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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运杖训练


  走廊剧烈震动了一下,林墨终于落到了地上。

  他转过身却没看到皮皮鬼的影子,怕它逃掉连忙大声说:“皮皮鬼!带我去魔咒教室!”

  “前面刚好有引路灯,你去找他好了,我还要去捉弄别人!”皮皮鬼怪叫了一声,声音渐渐远去:“额儿勒儿额儿勒儿!小斯莱特林看不到我!天旋地转吓一跳!”

  林墨无奈地摸了摸被抓痛的鼻子。

  想从皮皮鬼身上讨回场子几乎是不可能的,连教授们拿他都没办法,尤其是在你无法打到他幽灵般的身体但他却可以捏住你鼻子的情况下,与他作对便显得很不理智。

  或许有机会可以去向巴罗讨要个护身符之类的东西。

  林墨快步跟上前面的路灯先生。

  也还好凑巧在这里遇到他。

  路灯不愧是导航专家,在林墨上变形课的时候他就弄清了学校主要的教室和走廊,很快就把林墨带到了正确的教室。看起来路灯先生已经彻底爱上了霍格沃茨这个大迷宫,正如林墨所说,这里永远有迷路需要他帮助的学生,他喜欢这样的工作。

  他的灯芯光芒耀眼,兴奋地说要制作一副详细的魔法地图送给林墨(他之前便会制作大市场魔法地图),不过要稍等一段时间,他还需要再熟悉一下这所学校。

  虽然知道路灯的地图不会有活点地图那么神奇,林墨还是充满期待。

  他和路灯先生约好每隔几天在固定地点碰头,这样他晚上也不需要回到休息室,可以自由地探索霍格沃茨,只要把亮度调低别打扰到那些睡觉的盔甲和画像就好,学校并不禁止魔法物品的自由来去,平时他也可以尽最大努力帮助那些迷路的学生。

  走进咒语课教室,林墨同样挑了靠近窗户的座位。

  任课教师自然是拉文克劳的院长,菲利乌斯·弗立维教授。

  如果说之前变形课上大家的表现都是半斤八两的话,那在这堂咒语课上,学生们就表现出了明显的差距,提早接触过魔杖的学生都要强上不少。

  弗立维教授没有着急教他们咒语。

  他讲课时站在高高的书堆上(祖上有妖精血统导致他身材矮小但面貌还是和人类一样,在点名点到哈利时他激动地跌了下去),除了安全教育外和基础知识外,他重点强调了在施咒过程中对魔杖的运用:每一个魔法除了咒语外,都需要配合独特的运杖轨迹,因此要熟练把握魔杖的弹性重量长度以及重心等特质。

  这样才能在施法时精准地控制住运杖轨迹。

  “除了咒语的发音要准确外,魔杖的挥动更要准确,我们先从基本功开始练习。”

  他给每个学生发放了一个被称为训练球的漂亮的蓝色小光球。

  光球会像飞贼一样在学生面前移动。学生们的任务就是用杖尖跟上光球留下的轨迹,如果离得太远或者一直落后太多,训练光球就会慢慢变成难看的土黄色,并最终掉在桌上,需要学生捅捅它,它才会继续飞起来。

  而当训练光球觉得你足够熟练后,它就会稍微变小一点,并缩小自己的移动范围但要飞得更快,学生们也就必须更精准而迅速地挥动魔杖才能跟上小球。

  这项训练在于提高学生们的注意集中力以及手腕的灵活程度。

  比起麻瓜血统的窃法者,以及像哈利这样由麻瓜家庭抚养的小巫师来(这种情况是非常少见的,全年级只有他一个),克丽丝这样出身巫师家庭的学生们就要熟练得多。

  他们早已经做过这项练习,大部分人很快就将光球变小了许多。

  林墨观察了一下。

  他发现少数熟练的同学只需要轻轻抖动手腕,杖尖便能追随着小小的光球,拖出相当精细的轨迹,比如克丽丝,虽然不想承认,但那个熊孩子在运杖能力上确实领先不少,连弗立维教授都赞叹地给她加了一分(这让她看起来十分得意)。

  罗恩的表现也还算不错。

  至于哈利和赫敏,只能说他们像林墨一样生疏。

  明明训练光球又大飞得又慢,但他们就是无法让杖尖追上光球的轨迹,很快光球就变成难看的土黄色掉在了桌上一动不动。哈利有点沮丧地放下魔杖,问罗恩有没有什么技巧,而格兰杰小姐则狠狠把她的光球戳了起来,瞪着眼睛继续练习。

  “要善于利用魔杖的弹性,珀西跟我说的。”罗恩稍一分心也跟丢了小球:“反正只要多加练习都会有进步,我第一次练的时候也好不到哪去。”

  “说不定明天起来你就和我一样熟练了。”

  林墨又看了眼旁边的伊维尔,女孩好像很有运杖天赋,明明她的魔杖又重又硬还没弹性(少见的黑水晶杖身而非木制),但她却能跟上光球的轨迹——她的光球已经小了一圈了。

  好吧,熟能生巧,林墨戳了戳训练光球,继续练习。

  他还是有一定优势的,因为他的魔杖非常轻(比哈利和罗恩的还要轻得多),挥动起来一点都不费力(这个训练让他回想起了用鼠标的感觉)。他还尝试在酱油状态下去感知训练球的飞行路线,但只能在一瞬间把握到光球的轨迹并微微调整魔杖,很快便再次被甩开。

