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6节 草原带路党在行动
被打得全身血洞,都是达姆弹,力可缚虎的巴拉,就这样带着满腔的不甘,就此死去!
他这一死,他的部队无心恋战,因为明军距离百米,就开枪打倒他们,蒙古人死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其实这是恐慌了,可远射的线膛枪在明军中的数量并不占优,但是蒙古人受不了。
关键是明军没有崩阵,余下的蒙古人一看,得,近战会遭遇强烈抵抗,远战则打不着明人,还打毛啊!
于是他们跑路了,当他们把巴拉尸体带回去时,发现尸体惨白一片,血都流干了!
蒙古人大惧,把明军的线膛枪视为“魔鬼的武器”而敬畏不已,照他们看来,明人有了这样的武器,已方难有胜算。
这样的风气下,蒙古人没有发动大规模地进攻,任由明人筑城,数月来已经在草原上筑起了四座城!
汉人拥有“基建狂魔”的天赋,军民都是壮丁,大家一起动手,除了新移民和民工,不值
话说回来,漠南蒙古人并不是甘心认输,他们在等,等着漠北喀尔喀部族再度南下,漠南蒙古人已经派人去送信了。
不同于由于入关而被东南王灭团的漠南蒙古人势单力孤,漠北喀尔喀部族可是人强马壮,号称控弦百万,就算来了二十万骑兵也不得了,那汹涌的骑兵足以淹没掉那些汉狗,把他们斩成肉碎!
然而左等右等,只见到明人开始筑起第五第六座城了,都等不来旋风般南下的骑兵,等来的是一个晴天霹雳,漠北流行马瘟,大量马匹染病,喀尔喀部族今年来不了了!
漠南蒙古人愕然!
……
漠北“敖尔告”地区,蒙古语是宫殿、宫邸的意思,位置差不多是外蒙古库伦,即乌兰巴托,乃至尊的第一世哲布尊丹巴的驻锡之地。
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后藏觉囊派高僧多罗那他应蒙古喀尔喀部的阿巴岱汗邀请前往库伦一带传经约20年,他精通佛法,深得喀尔喀部诸领袖人物的信奉和支持,逐渐成为当地宗教领袖,被尊称哲布尊丹巴,藏语意为“尊胜”。
崇祯七年1634年,多罗那他圆寂,次年,喀尔喀诸汗王认定于明崇祯八年1635年诞生于喀尔喀部的土谢图汗衮布多尔吉之子札那巴札尔为其转世,法号罗桑丹贝坚赞,立其为法王。
到得1649年,罗桑丹贝坚赞赴西藏学法,罗桑丹贝坚赞从四世班禅喇嘛罗桑却吉坚赞受戒,并觐见了格鲁派领袖五世达赖喇嘛罗桑嘉措,罗桑丹贝坚赞为了藏传佛教思想性统一便由觉囊派改宗格鲁派,达赖承认其为第一世哲布尊丹巴。
之后第一世哲布尊丹巴返回蒙古传法,驻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之额尔德尼召光显寺,逐渐成为外蒙古各部的政教领袖。
他所在的地方是神圣的,用来敬奉神灵最好不过,而取悦神灵莫过于“那达慕”大会,每年七、八月牲畜肥壮的季节举行的“那达慕”大会,是人们为了庆祝丰收,感谢神灵而举行的文体娱乐大会。
“那达慕”蒙语的意思是娱乐或游戏,有惊险刺激的赛马、摔跤,令人赞赏的射箭,有争强斗胜的棋艺,有引人入胜的歌舞。
这个节日古老而又神圣。它有着悠久的历史,最早记载“那达慕”活动的是1225年用畏兀儿蒙文(古蒙古文)铭刻在石崖上的《成吉思汗》。
元、明两代,射箭、赛马和摔跤比赛结合一起,为男子三项,从此形成了“那达慕”大会比赛的固定形式。
大会期间,各地牧民骑着马,赶着车,带着皮毛、药材等牧产品。成群结队的汇集于大会的广场,并在会场周围的绿色草原上搭起白色蒙古包。
今年的“那达慕”也不例外,方圆十数里到是蒙古包,人头涌涌,马匹欢腾。
但见得射箭场上,人们引弓搭箭,准确地射中箭靶。
有时难分高下而不得不加赛,扣人心弦的比赛,你来我往,箭箭不落空而射上十数轮都有可能。
甚至路过的各种鸟类都倒了大霉,人们为了显示自己的高明而开弓射鸟,能派得上场的都是各部族中的高明箭手,别说普通鸟儿逃不脱,乃至于天空中高高在上的大雕都逃不出地上神箭手的攻击,那些弯弓射下大雕的人被称为“射雕手”而受到尊崇。
摔跤场上,摔跤手身着别致的摔跤服“昭德格”进行了紧张地对垒,精彩的表演引起了观众们的不断喝彩。
重头戏是赛马,比赛开始,骑手们一字排开,个个扎着彩色腰带,头缠彩巾,洋溢着青春的活力。赛马的起点和终点插着各种鲜艳的彩旗,只等号角长鸣,骑手们便纷纷飞身上鞍,扬鞭策马,一时红巾飞舞,如箭矢齐发,前五名到达终点者,成为草原上最受人赞誉的健儿。
草原人爱马,大家除了赛马,还比马,把自家的马儿拉出来蹓蹓,让别人看看自家的好马,简直就象带着自己的孩子上来亮相般地骄傲!
与会的民众有几万人,而到来的马匹则上十万,许多人都是一人数马,赶着羊群来参会。
夜幕降临,草原上飘荡着悠扬激昂的马头琴声,篝火旁男女青年轻歌曼舞,人们沉浸在草原上盛大节日的欢乐之中。
在人群中,有一位衣着豪华的青年格外引人注目,他长相俊秀,身材挺拔,自称是漠南察哈尔部族的嫡传子孙,叫做阿拉坦。
察哈尔部族是蒙古族最著名的部落之一,历史上号称蒙古中央万户。在北元时期是蒙古大汗的直属部落,其领主历来都由“黄金家族”达延汗的长子图鲁博罗特和六子斡齐尔博罗特的子孙承袭,占据了蒙古的特殊地位。
明朝期间,察哈尔部族虽说风光不再,但还是普遍受人尊敬。
他出手大方,待人好客,广交各路好汉,请人喝茶、喝的是南朝的好茶;喝酒,喝的是浓烈的郎姆酒;吃羊肉,洒的可是细盐、胡椒!
去岁与南朝交战,贸易中断,物资渐渐匮乏,可阿拉坦遇人请客,送人礼物,毫不手软。
莫要以为他是纨绔子弟,他有一手好箭法,还是赛马好手,尤其爱马,他带着三匹好马中的一匹夺得大赛中的第三名,他的弓箭虽不至于能够射雕,但也准确无误,箭箭上靶。
他带着他的好马,与各路好汉交流,比马射箭,不亦乐乎。
草原上的豪放美女,更是向他抛足媚眼,他也有来者不拒,说上就上,夜夜笙歌,上完就送贵重礼物,不在话下。
如此人物,人见人爱,车见车载,所到之处,人人欢迎他的到来,各处畅通无阻。
只是,他有个娘炮习惯,他喜欢用手帕擦汗,他的手帕绣金边,用过就扔,显示了他的奢华!
人们羡慕他的富足,殊不知他在帐篷无人时,看着手上的手帕,微微一笑道:“成功啦!”
手帕有毒,染有马瘟的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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