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见色起意的歹人
一封十万加急的书信从战场前线寄来,是二殿下琳瑉王亲笔书写的,寥寥几字,却令整个王都陷入一片哗然。
信上写到:将城西福家抄家,流放边塞,福禄处以极刑杀之,春花美人暂不处置。
这是二殿下琳瑉王第一次没提及理由,便下旨杀人,这一点也不像他的作风。
当六殿下琛缡王与瑶霜赶去城西福家时,侍从们已被遣散了。只见偌大的辉宏府邸,一夜之间失了色彩。红砖绿瓦、花卉绿植皆被来来往往的人们践踏在脚下,破碎的衣物绫带、瓦瓦罐罐的碎片相间其中,满地狼藉。
福家也没了主仆尊卑,凡老老少少、上上下下无不争先恐后地抢夺着仅剩的细软瓷器,他们被兵卫们推搡着,一并赶出了福家大院。朱门一阖,两道封条交错地贴上,福家人或呆望、或抽泣、或失声痛哭,浑然不知祸起何因。但沧桑的面孔上不见茫然,只有透彻的绝望。
正掺扶着老母亲的春花美人一见六殿下琛缡王,即刻踉跄奔来,扑跪在地,泣不成声道:“六殿下……春花不过问缘由,也不恳请您向二殿下说情饶过福家,春花只奢求您能宽恕我兄长一条性命。”
“可是春花,要杀你兄长的人并非本王,而是本王的二哥,本王如何宽恕?”
春花噙泪道:“春花不知兄长犯了何罪,竟惹得二殿下勃然大怒……六殿下,事情真的没有转机了吗?”
琛缡王叹道:“福禄色胆包天,竟强占了二哥的女人,你觉着他还能活吗?”
春花黯然销魂地跌坐在地上,原来这位丹采姑娘并非是被二殿下琳瑉王嫌恶弃之的,而是被捧在心尖上的,将她留在琛缡王府,真的只是众人想多了。
六殿下琛缡王目无悲喜,平静地说道:“此事二哥是真的动气了,春花你都自身难保了,就别为他人求情了。与其在这长跪不起,不如抓紧时间去见你哥哥最后一面吧。”
……
即便被关押着,福大公子福禄依旧也能捕风捉影,知晓王都发生的大事。更何况,这件沸沸扬扬的大事因他而起,信之国数一数二的世家大族,城西的福家一夜之间败落了,人人只叹风云莫测,世事难料,伴君如伴虎。
福禄呆坐在房中,从护卫的口中,他听到了自己的死亡将至。此时福禄的心中一定是悔之莫及的,可是为什么,那一抹红衣倩影依旧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呢?
也罢!人固有一死,不如死得开心一些,索性选个有意义的死法?
福禄觉着自己置身于无尽的黑暗之中,丹采鲜红的泪珠缓缓滑落,滴在镜面上,荡起黑色的涟漪。福禄被那双万种风情的眼眸所吸引,他情不自禁地迈开脚步,向她走去,向深渊沉溺。
红衣翩跹的她是黑暗中舞动的火焰,鲜明而夺目,散发着无法抗拒的温暖。而他不过是一只向光的孤寒飞蛾,义无反顾地想要拥抱她。
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透过层层朦胧的红纱,醉意微醺时,他只见一个婀娜的身影美到极致,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他的手指勾起酒壶,往杯中添着酒,竟全然忘了此事,酒水满溢,顺着桌檐浇在他的身上,透过衣料渗着火热的肌肤,匆匆地只感到一丝微乎其微的凉意,恰如燥热的夏夜,拂过池塘的那缕凉风。
他想要抓住凉风,福禄情不自禁地伸出了手,一缕红纱从他掌心中滑过,如挠痒般,霎时激起万千情愫,福禄发现自己喝醉了。
在触及红纱的那一刻,茂密的荆棘簌簌生长,将他包围,隔绝了他与丹采之间的距离。他手持长剑,披荆斩棘,他深知有违礼法,但纵然万劫不复,他还是想要一探究竟,妄想着一触她的身影。他大概是疯了,不是着了迷而是着了魔。
福禄是世家大族的嫡长子,从小锦衣玉食,含着金汤匙长大,太多的人谄媚于他,太多的人畏惧于他。他的生活除了繁琐的规矩以外,别无新意。他身边的女人,要么是循规蹈矩的世家大小姐,要么是为生活所迫歌的风尘女子,她们无不贪恋着他的权势金钱,故作凄凄惨惨戚戚之态,千方百计地巴结着他。
可丹采不一样,她敢在宴席之上信口指责道:乏味。她太让人眼前一亮了,好端端的一个漂亮姑娘,竟会公然起舞、自甘堕妓?!她笑得轻松自然,莞尔调皮道:索然无味,只为博个乐。
她舞得欢欣、舞得激荡,像是在讴歌生命一般,她丝毫不在意他人的眼光看法,只是在简简单单地为自己而活,活得怡然自乐。似乎,对丹采而言,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她对生命的辜负。
神往之中,福禄彻底动了心,心中感慨万千:好一个奇女子。
为什么要让他遇到她?为什么让他亲眼看到了一舞动天下的丹采?为什么他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如果那日宴席上,他没有喝醉,没有在百无聊赖的乏味之中,捕捉到那抹鲜红色的新奇,没有一见钟情,会不会就是不一样的结局呢?
福禄想不出答案,他独坐桌前,静默地铺纸研墨,临摹着丹采的画像。
他对丹采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他太过喜爱这只自由自在的鸟儿,他不想让她飞过自己的生命,不想自己沦为陌生的过客,所以他心怀愧疚、发疯发狂地揪掉了她的几只羽毛,贪婪地占为己有。
他很想向她道歉,不过,如果再给他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他依旧会这么做。一时的欢欣换来永恒的留念,倒也死而无憾。
白纸黑墨,画像画好了,画中的女子容颜若花,神情陶醉,在忘我地舞动着。
似乎……好像少了些什么。
福禄紧皱着眉头,丹采,丹采……“丹”采,怎么能少了红色呢。
福禄自嘲般地笑了笑,用匕首割破了自己的手指,指尖划过宣纸,他细心固执地涂抹着舞裙,红衣依旧如初识般鲜艳,泛着浓郁的血腥味,美得令人窒息。
但这还不是最完美的,他福大公子福禄,骄纵了一世,纵然身败名裂、家财散尽,也要把世上最好的东西献给心爱的女人!
福禄颤颤巍巍地拿起匕首,对准自己的心脏毫不犹豫地缓缓刺入,浓稠的鲜血顺着刀刃流出。心尖上的第一滴血,不偏不歪地落在了画像上,跌落在画中女子的眉间,留作一点婀娜艳丽的朱砂。
福禄倒在地上,身后渐渐泛起一片血泊,将他浸染,他面带惨白的笑容,濒死之际呢喃道:“这样便完美了,丹采姑娘眉间的一点朱砂,是福某的心尖血,丹采姑娘……是福某的心上人。”
明明自己是个俗人,却死的如此风雅,这么看来,结局倒也不差。只是……这些话,福某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呢。
是的,这份心意,丹采永远都不会知晓。于丹采而言,于世人而言,福禄不过是个见色起意、畏罪自杀的歹人罢了。
谁也不曾知,他还是个痴情人。福禄少时万花丛中过,不曾为任何女子停留片刻,最终却也败在了“情”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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