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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顺杆上爬(第2更,求订阅)


   “亮总?阿亮吗?”

  郑歌笑了笑,阿亮这家伙也成老总了,“不错,告诉阿亮,继续扩张,不过不要急速求成,要稳定。缺钱就向公司申请。我要他尽快的,把业务覆盖全省。对了,扩张中,有遇到什么麻烦吗?”

  “扩张中,触犯了当地的一家货运公司的利益,发生了一些冲突。不过已经处理了,处理结果还算妥善,损失不大。这场冲突后,顺通货运在那边也算彻底站稳了。”孙筱雨说道。

  郑歌沉吟了一下,说:“这样,再给他拔一笔资金,让他打理关系,可以招聘一些当地人去开展业务。有些时候,当地人会好做一些。”

  阿亮那小子和阿正一样,上过战场,见过血的人,能拼能打。现在看起来,倒是很适合做这一块。

  货运公司,就跟古时候的镖局一样,也算是半个江湖。

  “好的。”

  孙筱雨记录下来,又说道:“前沿研究所,已经有第一批设备运到。霍教授已经入驻,对各种设备进行调试。另外也正在从各大高校,招聘人才……”

  郑歌一边听,一边点头,“研究所总经理人选定了吗?”

  霍明珍担任所长,主要负责科研这一块。

  研究所的管理,以及对外事务,由总经理来负责。

  他计划,总经理三年一换。

  “暂时还没有,郭总有些拿不定主意。郭总原本是打算派刘副总过去的,可是刘副总不太愿意,说是不喜欢和那些学者打交道。”孙筱雨说。

  郑歌点点头。

  长歌投资,除了郭亚这位副总,还有两位副总,主要负责一些公司内部的事务。

  而郭亚,主要是对外。

  “从主管以上的高层中,挑选一个人选。要根据个人意愿,不要勉强。勉强派过去的,工作也做不好。”郑歌想了想说道。

  “好的。”孙筱雨点点头,“还有天宝公司……”

  孙筱雨又汇报了一下天宝公司的情况,这家公司和迪瑞集团合作后,市值飙涨。目前已经突破10亿了。

  这也让郑歌身价飙涨。

  要知道,长歌投资可是占有天宝70%的股权。而长歌投资是郑歌一个人的,全资控股。按照市值,单单天宝公司,就能让他拥有7个亿的身价。

  郑歌估计,自己当前的身价破50亿,应该问题不大。

  之后孙筱雨又汇报了一下闲鱼,以及远大集团的一些情况。

  这两家公司,是郑歌旗下,目前发展最好的两家公司。

  特别是远大,那种势头,有种冲击华夏互联网巨头的感觉。

  或许,年底榜单更新,远大集团就能冲进企业财富榜了。

  ……

  这次汇报,足足汇报了两个小时,把长歌投资旗下的所有企业,都给汇报了一遍。让郑歌对旗下企业,做到心中有数。某些时候,可以更好的调配资源。

  这就是找助理的便利吧。

  孙筱雨有点口干舌燥,喝了口水,说:“没其他事,我先出去了。”

  “嗯!去吧。”

  郑歌看她一眼,又说:“看你这几天有些憔悴,要休息好啊!”

  “好的郑总。”

  孙筱雨笑了一下,离开办公室。

  郑歌靠在椅子上,准备喝杯茶,休息一下。

  孙筱雨讲了两个小时,感觉口干舌燥。

  他听着,也感觉累。

  一边听,一边分析,能不累吗?

  不过没办法,经商就是这样。他估计还是比较轻松的那种。据他所知,雅盛的老汪经常熬夜分析资料呢。

  “笃笃笃……”

  刚喝了杯茶,办公室门又被敲响。

  “进来。”郑歌放下茶杯,抬头看去。

  孙筱雨再次走了进来,说:“郑总,外面一位郭先生要见您,说是您的族叔。对了,一起的还有位小姐。”

  “郭先生?族叔?”

  郑歌愣了一下,想起了昨天下午在城隍庙,遇到的那个插曲。

  虽然郭顺不姓郑,而老家村子里,一村人都姓郑,以前是一大家子。但因为一些渊源,这个郭顺,从辈分上来讲还真是族叔。

  “说有什么事吗?”

  郑歌问道。

  孙筱雨摇摇头,有些好奇。

  这是在长歌投资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有郑总老家人找来的。以前,也就郑歌的姐姐郑诗,有时会过来一下。

  “行,去见见吧。”

  郑歌站起身朝外走去。

  ……,

  “这就是郑歌的公司?单单这栋楼,就值好几个亿吧?”

  休息室里,郭静捧着咖啡,目光迷离的看着窗外的外滩江景。

  “不,我打听过了,这栋楼不是郑歌的,产权是欧洲一家银行家族的。不过不知道郑歌是如何和对方搭上了关系,把这栋楼给租了下来。而且一口气租期几十年。听说租金更是低的可怜,就象征性的收了一点,和免费赠送没啥区别。”郭顺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他走了什么狗屎运,能遇到这种好事。”

  他声音压得很低,生怕外面的听到。

  郭静眨了眨眼,回忆着小学、初中、高中时期,快要模糊的身影。

  “蹬蹬瞪……”

  一阵脚步声传来,父女俩转身看去,只见郑歌带着女助理走了进来。

  “郭老板,怎么有空来了?”

  郑歌看了郭静一眼,对郭顺喊道。

  记忆里,村里人都称呼郭顺为郭老板。郭顺也很享受这个称呼,感觉高人一等。不过这时候,郭顺倒是有些恼恨这个称呼。恨不得郑歌一口一个族叔称呼他。

  “哈哈,那个……小歌太见外了。也没其他事,就是想着大家都是老乡,一个村里走出来的。也都在魔都做生意,过来熟悉熟悉……”

  郭顺哈哈笑着。

  郑歌诧异,“郭老板的生意,不都在洛城吗?怎么来魔都了?“

  “嗨,这几年,老家那边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就在魔都这边盘了一家厂子,效益还不错。”郭顺笑着说。

  郑歌点点头,看看表,道:“这样啊!我还有个会,如果郭老板没事的话,我先去开会,中午可以一起吃个饭。”

  后边一句,就是个客气话。

  结果郭顺顺杆上爬,说:“好,这附近的好餐厅不少,西餐我们华夏人也吃不习惯,要不白鹤楼怎么样?我去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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