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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6章 伯乐和千里马(二合一章节)


  石门,丽璇酒店。

  吃过早餐后,郑歌他们一行人也没耽搁。

  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坐车朝阿正老家赶去。

  阿亮他们老家,是在距离省会石门大约八十公里的一个村子。估算一下,约莫一个来小时的车程吧。

  路况不错,沿途风光也不错,旅途还算愉快。

  “真漂亮。”

  一辆加长豪华房车上,郑娇看着窗外,一脸雀跃的说道。

  “嗯!风景是不错。”

  郑歌看着窗外,赞同的点点头,对坐在一旁的阿正笑道:“阿正,你们老家,有闹洞房的习俗吗?”

  今天开车的不是阿正,而是从保镖队伍里,挑了一个临时司机。

  阿正和阿亮是一个村子的,今个也充当向导,帮郑歌他们介绍着周边。

  阿亮摇头,说:“那种习俗,我们村子很早就没了。不过一些比较偏僻的地方,还有存在。”

  “那种恶俗,早就该摒弃了。”

  韩初曼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是,脸色有些厌恶的说道。

  “初曼有故事?”

  郑歌从冷柜里取出一瓶红酒,仿佛在说:你有故事吗?我有酒,来咱们唠唠。

  韩初曼无语,说道:“是我大学的一个同学,大一的时候谈了个男朋友,一直到毕业,修成正果。”

  “本来我们大家还挺羡慕她的,毕竟大学时期的恋爱,能修成正果的例子太少了。不是有句话吗?毕业季也是分手季。”

  “他们的婚礼,我们班里的同学大多都去了。同学男朋友老家,是一个偏僻的村子,那里就保留着闹洞房习俗。”

  “结婚那天,同学男朋友的一些朋友闹洞房,闹得很不愉快。还有充当伴娘的几位同学……”

  说着,她摇摇头,似乎想到了什么难堪的事情,脸色很不好。

  “真是过分。”

  虽然韩初曼说的不清楚,但想想网上流传的,一些关于闹洞房的传闻就知道了。

  旋即,郑娇脸色一变,看着韩初曼,小脸忐忑的问道,“初曼姐,你那天,不会也是伴娘吧?”

  她这话,让郑歌、阿正等人,也都看了过来。

  网上就有不少欺负伴娘的视频呢。

  韩初曼瞪了郑娇一眼,“说什么呢?”

  “就是,你这丫头,胡说什么。”

  郑歌在郑娇脑袋上揉了揉。

  郑娇无语,我的脑袋揉着就这么舒服?不知道头发会乱啊?

  韩初曼笑了笑,解释道:“我和那同学,只是普通同学关系。吃过婚宴就离开了,没有多留。关于这些传闻,还是听几个同学说的。”

  “或许传闻有假。”

  阿正在旁说道。

  现在很多事情,就不能传来传去。因为传的人一多,本来是好消息,也都变味了。

  韩初曼摇摇头,说:“我们同学群里,最开始有视频上传的。后来因为影响不好,视频被删了。”

  “那就过分了。”

  阿正叹了口气,说:“网上都说我们传统文化遗失严重,要保护传统文化,要把传统文化重新拾起来。可传统也不全是好的,我们要去芜存菁,去掉坏的,保留好的才行。不能一股脑的,不论好坏,全都保留。”

  郑歌诧异,没想到阿正还有这样见解。

  毕竟阿正平时,就如同一个闷葫芦。

  只知道低头做事,很少发言,经常被人忽视。

  当然,郑歌对阿正的能力,还是非常清楚的。

  跟在自己身边,不论处理什么事,都是办的妥妥当当。

  “是啊!如果传统全都保留,那一夫多妻制……”

  郑歌一脸笑呵呵,不过看到堂妹那不善的眼神,他呵呵一笑,停了下来,瞪了这丫头一眼,给了她一个爆栗,道:“你这丫头,这是什么眼神。”

  郑娇撇撇嘴。

  郑歌笑了笑,话音一转,聊到了国术上。这个话题,算是近来最热的一个话题了。

  郑娇他们都很感兴趣。

  就连一直没说话的杨兰溪,时不时地都能插上几句。

  现在娱乐圈,对国术也是很关注的。

  一些影视公司,已经开始琢磨着,要不要拍几部弘扬国术的电影。借着热度,火一波。

  只是觉得有些冒险。

  不过听说,音舞上有个专门拍摄功夫视频的团队,已经开始拍摄国术类网络大电影了。

  ……

  郑歌他们一路聊着,大约一个来小时后,才赶到阿家村。在一个路口,车队被前来迎接人拦了下来。

  除了阿亮、倪梦竹二人,还有他们的父母。

  车队停下,郑歌下了车,对着迎上来的阿亮二人,无语道:“你们今天可是办大事的人,我们又不是不认路,怎么还来接啊!”