  连续三次使用敏锐感知后,他终于成功让光球提了一档速度。

  脑袋有点疼,是酱油状态用多了。

  远处的纳威看着也还算熟练,想来他奶奶以前没少训练他,这大概是少有的他能超过赫敏的时间,以格兰杰小姐不断戳她光球的劲头来看,她用不了多久就能完成反超。

  “下课后请大家将训练球带走,回去认真练习,这和念咒一样是最基础但也最重要的能力,”弗立维教授提醒道:“不用担心手腕酸痛,斯内普教授会在课上教你们如何配置缓解疲劳的放松药水,保证你们不会因过度练习而拿不起魔杖。”

  最后他取出魔杖亲自给同学们做示范。

  只见他面前的光球飞快缩小到沙粒般的体积(甚至更小),速度快得根本看不清,就像一小团朦胧的光雾。但在弗立维微颤的魔杖前,光雾始终保持着漂亮的蓝色。

  说明他精准至极地控制着杖尖跟上了光点的轨迹。

  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他的魔杖在微颤,仿佛他只是一动不动地指着光团而已。

  咒语课在大家羡慕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经历了变形和咒语这两门不同的魔法课程后,林墨对这个魔法世界的认识又深入了许多——这可不是随便念个失传咒语就能干掉大反派的世界,他必须脚踏实地,一点一滴地积累力量(就好像他的魔杖一样),无论是技巧还是知识都不是轻易便能获得的。

  否则别说成为大魔法师了,连普通的巫师等级考试都不一定能通过。

  更别提去做参与战争,阻止黑魔王之类的“大事”。

  想想看,当他笨拙地挥舞魔杖试图释放出一个“除你武器”,半天还没能完成咒语的标准运杖轨迹,而神秘人的杖尖微微一颤,一道绿光闪过,他就被瞬间带走了——简直连悲壮的牺牲都称不上,完全是白送的。

  即便是用哈利的魔杖也特娘的要能及时念完咒语才行啊!

  按照弗立维教授的说法,想要熟练应用任何一个咒语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刻苦的练习与扎实的能力,更别说达到无声咒甚至无杖咒的境界。

  林墨决定拿出上辈子的应考精神来认真对待每一门课程。

  包括魔药学,事实上,他觉得魔药学还挺好玩的。

  至少不需要他反复给魔杖充电。

  到了魔药课,就像弗立维教授提醒的那样,他们在第一堂课上便需要动手配置药水,一种能令酸痛的肌肉恢复舒适的放松药水。

  对此许多不了解斯内普教授的学生还颇为期待,他们的手腕确实因为过度练习而酸痛难受(比用鼠标累多了,林墨深有体会),包括哈利在内也对魔药期待满满。

  可怜的他还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一个怎样的魔药老师。

  斯内普穿着很长的黑色斗篷,像一只大蝙蝠无声无息地飘进了教室。

  他没像其他教授一般强调安全,重重关上教室大门教室里鸦雀无声后,他直接就开始炫示魔药学的力量,在他口中魔药学被描述为最精妙而神奇的魔法领域,无法理解这一点的或者在魔药学上没有天赋的人都不值得他浪费时间。

  “我希望你们不像我经常遇到的那种傻瓜……”他的声音只比耳语略高一些,但大家都听清了他说的每一个字,因为教室里一点杂音都没有,他和麦格一样是自带威慑光环的存在。

  放完群体嘲讽,斯内普直接毫不留情地点起哈利,开始他的羞辱三连。

  水仙根粉和艾草浸液,牛黄从哪来,以及乌头草的名称。

  可怜的小哈利自然三问三不知。

  当被扣掉一分并终于坐下时,他估计已经意识到了,这位头发油腻的斯内普教授恨他。

  林墨几乎不忍直视哈利惨白的脸色,中午吃饭时他曾想过要不要提醒一下哈利,但又觉得没什么用。毕竟只要斯内普乐意,他完全能找到一万个问题来打击哈利,提醒哈利只会加剧斯内普的怒火,让他被扣掉更多的分数。

  即便是林墨也没办法让哈利在半天内拥有赫敏那样无可挑剔的知识量。

  要怪就只能怪……你爹了,他无奈地想。

  看来不管在哪个时代,无论在哪个世界,斯内普教授对哈利的态度都不会改变,永远不会改变。即便奇洛失去了他朝夕相伴的头巾,马尔福变成了骄傲的女孩,这个世界没有了酱油和巧克力,哈利依然是斯内普最讨厌的学生。

  只因为他姓波特。

  一个从小欺负你的校霸抢了你的青梅竹马你最心爱的姑娘你唯一爱的永远爱的姑娘,生下来一个和他长得几乎一样的儿子还要让你来照看保护,说真的,还能更惨点么?还能有更惨点的吗?林墨觉得自己已经挺惨了,但和可怜的教授比起来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相比之下失忆都能算作一种解脱。

  他几乎无法站在哈利的立场上去同仇敌忾。

  扪心自问,要是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林墨估计他会比斯内普更加粗暴——如果他没有在开学第一天就把哈利吓得主动退学的话。

  “所有伟大的巫师都明白魔法药剂的力量,所以好好记住我在课堂讲的每一句话!”斯内普不满大家的表现,发出严厉的警告。

  教室里立刻响起一阵摸索纸笔的沙沙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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