可怖。

  诸人紧紧地团在一起,手执兵刃,神色紧张地看着恶狼。

  江草齐吞了口口水:“三郎,你说得对,不得不承认,这它奶奶的真不是一头简单的狼。”

  废话,就恶狼刚才表现出来的攻击力,岂是一般狼所能具备的?更不用说刀锋刺不进的怪异之处。

  陈三郎被紧紧地护在中心,挤得难受,问道:“姐夫,你伤势如何?”

  江草齐摸了一手血,往地上啐一口:“没事,我还得感激这头畜、生,恰好把脸上的刺字给抓掉了。”

  他被判刺配流放,脸颊刺着字,等于是标记,同时也是罪人身份的污点,一生难以擦掉。现在被狼爪将刺字撕掉,等伤口愈合,就成为疤痕。虽然创痛,但比起碍眼的刺字来,却更顺眼些。

  陈三郎担心的是另一件事:“姐夫,这头狼出没于乱葬岗,没少吃人肉,恐怕爪牙有毒。”

  江草齐一愣神:“这个你也知道?”

  读书人,读四书五经,都是正典。而人肉尸毒之类,却是很偏门的杂学了,非经验丰富的人不得知。

  陈三郎含糊回答:“读多几本书而已。”

  这个时候,江草齐也不多问,感觉伤口处真得隐隐有些发麻:“天宇,你帮我处理下伤口。”

  周天宇等人出来就不打算再回去,因此家当都带上了,其中包括金疮药等事物,赶紧取出,带江草齐退后几步,处理伤口,先用酒水清洗,再敷药。

  这个疗伤过程非常痛,江草齐是个硬汉子,哼都不哼一声。

  “嗷呜!”

  恶狼见到对方阵型有点松散,出现机会,开始慢慢逼近,狼腰微微躬起。这是在蓄力的表现,一旦暴动,就会是致命一击。

  “点火!”

  陈三郎忽而叫道。

  “对,狼怕火!”

  莫轩恍然大悟,赶紧摸出火折子。不知是否心慌,手打滑,弄了两次没把火燃起。

  呼!

  恶狼扑腾而起,恶狠狠地扑杀过来。

  “该死!”

  孙离骂了一句,抡起开山斧就劈;叶桐一咬牙,挺起短剑乱刺。

  然而恶狼的速度实在太快,超越了他们的招数阻挡,转瞬间就突进到跟前来,腥风扑鼻。

  还是打不着火的莫轩顿时心慌,下意识就往旁边跃开。这一跃,后面的陈三郎就完全暴露在恶狼的爪牙之前。

  “糟糕……”

  莫轩猛地意识到自己犯了大错,再想弥补已来不及,他都不敢再看,生怕看到陈三郎被狼爪撕成碎片的惨烈景象。

  “三郎!”

  在一边接受疗伤的江草齐大惊失色。

  谁也没有注意到陈三郎手中那一柄袖珍小剑,锋芒乍现。

  暴起的恶狼突然感觉到某种刺骨的危机,立刻本能地放弃身前的猎物,掉头要走。

  太迟了!

  寒芒一闪,风一般脱手飞出,带着锐不可当的气势,穿透了恶狼坚固的头颅。

  整个过程,风驰电掣,肉眼不可见。

  那一边,莫轩终于点着了火,仓促间往恶狼身上一扔。火苗一团,落在灰白的皮毛上,竟分外干燥,哔哩啪啦就焚烧起来。

  浑身着火的恶狼顽强地跑出了两三丈,这才倒下去。

  江草齐等人不禁有些呆住:虽然说狼怕火,可也不至于被一团火苗就烧死,实在过于简单了些。要知道,这还是一头不简单的狼。看样子,都有几分成为妖怪的火候。若是让它继续吃人,或者真有可能蜕化为妖。

  不过事实摆于眼前,此狼的确在烈火中被烧得一动不动,死于非命。他们自是不知道,其实狼被烧之前就已被陈三郎的袖珍小剑杀死。

  “叶桐,你去检查一下。”

  江草齐吩咐道,转头看见陈三郎一屁股坐在地上,额头直冒虚汗,脸色苍白,以为他被吓蒙了,过来安慰道:“三郎,你没事吧。”

  “没事。”

  陈三郎勉强笑了笑。

  “那就好。”

  叶桐捡了根树丫去拨弄火堆,笑道:“烧死了,烧得就剩下一副骨头了。这狼好生奇怪,好像浑身都是油膏,一点就着。”

  不管怎样,它死了,再无法作恶。

  说也奇怪,灭掉恶狼,一行人朝着外面走了十来丈路,就走出了迷阵,来到外面。

  今天阳光明媚,众人心头一松,有着重见天日的喜悦。

  原来被太阳照耀着的感觉,就是幸福。

  接下来是离别,江草齐带着四名门客向安华镇进发,与等待在那里的陈二妹汇合,然后浪迹天涯。

  江草齐说,他有一个梦想:策马奔腾在北方的大草原上。

  北方,就是凉州了。

  万水千山,要去到那边,一路上不知经历多少艰辛,但陈三郎相信,姐夫肯定可以达成他的梦想。

  梦想,不就是一个吃苦的事儿吗?

  挥手作别,陈三郎独自掉头回泾县,略显孤单,走在荒凉的路上,唱起无人听过的歌谣。

  今天他是很难回到泾县了,黄昏时分,见前面有人家就过去投宿。

  入夜之际响起雷声,不多久,又下起雨。春天的季节,真是女人的心,说变就变,谁也琢磨不透。

  雨水飘洒向大地,飘洒向野鬼林。

  从高空看,这一座林子郁郁葱葱,连绵成片,起码有好几亩的方圆。白天的时候,陈三郎他们所活动的地方,不过是小小一隅罢了。

  林子深处,针叶成簇成团,里头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只有突然划过的闪电,才能透漏些光芒,隐约见到其中景象——白骨森森,满地尸骸。

  林中一块开阔的地面上居然建筑着一座颇为气派的坟墓,通体用成块的石料砌成,显得干干净净,不生杂草。

  咔嚓咔嚓。

  声响怪异,坟头的石块簌簌松落,随后一只芊芊玉手探了出来。

  这只手好美,晶莹如玉,春葱若兰,指甲还涂画着淡红色的花汁,显得娇媚无比:“是谁,杀了我的尸狼……”

  幽幽的声音从坟茔传出。

  只一瞬间,闪电消失于天际,天地黑暗,再不辨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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