  “没事,今天就是两家人,还有一些朋友聚聚,没有太多礼仪。”阿亮笑笑,介绍了一下身边的父母和岳父岳母。

  之后又指着郑歌等人介绍道,“爸妈,岳父岳母,这位就是郑总,这位是郑总的妹妹郑娇小姐,这位是杨兰溪小姐,还有这位是罗助理……”

  介绍了一圈,又指向阿正,笑道:“阿正就不用介绍了。”

  阿正和阿亮是同村人,都是认识的。

  “伯父伯母,你们好啊!”

  郑歌热络的和两家老人打着招呼。

  “您好您好,还让您跑一趟。”

  阿亮的父亲连声说道。

  两家人都知道,自己儿子(女婿)女儿(儿媳妇),能有今天这种成就,都是因为有着郑歌这尊伯乐支持。

  自然,两家人对郑歌,都是非常感激的。

  特别是阿亮的父母。

  想想阿亮,原先一事无成。如今不仅事业上获得了成功,还娶了一个漂亮又有本事的儿媳妇回来。

  这一切,都是因为郑歌

  想想也是,阿亮和阿正一样,原本只是个普通退伍人员。没去长歌集团应聘之前,不是当保安,就是给人当保镖。

  后来被郑歌指派去顺达当总经理。

  虽然顺达快运能有今天,阿亮、倪梦竹他们功不可没。

  可在两家老人看来,如果没有郑歌这位伯乐,他们当初一个保镖,一个刚大学毕业的大学生,如何能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取得如此成就?

  毕竟这年头能力虽然重要,但机遇和平台,更重要。

  如果没有郑歌帮他们搭建平台,加上要资金给资金,要资源给资源的无条件坚持,就算阿亮他们能够崛起,怕也是很多年以后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千里马常有,伯乐难求。

  人才从来不缺,华夏近15亿人口,哪怕万里挑一,十万里挑一,也是一个庞大的数字。

  所以说,天才到处都有。

  但是能够发掘人才的伯乐,却很少。

  ……

  “郑总……”阿亮父亲想说什么。

  “伯父叫我名字便可。”郑歌笑着摆摆手。

  阿亮父亲摇摇头,让他叫郑歌名字,还真叫不出来。

  和两家老人聊了一会儿,郑歌他们上车,朝阿家村而去。

  刚进村里,郑歌就感受到了一股喜庆的氛围。

  “今天我和梦竹婚礼,村里人都很高兴。原本只想摆几桌聚一下就行了,可是村里人,包括很多远亲,还有一些老朋友,都来了。所以就在村中心的操场上,摆了几十桌。”

  坐在车上,阿亮看着窗外无奈道。

  原本只想请一些亲人好友聚聚,结果……村里人就不说了,很多远的不能再远的亲戚,都来了。

  还有一些,天知道什么时候见过两面的“朋友”,也都来了。

  这样一来,打乱了计划,让他有点烦。

  可也不能不招待,只能临时安排了。

  这就叫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吧。毕竟他身为顺达创始人,虽然名气在外界不是特别大,可在老家这块,却是传遍了。

  “这样才好,人多热闹。”郑歌笑笑,说道:“如果不是你们没想大办,我都想为你们大办一场了。”

  阿亮连连摆手,笑道:“婚礼嘛,没必要搞得太隆重。”

  倪梦竹在旁笑道:“也不能这样说,郑总以后结婚,自然要隆重一些了。”

  “对对。”

  阿亮连连点头。

  郑歌无语,他结婚的时候,估计也是低调进行。没必要闹得全世界都知道。

  ……

  很快,他们来到阿亮家。

  漂亮的三层小楼,看起来很不错。

  里面院子里举了很多人,都是阿亮、倪梦竹两家的亲人。

  走进院子,和众人打个招呼,郑歌他们被请到了客厅里

  “郑总请坐。”

  客厅里,倪梦竹道。

  “大家都坐,伯父伯母,你们坐。”郑歌笑笑,和众人坐了下来。

  “阿亮,今天是你们的大日子,不用一直陪着了,外面还有客人呢。”郑歌对阿亮说道。

  “郑总,现在还早呢。等到开席,我和梦竹去敬酒。”阿亮笑道。

  郑歌点点头。

  “姐姐,你是杨兰溪姐姐吗?”

  这时,一个大约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走到杨兰溪身边,俏生生的问道。

  “小妹妹,我是杨兰溪。”杨兰溪笑道。

  “哇!”

  小姑娘惊讶的哇了一声。

  “晓雪,别瞎嚷嚷。”

  阿亮的母亲说道。

  “没事的阿姨。”杨兰溪道。

  “郑总,杨小姐,这是我表妹宋晓雪。”阿亮说道。

  郑歌点点头,笑道:“小丫头很不错,上初中了吧?”

  “今年刚上初中,学习成绩没法提,年年倒数。”阿亮母亲说道,显然对这个外甥女不是很喜欢。

  “三姨,我上次考试,考进班级前二十了。”宋晓雪不服气道。

  “班里总共才30几人。”阿亮母亲道。

  宋晓雪哼哼一声,“那也是有进步了嘛!”

  “哈哈,对,有进步就好。好好努力,将来考大学。”郑歌摸了摸宋晓雪的脑袋,哈哈一笑。

  阿亮在旁开口道:“晓雪,去外面玩吧。”

  “好的表哥。”宋晓雪点点头,朝外面跑去,和一群同龄人玩在了一起。

  看着外面玩闹的小孩子,郑歌吐了口气。

  还是孩子好啊!除了考试的时候,平时都是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

  ……

  聊了一会儿,因为一些客人到来,阿亮、倪梦竹二人,只好前去招待。

  郑歌他们,则和阿家、倪家两家人闲聊着。

  大家都知道郑歌的身份,对于郑歌,他们是既惊叹郑歌的年轻,又感慨他的平易近人,根本没有想象中的难以招待。

  毕竟首富嘛!还是年轻首富,就算有些脾气,也是应当的。

  同时,他们也被郑歌的学识惊到了。

  比如阿亮的小叔,二十年前也是大学生,学医的。后来分配到了鹏城一家医院,算是阿亮家最有本事的人。

  当然,那是之前。

  现在阿亮才是阿家最有能耐的人,没有之一。

  阿亮小叔也算是见过世面,见过不少大老板。但在他看来,以前见过的老板,都是一些土老板。

  说白了,就是暴发户。

  按照郑歌的崛起速度,也算是暴发户。

  毕竟短短三年的时间,就拥有了万亿身家,不是暴发户是什么?可以说,比暴发户,还要暴发户。

  但他在郑歌身上,没有感受到一丝爆发不的气息。

  不论是气质,还是言语谈吐,都不是一般富豪能够比的。

  或许只有那些顶级富豪,才能和郑歌媲美了。

  ……

  时间缓缓而过。

  期间,认出杨兰溪的阿、倪两家的年轻人,拉着杨兰溪去拍了个合影。

  时间很快来到中午。

  院子里,阿亮和倪梦竹举办了一个简单的婚礼,便开始了酒席。

  阿亮他们去敬酒,也没时间招待郑歌他们。

  郑歌等人,一直都是阿亮小叔,还有倪梦竹的几个兄妹陪着。

  ……

  “郑总,您这礼太大了。”

  婚宴结束,阿亮拿着一串钥匙,苦笑的对郑歌道。

  郑歌的彩礼,是江南市的一栋别墅。

  价值不菲。

  “没事,收下吧。这是很早以前买的,我去住过一次,一直空着也是浪费。”郑歌摆摆手道。

  一栋别墅而已,根本不算什么。

  他在全世界,天知道购买了多少房产。

  总之,只要他去过一个地方,必会置办一套房产。江南市这套房产,如果不是为了给阿亮他们准备彩礼,他早就不知道给忘到哪去了。

  “那我们就收下了。”

  阿亮和倪梦竹对视一眼,只好点点头。

  倪梦竹、阿亮两家的亲戚见状,只能感慨一声:果然是有钱人,不愧是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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